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挂到墙上的制度又被搬回来(2 / 2)
我立刻警惕了,笑道:“兄弟,以前报招待费,好像不带这样问啊。”
艺术家轻声说:“领导跟我说,按照报销制度,得麻烦你们部门补一份情况说明,解释招待了哪些对象。我们核实后才能报。”
他说的报销制度,其实不是最近才有,好几年前集团就颁布了。但在我看来,也跟女同事上班不许穿高跟鞋的制度一样,早被大家挂到了墙上。
最开始实施的时候,财务部倒是很坚持。而各部门的领导,也都积极响应,要求大家都这么干。但是,各部门的经办人就很为难。因为,哪能全部掌握部门的招待费到底都招待了什么人。难道部门领导每次拿张发票来让你办,你都好意思问他这回又招待了谁?
没办法,最后只能胡编。
财务部自己颁布的制度,当然自己抓得紧。但他们部门经办对接的同事后来也发现,很难真正核实。各个部门像模像样报了名单,他怎么核实去?慢慢地就成了一种形式。最后终于烟消云散,形式也都不需要。
想不到,今天他们又把这个制度从墙上搬下来执行了。不过,既然叫做制度,恐怕就是有这种妙用:想起来的时候,大家就可以用,而且用得理直气壮。想不起来的时候,就可以不用,而且也不是什么错误。
我不好反驳,而且因为和他关系不深,也不好细问,只有含糊答应。
后来下午趁马总单独在办公室,赶紧去汇报。
他听了面无表情,只说:“嗯,知道了。”也无下文。
折腾好几天,两张报销单子仍未走完报销流程,让我觉得狼狈。
后来为那张白酒发票,艺术家又来过两次电话,提出让我寄回分公司,换开别的名目再寄回来报。
这简直天荒夜谈,我都不知该怎么向马总报告。
至于那批招待费发票,艺术家反复说,领导一定让按制度补说明。我没办法,勉强写一份,送马总审阅。马总说先看看,也没答复我。
两件事都没办妥,好像都是自己无能,急得我腋窝下长了好几个水疱,还好外人看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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