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醉眼迷离(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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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安生没有理会马坤,严严正正地对着墓坟磕了三个头,这一幕看得以马坤为首的几个燕城当地公子哥放声大笑,“坤少,几天前我那老爹还拿你当活教材,说你自从那次宗门猎奇回来就好像脱胎换骨,换了一个人,修为突飞猛进,先前我还不信。”

说话的膏梁子弟相貌平平,鼻尖上长了个痦子,怎么看怎么别扭,就像脸上叮了一个苍蝇,其父却是燕城税务司司牧,官居五品,油水可追正三品的州官。

马坤今天穿了一件飒紫高领装,比起两个多月前眉宇间多了几分成熟,“出招吧,本公子准你用那把破剑。”

马坤在银穗山那次是跟随宗门出去猎奇,一行八人属他境界最高,说是金眸境巅峰都不为过,可也唯独马坤掉了队,这才遇到了李安生和李苦两人。

后来与李安生交手被少年郎重伤后本来问题并不大,要怪就怪马坤的运气有些差,转身就被一只血狼盯上,要在以往,别说一头狼,就算是十头,被誉为凌云宗弟子中佼佼者之首的马坤也不会皱半下眉毛,可那次却是千真万确地被一头狼追着撕咬了几十里,险些丧了性命,最后被四处寻找这位青年才俊的师兄弟们救了下来,可惜的是身上的衣袍连棉绒都被撕了出来,白絮飘飘,丢人丢到了姥娘家。

从那以后,被同门笑称为金眸境第一人的马坤在宗门內的地位一落千丈,虽然表面上平静祥和,背地里凌云宗弟子们人人对此津津乐道,笑掉大牙。

这件事就像座大山一样堵在马坤的胸口,憋的难受,所以马坤一直在找一个机会,一个重新让他扬名立万的机会。

眼下汇聚了这么多人,连自己去找观众都省了,这不正是马坤日思夜想的大好良机吗?

“让开。”

李安生薄唇微抿,斜过脸冲周身灵气明显又浓厚了很多的马坤笑了一下,人畜无害,明媚阳光。

被无视的脸上趴着一只苍蝇的官家子弟脸色难看极致,已然在心里记下了马坤一笔,后者浑然不知,也根本不屑这群官二代,只是有点怀疑自己的耳朵,道,“你说什么?我没听清。”

李安生保持着微笑,拔出这几个月来第一次出鞘的古剑扔向了马坤,后者慌慌催动灵气,蓝色海浪几乎实质,下一秒马坤却又一惊,但很快提着的心就吊了下来,“一把破木剑,还想破了本公子的护体灵气,痴人做梦。”

原来是青衣李安生在扔出古剑后就迅速提起木剑向马坤冲去,木剑通体绽放出上千道耀眼的金光,璀璨夺目。

马坤很轻松地就将柔情挡了下来,可到底费了些许时间,腹部爆发出一团强烈蓝光,汇聚成一面灵气蓝盾,金色木剑相比下就要暗淡了一些。

马坤信心十足,要知道他如今可已经正式踏入了中五境,灵湖中的灵气多了三倍不止,筋骨也更加横练,仅凭还停留在木体境的李安生,拿着把杀鸡的破刀就想宰牛,难如登天,不亚于只读了半年书就想考上头等状元的读书郎。

所以马坤面带嘲讽地双手抱胸而立,甚至还有意挺了挺肚皮,似乎很想试试木剑的力度。

金黄木剑在众人眼前噗地一声穿破了马坤的肚子,青色身影随剑穿过,带出一大堆血兮兮的肠子。

马坤就那么直直地倒了下去,蓝色灵气悄然溃散,再也没能站起来,李安生手中木剑被鲜血染红了脸颊,同样变红的还有在场其余几个贵族公子的脸,那是溅出的血。

“他……他杀了坤少……”

一位头戴蓝色宝玉帽的凌云宗子弟率先反应了过来,运起周天灵气对准李安生的后脑勺就是一掌拍去,不出意外的话头破血流是板上钉钉了,可惜下一秒就被李安生一剑挑出心脏,在空中划出一个抛物线,心脏摔在地上碎成了八块,鲜嫩得像块血豆腐。

又是一名凌云宗弟子带头反应了过来,但明显已经不敢再上来送死,扯着脖子大叫,“杀人了啊,他杀人了,快跑啊!”

一众贵公子鸟兽群散。

李安生舔了舔嘴唇,目光干净通透,“杀人的感觉,貌似还不错。”

少年郎将两把剑都放入剑囊中,没有再去捡马坤的东西,漫无目的地往宽阔的河流走去。

两岸黄花盛放正浓,嫩绿芦苇成片成片地倒着,郁郁葱葱,水底散布着鹅蛋样的彩色石头,十余尾红鱼,皆若空游无所依,阳光洒落河底,在石头上留下一道道怡然不动的黑影,少年郎无助地坐在河边,望向河流远处,空洞无神。

急促的马蹄声响起,白色长鬃随风飞扬,像一颗流星,在天际迅速滑过,一马一骑在李安生身旁停了下来,先前已经出了城的大将军许烟又绕了回来,淡然道,“上马。”

青衣少年漠然抬头,望着身穿血红战甲的白发男子,发出了一声不屑意味昂然的轻笑,道,“凭什么?”

白发将军面无表情,声音冰冷道,“你杀了凌云宗大长老最得意的关门弟子,在燕城待下去除了死什么也得不到。”

李安生站起来,拍了拍衣服上的土,笑道,“可是你想带我去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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