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_第七百零七章 顿悟 守护(二)(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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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忽然想到自己在队伍中的角色!

尽管实力是最差的,他大眼哥也并非绝对的一无是处,他的榴弹打得还算不错,最起码在关键时刻能为大家挡刀啊。

光是为陈锋,至少有两次,危急时刻挺身而出,不惜牺牲自己,换取他的存活,哪怕只是暂时的。

对此,大眼从没有丝毫的后悔,反而觉得庆幸,自己的付出是值得的。

“对啊,我不是没有梦想,我可以为锋哥去死,毫不犹豫的!”

大眼以为找到了信念所在,兴奋的又蹦又跳,在拍摄画面中,恍如一个发了羊癫疯的傻瓜,把段长风看的直皱眉,又不解其意。

但这股子高兴劲儿只持续了片刻,大眼蓦地颓然耷拉下头,有气无力的叹道:“还是不对。”

能为伙伴挡刀去死,那只是一种高尚的情操,却不能作为恒定的信念和矢志不渝的目标。

总不能,大家都在激烈的战斗,他不管不顾的死盯着某个人背后,随时随地等着帮忙挡枪,简直是玩笑啊!

团队力量是什么,是需要每个人都必须发挥自己的作用,相互配合起来,做到一加一大于二的加成发挥。

魔音师发布任务时,是把每一个人都计算为有生战斗力的,结果弄一个专门盯后背的,这是多么大的漏洞,等着被人发现然后利用吗?

肯定不行,还得想别的辙。

“每个人都有自己明确的奋斗方向,锋哥是真正的枪王,彬哥是超越平凡永不停止攀登,猫姐的复仇,老吴的传承与先祖愿望实现,大胸学霸姐……那个不用想,新来的仨人好像也都比较清楚。我呢,我能为了什么?”

小时候,被人问到将来的理想是什么,一大半小朋友都想当科学家,有的像当医生,老师,军人,警察,各种职业,真真假假,其实他们自己并不清楚在说什么。

大眼好像也要当科学家来着,可从来没想过要努力学习先成为优秀好学生,整天混吃等死,浑浑噩噩过日子。

如果没有稀里糊涂成为冒险者,他可能一路混到三流大学毕业,然后爹妈给钱给房子车子,找了老婆生孩子继承家业继续那么混到死。

或者中间儿发生点什么变故,会刺激着他作出点改变,可谁特么闲着没事去幻想自己爹妈破产倒大霉啊!偶尔想象一下变身超级英雄横行街巷,就算有点志气了。

“哎,我到底就是废渣啊!”

一想到自己前些日子,最大的愿望居然是成为中祥县最牛逼的中学生扛把子,大眼羞愧的狠抽自己嘴巴子,尼玛太中二了,太傻逼了。

那点儿威风有个蛋用啊,完全不顶事儿好不好!

理想,狗屁的理想啊,现在树立远大志向还来得及吗?

想得脑袋都快炸了,大眼双手抱头蹲在楼顶上,嘴里发出鬼哭狼嚎似的怪叫。

其实他也明白了,光靠自己想是想不出个名目来的,之所以单独出来活动,就是要彻底撇掉依靠,不再指望其他伙伴们在身边时时遮风挡雨。

这并非是抛弃,也没完全丢下他不管,至少有长春会的庞大势力,一边提供情报信息支援,另外随时可以为让他有退路可以走。

精心选择战场,知道周围可疑行动目标的逼进,这些情况他都能及时了解,只要没人从远处放导弹,理论上应该不会有致命的威胁。

可没有足够强的敌人当靶子当镜子,他又怎么能看清楚自己的内心真正追求呢?

矛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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