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 七白狗(2 / 2)
林尽总感觉这个调调,应该是四五十富婆才喜欢的调调。一个男人穿的花花绿绿的,总觉得不太正经。
不过粗野汉子也是人精,虽然看不出林尽的身份地位,但是却能够感觉到十一身上的危险气息,像他这样经常出没于深山野里的老猎手,对于野兽散发出的危险气息等一系列危机状况的感知能力,要比一般人高出不知道多少倍。
粗野汉子只是看了十一一眼,便如同当年在山林之中独自面对猛虎一般,心惊胆战!
粗野汉子深知,这绝对是一位不可多得的大高手,而有这种高手贴身护卫的公子哥,其身份地位指不定就能吓死人。因而粗野汉子从一开始,便对林尽显得很是恭敬。
“老板,你这只狗崽子怎么卖?”林尽问的十分直接。
对于这一地的野货,林尽其实一点兴趣都没有。这世界做菜的水平摆在那儿,连家养的东西做出来都一股子腥味,又何况是这野味。再肥嫩,去不掉腥味,也绝对让人难以下咽。
“狗崽子?哪来的狗崽子?”粗野汉子听了这话,一脸蒙圈,自己这一地的野货里面,什么时候多了只狗崽子?为什么自己连一点印象都没有?
林尽指了指竹笼子边上,一只正乖巧蹲在那儿,伸着舌头摇着尾巴,约莫两个月大的狗崽子道:“就这只狗崽子,看着乖巧喜人,怎么卖?”
粗野汉子随着林尽的指向看去,才明白了这公子所指的狗崽子是怎么回事,粗野汉子忙是将那小狗崽抱了起来,送到了林尽面前道:“公子,这狗崽子遇到了公子您也算是它的机缘。
这狗崽子也不知是哪来的,前几日小的见其饿的可怜,便丢了些野货下水与它,结果倒好了,这狗崽子便赖上了小的,每日都会来此待上半天,不过说来也怪,这狗崽子不叫不闹,浑身干净,倒真有些乖巧,惹人喜爱。
不过小的乃是穷苦人家,哪有闲钱养这小东西,公子若是喜欢,便送您好了。”
林尽听了,微笑着接过了那小狗崽,直接抱在了怀中,随后便对着身后的十一道:“给他五两银子,全当这狗崽子我买下了。”
粗野汉子一听,面露大喜之色,跪拜道:“多谢公子厚赐!”,这一拜倒是诚心诚意的很。
毕竟那可是五两银子啊,就是这一地的野货,怕也值不了五两银子,而且这玩意味道重,富家子弟纵是想吃,也只会安排下人来买,哪家出来买货的下人不是人精?想赚点意外银子基本没有可能。
不过今儿个却是被运气砸到了,有这五两银子在手,自家姑娘的救命钱便是有了着落,而且还绰绰有余。粗野汉子再感激抬头看去时,林尽却是早已走出去挺远了。
林尽此时看着怀里乖巧的小狗,笑意明显,这小狗虽有些瘦弱,却很是可爱,嘴角张开便像是在憨笑一般。
而最关键的是,这小狗虽是纯粹的棕黄之色,却是四脚皆白,尾巴尖与胸口皆有一撮白色,眉心之处更是有一道如同竖眼一般的白毛,总共算下来,这小崽子身上恰好有七处都是白色。
林尽自己也是实在没有想到运气会这么好,随便出趟门,竟然能遇到七白狗这种稀罕玩意。这可着实是个意外之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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