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不列颠风云 五(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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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艾琳的沉默,郅牧端着空荡荡的酒杯,身影似乎融入了黑暗中。

清晨,在朱莉不舍的目光下,郅牧身穿光滑的皮甲,胯下则是一匹棕色的老马。他承接了新的任务,决定成为信使,将一封手令从莱斯特郡传递到西边的赫里福德郡去。那里是以吉尔伯特伯爵为首的贵族派与莫蒂默男爵为首的保皇党对抗的前线。

被西蒙呛到的吉尔伯特前几日就率兵回归了封地。因而未能收到这份命令,但郅牧并不打算将信交给他,而是直接去完成一件大事——假如这个世界的历史没有大幅偏移其原本轨迹的话,他打算直奔赫里福德郡西北的威格莫尔城堡,那里是爱德华王子被软禁的地方!

轻骑简装,郅牧在朱莉关心的眼神以及众人的围观下,帅气的策马越过山涧,消失在了视野尽头。

然而,还没过几分钟,郅牧就火急火燎的拉紧缰绳,而老马也因为吃痛将郅牧甩了下来。

“好像、好像没人告诉我……这马该怎么骑?”郅牧的两股间像被树皮摩擦一般火辣辣的疼痛,头脑也被颠簸的视野弄得昏昏沉沉。尽管马鞍和马镫早已在公元六世纪时传入欧洲,但对于一个小小的斥候来说,显然还不值得用上牛皮缝制的马鞍与金属铸造的脚蹬。所以,郅牧不出意外的悲剧了——他根本不会骑马。

“呼……要冷静,我先用绷带做两个布马镫凑活用,再把皮甲脱下来垫到马背上,盖住这愚蠢的木头马鞍……希望这能管用。”在真实的历史上,西汉时期就已经有了布制的马镫,而第一个金属马镫的出土要等到西晋,这也算是一种活学活用了。

就这样,郅牧一边走,一边练习骑马。饿了就吃些干粮,渴了就喝些溪水,下雨就躲在山崖下。一路风雨兼程,见识了许多有趣的风景和动物,总算是摸到了赫里福德郡的边缘。

“不容易……我已经记不清自己跑了几天了。目前看来,我无需经过城市,而是应该改道西北,救出爱德华后立刻向西进入边境地区投奔身为保皇党的莫蒂默男爵。”在这个时代,威尔士还尚未与英格兰合二为一,罗杰·莫蒂莫作为边境的守护者,拥有一支能够翻山越岭的职业部队。他在刘易斯战役中战败被俘,但出于边境安全的考虑,西蒙剥夺了他在威格莫尔城堡的封地后便释放了他。巧合的是,郅牧现在的名字也是罗杰,只不过全名为罗杰·德·莱伯恩。

思绪流转间,前方的道路上似乎出现了情况。

“请您听我说,尊贵的阁下!我们并非有意冲撞您的马车,实在是肚子里饥饿难忍,不小心才摔倒在这里……”

“卑贱的农奴,是谁允许你们离开领主的土地的?你们会为自己的恶行付出代价!”只见一个威风凛凛的骑士守护着一架豪华的马车,他拔出了佩剑,似乎要伤害眼前的几个形似乞丐模样的人。郅牧见状,立刻穿戴好皮甲和铁盔。骑着老马飞奔出去——经过这几天的磨合,他已经勉强学会骑术了。

“铮!”郅牧不知道自己哪里来的勇气,居然用手中的斑驳铁剑拦住了骑士。

“先生,你忘记自己的骑士誓言了吗?欺凌弱小是可耻的做法!”郅牧义正言辞的说道。

“你是哪里来的贱民?”鹰钩鼻的骑士蔑视的看着郅牧。“他们是背叛君主,逃离领地的农奴!按照当地法律,如果将他们抓回领地,还可以获得一大笔佣金!”

“慈悲的先生,我们不愿离开祖辈耕种的土地,也并非不愿侍奉贵族老爷。只是今年要交的税金太多了……我们听说,只要能在城镇中居住40天,就可以成为自由民,所以才冒险一试,还请您降下垂怜吧!”

郅牧一听就大概明白是怎么回事了,在这个相对落后的中世纪早期,对农奴的苛捐杂税就像大山一样压得他们喘不过气。吃猪肉和黄油要交税、使用磨坊要交税、饲养牲畜要交税、收集柴火要交税,就连在山林里狩猎、在溪水里捕鱼都要交税。乃至贵族老爷买了件好看的皮草,也会把费用摊牌在每个维兰(农奴)和领民的头上。不幸的是,历史上,英国的第一次农民起义还要百年后才会爆发,在加上荒野中数不尽的怪物威胁,如今的底层人民只能靠着教会的信仰找到支持自己的方向。

“几位,你们快走吧。对了,你们的君主可能没有告诉你们,入城还要交人头税,登记为自由民也要交多达6先令的费用。”随后郅牧将来到这里后获得的所有便士和第纳尔拿出来,交给了那几位农奴。

“感谢您,慈悲的老爷!请您告诉我们您的名讳吧!我们会为您日夜祈祷!”脏兮兮的农奴们放声大哭起来。

“不必激动,我是莱斯特的罗杰,罗杰·德·莱伯恩!我的名字将响彻不列颠!”郅牧吹了个大牛,随后堵住了骑士和农奴间的通路。

“贱民,你知道自己冒犯了哪位大人吗?”鹰钩鼻的骑士眯起眼睛,指向马车上的纹章。“这可是十五人男爵议会的议员阁下!名为……”

“抱歉!我对纹章学没有任何研究,也不在乎他是议员还是国王。”郅牧缓缓取出漆黑的glock-17,瞄准了骑士的诺曼式头盔。

“我不愿意随便夺取他人的性命,你现在还有机会离开!”

“粗鲁之徒!让我教训一下你这冒犯贵族的贱民!”骑士的表情渐渐变得扭曲,他从来没有见过胆敢这么跟他说话的贱民,于是他挥舞着阔剑,激发出淡黄色的光芒,纵马朝着郅牧冲来。

“砰!”一声清脆的枪响,伴随着马儿的嘶鸣声,骑士带着不可置信的目光倒在了地上。这个时代还没有发明出钢材和板甲,作为装备精良的骑士,只会佩戴皮帽、链甲帽以及铁质头盔三重防护。但这些在现代枪械的威力下,如同纸张一般被穿透了。

“失策了……我马没了!”郅牧惋惜的看着脱缰而去的坐骑,又将目光放在拉着马车原地转圈的两匹白马身上,随后反思道:“我对自己的射击技术也太自信了……这一枪下去,我的手腕差点扭伤……如果没能打中他,那么死的就是我了。”在没有经历过专业训练的前提下,使用枪械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郅牧甩了甩酸痛的手腕,安抚好受惊的马匹,收起武器,转而拾起泛着银光的骑士阔剑,缓缓挑开了马车的木门。

眼前是一个穿着华贵但瑟瑟发抖的贵族,只见他色厉内荏的叫道:“贱民,我愿意向你投降!但你要保护我的生命安全,我也保证我的家族会支付赎金!”

“好的,好的,‘高贵’的先生!”郅牧眼皮一跳,一字一顿的说着,“我这个‘贱民’向您保证,您会有一个令人难忘的回忆!”说完,他扒下鹰钩鼻骑士的装备,再把尸体扔进马车里,惊起一阵贵族的嚎叫声。随后他锁死了马车的大门,乘上拉车的白马,带着着不知名的贵族缓缓远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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