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猎物追踪(1 / 2)
抬头看过去,距离范雪雪不远处,一个黑影跟着跑过飞,极具野战风格,不亏和我相同,都是从越南战场的尸山血海中爬出来的男人。他手中拿着一把枪,看到我们聚在一起,瞄也不瞄,对准我们就是砰的一下。
我稍微一愣,直到子弹弹到我附近的岩石上,溅出火花,我这才反应过来,这个家伙真是疯了!
假如不疯,他应该知道,现在人手极其匮乏,不知道还会遇到什么危险,我们三个人应该团结一致,对抗危险。他脑袋坏掉了,居然想杀了我们。
当下我也不理会,一把扛起范雪雪,把她像麻袋一样搭在肩膀上,飞也似地逃命去。其实这一天下来,我体力消耗的七七八八,一直没有休息过,好在范雪雪身材纤瘦,一百斤都不到,使得我可以支持下来,当务之急,就是找个地方避雨,并且躲开胡建军。
因为胡建军手里有枪,所以我就跑起了之字步伐。我是打过仗的人,知道枪械怎么玩。听枪响,我估计胡建军手里拿着的是五四手枪,这玩意有效射程只有五十米,精度差,不过穿透力强。虽然不是一把理想的手枪,但是因为结构简单,仿造容易,所以各地黑帮组织都喜欢使用。而我们这一代参加过战争的人,对其也有特殊的感情。由于手枪的精度差,只要我不走直线即可避免被打中。而胡建军疯之后。显然忘了奔跑时不能开枪地禁忌,因为稍微一抖动,目标就会距离十万八千里。
我灵活地避开胡建军的袭击,但是体力上渐渐吃不消,我开始喘起了粗气,气喘如牛,脚步也放慢下来。
“放我下来吧,我是一个累赘。这样下去,你我都会死的。反正我不行了,你放我下来吧!”
范雪雪的脑袋垂在我肩膀上,低低地哀求。
我勃然大怒,骂道:“笨蛋,把你一个娘们丢下了,我还算男人吗?”
不过我也得思量,不能继续这样光是逃命下去了,我得反击。
可是手里一样武器都没有,都在和水鬼搏斗的时候。丢个干干净净。
思忖间,我已经跳到了前面一块巨岩下,心思转动,索性冒险一搏。
我把范雪雪放了下来,她身子软软的,一动不动,似乎受了极重的伤。不对啊。我记得水鬼抓破了她的皮肤。那只是皮外伤,为何如此严重。
之后我就开始埋伏起来。这块巨岩会暂时造成胡建军地一个视觉盲点,只要有一秒钟的时间,我就可以搏杀他。我朱恒淮的拳头,可不是吃素的。
转眼之间,胡建军就翻到了巨岩,但是他也不亏是士兵出身,立即看破了我这个盲点的诡计。哈哈大笑:“朱恒淮。你以为。你用这种伎俩就可以挡住我吗?看我不杀了你!”
他理所当然地对着巨岩下方,也就是最好的埋伏点开火射击。
但是我根本没有埋伏在那里。我埋伏的地方,就在巨岩之上。黯淡的天色,将我和巨岩完美地掩饰起来,他根本没有觉。
我顿时一击扫堂腿,袭向胡建军。
这是多年来,我再一次和胡建军交手。
他身为盗墓贼,和我这个考古工作人员,在十多年里,交手不下数次,论实力,我完全具有压倒性的优势,他每次不得不依赖他的伙计王肥才逃过一劫。但是这次,我体力消耗到了极点,而且手头又没有武器,胜负实在是五五半数。
思虑间,我地腿已经平推向胡建军了。
胡建军反应极快,纵身一跃,索性跳下巨石,避开我这一击。同时举起手枪,在巨石上的我,是一个非常明显的目标,即使小孩也可以轻易击中。
可是他忘记了,我把范雪雪藏在巨石下面。
范雪雪吃力地拿起一块石头,恶狠狠地砸在胡建军的脚跟上。
胡建军顿时大叫一声,痛地要死。同时飞身跳了下来,扑倒胡建军,两人缠斗在一起。论身形,虽然我们身高差不多,但是体重我足足是他的两倍,都是肌肉,没有一丝赘肉,充满了压倒性的优势。
我抓住胡建军那只拿枪的右手,企图夺过手枪。但他也知道,一旦手枪被夺下,他地优势更加少,所以坚决不肯放开,而且摇着牙齿,努力地想把枪口指向我,妄图一枪毙了老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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