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交心(2 / 2)
说到这里,谭纵低头在苏瑾额头上轻轻香了一口,也不管苏瑾一副娇羞模样,径直道:“所以当初你与我打赌时,我便与你说过,这赎身的银子还需你自己出。这话你可还记得?”
苏瑾听过后,微微点了点头,她却是记得谭纵这话。而也正是因为谭纵胆敢大庭广众之下说出这等丢尽面皮的话,才让她觉得这人似乎与旁人不同,虽说无有一身的富贵,可心中的豪气却是不输于任何人,这才定下了这个在旁人看来极为荒唐的赌约。
“在旁人眼里,这话实是丢尽了我等大好男儿的脸面,可我却是不管的。”谭纵又是哈哈笑道:“我有便是有,没有便是没有,又何须打肿了面皮去充胖子。再者说了,面皮这东西,虽说是别人给的可也是靠自己的本事挣来的,若是没半点本事,即便是家财万贯也迟早会有败光的一天,到时候还不是要受尽别人冷眼?还不如现在这般坦坦荡荡的,便是别人要说什么,翻来覆去也不过是那么几句,待我日后功成名就了,自然便还回去了。”
低头见苏瑾在自己怀里微微颔首,谭纵心里想要倾诉的念头便越发深了,只觉得自己能遇着苏瑾这般知冷知热的,又善解人意的女子,当真是自己运气好到爆棚。
“所以当初你要我得中亚元时,我也是混不在意。若是不中,我也是无脸来见你的。”说到这里,谭纵轻轻把苏瑾的脸搬到自己眼前,忍不住在那骄人可人的嘴唇上轻嘬一口,却羞的苏瑾忍不住把头埋进了谭纵怀里。
“这便是我相中的男人么?果然是世间少有的奇男子,便是想法都与旁人不同。没有什么豪言壮语,更没有那等子酸腐味道,一切不过是闲话家常一般,可听在耳朵里,却分明能感觉到一股子高高在上的味道,似是一切皆不在眼中,荣华富贵随手可得一般。或许,也只有在他身边我方能一展所长……”想着这些,苏瑾便把头又埋深了几分。
谭纵却不知苏瑾的心思,只道这女子娇羞难堪,因此便顺手抚起了苏瑾柔顺的长发。待温馨过了,谭纵这才继续道:“如今你又把清荷姑娘与莲香姑娘招到家里来,我虽不知你是怎生想的,可却也能猜着一点。”
说到这里,谭纵又是忍不住爱怜地在苏瑾的脖颈上摩挲了一番,直到摸到一条细长的疤痕了才开口道:“我知你是担心自个儿的出身不好,这才拉了清荷与莲香来与你作伴,好作攻守同盟,防止以后你家相公娶了富贵人家的小姐却把你给抛在了一旁。”
手上感觉到苏瑾身躯微震,谭纵知道自己说中了苏瑾的心事,连忙搂紧了苏瑾的身躯,只是在她耳旁轻声道:“你却不知我这人最是念旧,谁对我好我便要十倍百倍的还回去。你能在我身为士子时看上我,那便是我的福气,只怕我这辈子都还不了你了。所以,你却是不用担心我作那陈世美……咳,你还不知陈世美是谁吧……”
谭纵却是想到陈世美不过是后世一个话本里的人物,即便是话本里说的也是宋朝的故事,这会儿连唐朝都没了,更不用说是宋朝了,因此连忙想要改口,却冷不防被苏瑾一句话封了口,作声不得。
“相公小瞧人,不过是前朝龙军师闲暇时给扬帝贺寿时故意针砭时弊演的话本《怒斩驸马》么,莫非你还当我连这些都不知晓了,当真是伤了妾的心呢!”
看着苏瑾那副如同小女孩一般的撒娇模样,谭纵却是在心里头大骂道:“这个什么狗屁的龙军师,名字起的就跟2000年的网络小说里头的主角似的土气,不是什么神魔就是龙凤的。以前我还以为是平行空间的人物出了差错,现在就可以肯定这家伙肯定也是跟我一样的穿越众!上次知道蛔虫,这回干脆连陈世美都知晓了,不是穿越众我就把我的甩棍割了喂狗去!”
心里恨恨地吐槽了那个什么龙军事一顿,谭纵面上却是给苏瑾陪了个笑脸道:“你知道就好,我还怕这话本太生僻你没看过呢。”说罢,却是不理苏瑾的反应,直接一个吻把苏瑾的话给堵了回去。
苏瑾虽然有些心机,可也不过是个十八九岁的姑娘,放在后世还是个高三毕业正要上大学的孩子。身为清倌儿,以前又没谈过恋爱,更没与人亲热过,被谭纵这种欢场老油条这么一摆弄顿时浑身瘫软的倒在了谭纵怀里,那什么陈世美之类的直接就抛在了九霄云外。
“被你这么一打岔,我倒是忘记了我要说的了。”等苏瑾恢复的差不多了,谭纵首先倒打一耙,埋怨了苏瑾一句后道:“你却是不知,清荷姑娘却是与我有恩的,否则别说回来了,只怕我不是被烧死了,就是蹲在大牢里了。所以,你若是真的想助我把清河姑娘与莲香姑娘收进门里,我却是极为欢迎的,可你自己却要想好,不要日后又觉得她们与你争宠。”
说到这里,谭纵看着似是要争辩几句的苏瑾,却是拿手掩住了她的嘴径直道:“莫与我说好听的,家里头又是你们这些当妻妾的,又有些随身的大丫鬟,这女子多了,争宠再所难免,这些我都知道的一清二楚。只是你须得记住,万事都需有个度,过了这个度便不好了。至于其他的,我却是不管的,你们便是把家都拆了我也无所谓,最多再盖一幢便是。”
谭纵这话说的极为直白,也就是苏瑾这等心有沟壑的女子听了才会觉得谭纵与众不同,换了别个人来,只怕早就翻脸走了,有哪个女人能受的住这般言语的。况且两人这会儿可还未成婚,便是连婚约也还未拿到府衙去验证过,说白了两人不过是私定了终生而已。
可谭纵自己的苦处自己知道,这种话这个时候却是不得不先说出来。
他虽然这会儿还不知道朝廷已经暗中派了成王府的人来暗中查探河堤贪腐案,甚至因缘巧合的已经与苏瑾等人有过了接触,可从曹乔木身上他却已然猜了朝廷对这事的重视。虽然朝廷里已然有人先行一步通风报信于王府,可却拦不住谭纵在其中浑水摸鱼,硬拼着一身烧伤,转移了王府里人的视线,从而保存下了一份极为重要的佐证。
而凭借着这一份佐证,再有了这份南京府亚元的名头,只要在其中好生运作一番,说不得便可借了这场大大的东风,抢先在大考前先与旁人一步进入京城大佬们的视线。甚至运作的好了,指不定还能舔着脸地先求个一官半职的——所谓官,自然是能主政一方的那种,却不是那些拿着棍棒在外头打人的小吏。
须知南京府亚元的身份极为尊贵,日后大考得中后,最差的也不过是外放为官而已,因此这事不过是一个迟早的问题。而只要在这场大事中得份功劳,这事情便不再是什么谭纵的非分之想了,想必那些大佬也不会吝啬这么一次做顺水人情的机会。
谭纵却是自信,自己必然能让那些大佬瞧中自己,从而将自己引为门人。
而有了这个主政一方的机会,谭纵自然有信心比旁人做的更好——毕竟后世的经验摆在那,三两年内再靠着大佬们的关系,自然可继续往上爬。
说白了,这些不过是后世官场上的一个必然程序而已:低阶中央-中等地方-中等中央-高阶地方-高阶中央,如此地方中央的反复循环。
而要走上这条道路,后院却是一个关键因素。且不去说眼前这场几乎泼天的大富贵还须一家子人同心同德一共度过,便是日后为了升迁,指不定还需得牺牲一下苏瑾,把这大妇的日子让出来,让给哪位大佬的千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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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因为这些顾虑,谭纵才会选再这种最不恰当的时候说这个最不恰当的话题,他甚至已然做好了苏瑾抽袖走人的准备,介时他只能感慨两人无缘了。谁知苏瑾却是思绪良久后方抬头对他道:“你先前许诺我一生一世,你可忘了?”
如果换一个人,只道苏瑾是在发脾气,责怪谭纵说过的话就忘。可谭纵是什么人,对于苏瑾话里的意思是一想就透,连忙一把把这让人怜爱的女子搂进怀里道:“你且放心,不论是你还是清荷与莲香,只要真心跟我的,我定以十倍还之。若是有违此誓,叫我万箭穿心而死,死后还不得入轮回,只永生作个没人要的孤魂野鬼。”
若是在后世,这种诺言谭纵可以张口就说出一千个一万个,可经过魂穿一事后他却将誓言看的极重,因此也可借这誓言看出他对苏瑾等人的真心。
实际上谭纵本身也是这种人。
便如他所说,你对我好一分,我便还你十分,所谓滴水之恩涌泉相报,不外如是。(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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