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雾都孤儿 二十六(1 / 2)
“亲爱的老板:
我知道,很多热心的市民关心着我是否已经被捕。我要说的是,此刻的我正自由地和你们交谈着。当听到条子自作聪明地说案件的调查已有了突破性进展的时候,我实在忍不住哈哈大笑。尤其是那个关于‘诱捕’的笑话真是让我开心。
我恨那些女人,我不会停止剖开她们的胸膛——除非我被捕或是死了,在此之前,我都会不停地干下去。对了,上次活儿干的不赖吧?我根本没给那女人逃跑的机会——虽然她喊了几声。那些愚蠢的条子却傻乎乎地抓错了人……我爱这个工作,我还会干下去的,很快你们就会再次听到我干的有趣的‘小把戏’。
我上回留了一酒瓶的‘红颜料’,可惜它很快就粘的像胶水一样没法用了,眼下只好用红墨水满足我的愿望了。哈哈,下回我会用剪刀,把那女人的耳朵割下来送给条子,那一定很有趣。我的刀实在是锋利,太好了,一有机会,我真想马上就投入工作。
祝你们好运,
你们真诚的——开膛手杰克
抱歉,我报上了我的名号,请别介意。”
这封信在后世被直接用“亲爱的老板”命名,正是源于它极具戏谑性的开头称呼。如果这封信被哈罗德或是弗兰克看到,估计会被气得跺脚。
但现在这封信是投递给报社的,看信的人是报社副主编,他的立场可不是抓捕罪犯为天职的警察。所以,汤普森爵士在看到这封信的时候两眼冒光!以他作家和主编的敏锐感官,已经能把这封信编出一个无比精彩的故事了!
而如果报纸一旦刊登了这种故事,毫无疑问,所带来的量将会节节攀升——请注意,这个时代可不是信息大爆炸的年代,也不是什么娱乐活动遍地开花的年代。大众枯燥单调的生活亟需某些感官刺激,还有什么比一个真实存在于身边、富有传奇色彩、血腥味和暴力情色(杀戮对象是卖身女就可以扯上情色)的故事更吸引人呢?
想到这里,我们的副主编汤普森爵士已然感慨出声了:
“天父啊,请原谅这个满身杀戮罪恶的人……同样,也请惩罚那些违背伦理道德的女人……啊,这真是一个大新闻!而且应该是有史以来第一个凶手主动联系报社,坦白罪恶的新闻!当然要刊登,还必须用头版头条!案件查办了这么久,警方一直没有明确表态,公众是有知情权的!他们应该了解这一切。”
这番话里已经包含了几层意思:第一,对于这个满身杀戮的罪人,汤普森爵士用的是“原谅”,而对于卖身女,他用的是“惩罚”。听起来或许不容易注意其中的差别,但说明在潜意识里,这位汤普森爵士把杀手的地位还摆得更高。
为何?因为在汤普森爵士甚至许多上层阶级的眼中,开膛手虽然十恶不赦,但他屠戮的卖身女也一样是让他们憎恶的。没错,即便他们也都爱风月、桃色、亵妓这些道道,但只要在人前,都会摆出一副绅士君子的样子,极力谴责这些败坏社会风气的底层可怜人。
因此,即便这是个凶残的杀人犯,但他屠戮的却是让人鄙夷的卖身女,在不少人眼中,这甚至是个卫道士啊!
第二,这是一则具备诸多“第一次”性质的重大新闻。而警方的“无能”,又恰恰给了社会不满的因子。假如报社代表公众向警方询问案件进程,弗雷德那一套说法还可以吃得开。但,现在是凶手主动越过警方、向报社投稿,那警方还有任何理由阻止新闻的刊登吗?
用脚趾也想得到,任何一家报社都不会放过这个劲爆的新闻!至于会不会对警方造成困扰……抱歉,那是你们的事!我们各自有各自的职责!
还有,作为一名爵士,又是社会上有头有脸的人物,顶着中枢新闻社副主编的名头,汤普森根本不害怕、也不在意警方的想法!
汤普森爵士当场回信——就让管家伦纳德代笔,并且让他亲自把这封信坐马车送回报社,盯着编辑们立刻写稿、印刷、出版,刻不容缓!
忙完了这一切,汤普森才想起来,威廉医生和周道安留在这儿呢!他歉意地笑了笑,又把话题扯回到了止痛药上。
“乔纳森,不瞒您说,爱德华还邀请我29号去约克郡参加一个很重要的社交聚会,我得需要这种神奇的药让我不至于出丑……”
而其实此刻无论是周道安也好,还是威廉医生也罢,心思都已然不在治病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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