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行尸(1 / 2)

加入书签

 若枫汇报了这次事件。

蓝奕东坐在椅子上,陷入了沉思之中。

魔党如今卷土重来,势力比以前要强大,甚至拉拢了青龙,本来魔党十二使徒已经令人足够头痛,现在多了青龙,龙族的血统,恐怕不是一时三刻能解决的事情。

整个计划看上去天衣无缝,如果不是一隐出手相助,了解清楚事件的来龙去脉,国安局和掘尾龙必有一番恶战,到时两败俱伤,魔党不费一兵一卒便大伤国安局元气。

无论从实力上还是从谋略上,魔党都有很大的提升。

魔党并不认同伦敦协议中的条约,认为吸血鬼和人类是捕食者与被捕食者的关系,他们企图建立一个以吸血鬼为主,奴役人类的世界。

他们称此为新世界的秩序。

狮子和绵羊岂可和平共存?

血族有六戒。

第一戒,避世。

不能向非吸血鬼表露自己吸血鬼的身份,人类特工和血仆除外。

第二戒,领权。

在亲王的领地里,亲王有自己的权力,在权利范围内,亲王合理的要求具有绝对的权威。

第三戒,后裔。

只有在得到亲王的同意才可创造新的吸血鬼,亲王对于新吸血鬼拥有绝对的处置权,亲王可以承认其资格,或将其放逐甚至杀掉。

第四戒,责任。

你所创造出的吸血鬼是你的晚辈,在他们完全适应血族社会之前,你有义务在各方面教导他(她),在血族的社会中,新吸血鬼会被当成孩童一样教导抚养,新吸血鬼必须以能力证明自己有资格成为血族社会中真正的“成人”。

第五戒,客尊。

尊重相互之间的领权,当你来到别的城市,你必须先向当地城市的亲王引荐自己,如果没有得到接见和允许,你不能做任何事。

只要进入别的领地,就必须接受该领地亲王的统治。亲王通常不会拒绝来访者,除非是恶名昭彰之徒。

第六戒,猎杀。

严禁杀害你的同类。

在血族的社会只有亲王才掌有生杀大权。

只要亲王合理使用该项权利,通常会取得长老会的同意。

对于严重违反戒律的吸血鬼,亲王会慎重考虑是否行使这项权力。

若枫还记得他第一次见到亲王时的情景。

那时,他还是清朝派往花旗国的一名留学生。

那天醒来时,那位金发碧眼的女人躺在自己的身边,轻抚她的肌肤时,便可发现她一丝不挂。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