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千五百三十章 繁荣(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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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北崇而言,消夏活动不但刺激了消费提升了知名度,更是极大地改善了区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连打架斗殴的现象都少了很多。

当然,夜间经济的繁荣,也招来了一些苍蝇,不过北崇的协防员也不是吃干饭的,接连抓获了三个盗窃犯罪团伙,有两个小偷意图行凶后逃跑,当场就被愤怒的人群打残废了。

北崇捉住小偷,就是挂了牌子在那里示众,还要将示众的视频光盘和照片送达其老家,一个是履行告知义务,另一个就是让当地人也知道,那个谁谁……在外地偷东西,被人抓了。

这示众不止是晚上,白天更是不能放过,中午十二点,大太阳晒着,一站就是三天,想不站?看把你美得……不站后果更严重。

不止一个人反应,这么搞是侵犯了小偷的权,甚至有人把电话打到了李强那里,说有境外媒体报道,你们这么虐待小偷,太不尊重人权了。

李书记就只能苦笑了,说北崇是去年的全国法制教育工作先进县区,他们还有打死小偷不偿命的土政策,我也没办法阻止。

小偷被抓,光示众还不算完,多半都是要被送去劳教的,有些情节实在轻微的,也要弄个收容,然后让小偷的家人带钱来保人。

北崇的强硬和不讲理,不知道让多少小偷恨得牙痒痒的,但也正是因为这样的名声,不少小偷都是绕着北崇走,绝对不来。

不夜城不但吸引小偷,还吸引乞丐,不过北崇对乞丐的治理也很严,抓住就是收容,涉及诈骗或者拐卖儿童的,更是严查。

以时下北崇的繁荣,满大街竟然看不到一个乞丐,什么时候都看不到,不少干部说乞丐治理起来很难,其实还是用不用心的问题。

北崇顶住了各种压力,严打小偷和乞丐,让夜晚的北崇不但喧闹,而且祥和。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其他事情发生,有个别没有获得从业资格的失足妇女,借着夜色揽客,然后有人举报,也被收容了。

这是个别现象,自打北崇搞持证上岗,鸡头们一夜之间消失,再没有出现过——做这一行的,最讲究个知己知彼,落脚之前都要先打听清楚规矩和行情,最好是连保护伞都能找到。

但是那些落单的失足妇女,是听说北崇有钱才来的,她们不排斥办证件,可证件办不下来,有人就此离开,也有个别人就不信这个邪,结果就悲剧了。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地过去,北崇的夜晚越来越热闹,直到开学的时候,热闹劲儿才有所减退,电影放映点裁掉了两处,剩下的地方,放电影也就两部,十二点以前就结束了,只有周末的时候,才会多放一部。

就在这一年的九月份,北崇出了一件划时代的大事:区里出现了真正意义上的第一栋商品楼,开发商是阳州市的建永房地产开发公司,

该公司董事长是楼健勇,他取自己名字的谐名“建永”,倒也是好兆头。

这楼总本来就是个胆大妄为之辈,前文说过,他旗下的酒店“紫罗兰”,在阳州市是数得着的,曾经得罪过陈太忠,被当时的陈区长收拾得yu仙yu死。

后来张一元倒霉,他侥幸没有被牵扯上,再后来,他做出一个非常大胆的决定:我要搞房地产。

那时候,房地产热已经席卷了全国的二三线城市,不过阳州这地方太落后,房地产的利润不高不说,关键是需求不旺盛。

很多人在自家的地皮上翻盖一下房屋,那不但足够自用,还有多的可以出租,而阳州的外来人口不多,也就是市区的繁华地段,房子能租出个差不多的价码。

差一点的地段,也有人搞房地产,但是盖起来的房子,都不知道该卖给谁,市区的外来人口,主要是乡镇来打工的,钱不多不说,很多人都是想着在阳州挣了钱以后,回家养老。

这时候楼健勇做了一个极其明智的选择:我去北崇开发吧,那里的发展势头看好,实在卖不出去,大不了也就是一块地砸在手里——北崇的地也不贵。

然后他就开始着手在北崇买地,东岔子的地有点小贵,他就选了前屯镇的一块——据说北崇将来的规划,前屯会是住宅区。

由于是第一次搞房地产,他只买了五十亩地,一亩地四十万,土地出让金是两千万,楼总路子比较野,找到了足够的钱。

不过,由于是在陈书记眼皮子底下做买卖,他都是规规矩矩地按程序来,各项证件都是办下来才操作,同时还积极打点北崇的上上下下。

尤其是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办理下来之前,他根本不敢预售楼花,五栋楼盖起两栋整楼之后,证件拿到手,他迫不及待地打广告搞销售——证件再办不下来,就要被拖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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