两宋时期军事医学(1 / 2)
一、部队医生的派遣
宋代的军队由禁军、厢军(各州的镇兵)、乡兵和蕃兵组成。禁军是宋军的重要组成部份,由朝廷直接统领。
宋代部队中的医生都由太医同派遣,当时担任京师部队医疗工作的有太医局的医学生和医官。
神宗(1068~1085)时规定太医局的上舍生和内舍生应轮流治疗三学(大学、律学及武学)学生和各营将士的疾病。绍兴元年(1131年),因东京差到太医局学生九人,判太医局樊彦端奏请,按照祖宗旧法,专一医治殿前马步军、三司诸军班直,遇有缓急病患,依照太医局历来立定条法差拨,逐处医治。由此可以看出当时军医教育与一般医学教育相通的史迹。后来全国各地驻泊医官,多由太医局选派。宋太医局分科与教学课程,有疮肿兼伤折、金疮书禁等,均与军医特别军阵外科医生的培养密切相关。
太医局医官也担任京师部队的军医工作,如1093年四月,因在京军民疾患,令太医局选派医生,按照班值军医坊巷,分认地段诊治,由开封府郡官提举合药待疾患稀少时停止此类史例尚有很多。
宋代驻屯内地与边防的驻泊(常驻)医官,也由太医局指派。大观三年(1109)尚书省会同太医令裴宗无上书,请派在京七百余名医官到各地担任驻泊医生,并提出派遣的具体措施。将医学分为大方脉、疮肿等科,并将州郡也分等(计分三京7人,帅府6人,上州4人,中下州各3人,次远州及远州各2人),依照科别及考试成绩分配,以解决地方驻军医生的不足。
宋代内地与边防的驻泊军医,经过这次补充调整有一定的改进,但北宋全盛时代有23路326州七百余名翰林医官,加上原有驻泊医官,仍不过八百多名,每州还分配不到三名,何况还要为州府的吏民医疗。
二、“医药院”(地方军医院)的设立
地方军医的组织始于宋代,仁宗景祐三年(1036)已载有在广南地区为兵民设置医药的事。比较具体而确属地方设立的军医院,为河北磁州知州赵将之设立的“医药院”。靖康元年(1126)金人大举进攻南宋,北方州郡先后多被残破,军民遭受严重的伤害。在磁州(河北磁县)由赵将之首先创立“医药院”收容溃散的伤病员。赵将之向朝廷提出各州郡应设立地方军医院,原是一个很好的建议,可惜当时北宋已频于覆亡的前夕,虽然政府同意这一建议,但不久汴京沦陷,徽宗、钦宗被虏。除在磁州设立外,并未见其它路府州郡实行。但赵将之所设医药院,可以说是由地方设立军医院之始。
三、预防中毒、饮水选择及军粮保管
战争中为了消灭敌人的有生力量,是不择任何手段的。投毒及中毒的事时有发生,所以防毒与解毒也是古代军医的一项重要任务。除饮水外,也有在食物中置毒的。因此,历代兵书多记载:凡为行军指挥官,在驻扎敌人下游之地,或占领敌人城池之前,首先应发出的号令就是防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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