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春雨(1 / 2)
春天怎么会下这么大的雨?雨顺着寒滴了下来,李扶风以为自己会淋湿,身后却传来一个急切和热情的声音:“扶风兄!”
李扶风转身朝前方看去发现张小牧急匆匆的抱着伞这边跑来了,远远看见他脸上呈现的高兴与焦急,他突然有些明白白公为么要他个朋友,茫茫天地间,就走相反的,也不会显得自己像个独行客。
一见这天色马上要下雨,张小牧就拿着伞就急匆匆的城门跑来,皇天不负有心人,终于是让他给赶上来了,他把纸伞移到李扶风的头上,又重新给他递了一把伞,对他笑道:“扶风兄,我说么来着,说不定我们就能相见,看看都不要明天,只要一柱香的功夫。”
说着,张小牧在李扶风面前伸出了一手,李扶风看着眼前这手头,它在自己的眼里变得巨大,着他看向天不断落下的雨滴,它也好像变得巨大,全部呈现在自己的眼里,是呀,谁能想到他们这么快就能见面呢,谁能想到天会下这么大的雨呢,天有不测风云,人也是。
李扶风,没有死,还把四个浪客全给杀了,这是黑衣人万万没有想到的事。
黑衣人站着血已干的四尸体面前,看着大雨冲涮他们惨白的脸,三两,杀一个没有剑魂的废人,明明还有些小题大,但没有想到这群浪客死了,李扶风还活着,事实摆在面前,他的顾虑还是有用,但不够用。
这些尸体上的伤口,大多是致命伤,很明显他们是两击致命或者是三击致命,战斗的时间并没有续长,这也说明李扶风的实力没有弱到哪里去,但也不会,因为换作以前的李扶风,对战入道境的刺客,只要一瞬就能把他们全部给杀死,不逐个击杀。
难道,在季那一战后,他的剑还存有残魂?还是,用了某些难以晓的神通?但不怎么说,这都是两个不好的息,黑衣人的心里有些忧虑,异常的焦虑,只要李扶风还存活一天,他就如鲠在喉,寝食难,就能幻想到李扶风提着剑前来,把他的头给砍下来,之前他有多,有多固执,他了解不过。
不行,他必用各种方法,不计代价将他尽快斩首。
在他考的时候,天飞来一只黑鹰,立到了树枝旁边,脖子上挂了一颗紫色的灵珠,它紧紧挨着黑鹰的羽毛,如果不仔细观察,很难发现,如果黑鹰故意把它露出就另说。黑鹰对黑衣人说:“如果不是因为要给你的魂珠补充气,我可不会断了李扶风的痕迹,不会跟丢他。“
“会丢,他的查觉力很。”黑衣人仍看着满地尸体。
“他已经不是曾经的剑首,我看是你怕他。”
“哼,我怕他,这是听到最可笑的笑话。”
“可不止我一个人这么说,你不承认也没有关系,”黑鹰顿了顿,“你不是在他身体里留过魂火,你依然可以找到他的吧?”
“只是一抹痕迹,现在雨水最盛,”黑衣人抬头看向前方,敛息后,说,“我现在只能查觉到他还在这云天城。”
“我觉得,我们还得去明月楼。”
“地上只会躺下几尸体。”
“但如果把赏金提高呢?我记得了明天楼,云天城没有其它的赏金组织。”
“为么要找它们,云天城不是有武门?“
“你是说?”
“天枪门。”
“也行,那我们现在马上就出发。”
黑衣人的身又开始在慢慢变淡,也忽然陷入沉默,但紧着他又冷冷的扭头看向黑鹰,用眼神就能把它给杀死:“苍吾,我不得不警告你,如果你这样跟我说话,我不得不考虑把你拆筋剥骨给喂了狗,你应该我道我现在非昔比,我不是济四子韩霄,而是国柱公韩霄!我希望你能时刻认这一点,得你死的时候怪我没有提醒你。”
原来他是济四子韩霄,难怪他在站着这里气势就这么逼人,眼神就这么凶狠,像一头永远饥饿着露着獠牙的狼。
韩霄并没有来云天城,黑鹰脖子挂的那颗紫色的灵珠,其实里面蕴含他的三魂魄之地魂,也正因为有地魂,他能幻化出人形,但个身只能维在两个时辰,并他隔一时间都要用气滋养,这也导致它错过了对李扶风的刺杀,也失去了他的踪迹。
苍吾凝目不言语,之前在边疆韩霄虽然话少但谦虚的很,但没有想到一朝夺势就宛如变了一个人,不,或者他这本来就是他的面目,不然他怎么能杀了白,夺了他的权,野心与权势的渴望都应该在同一个位置上。“我明白,韩柱公。”它小声谦虚的说。
“这就对了,看在你只是一只畜牲,以前跟我并肩作战的份上,我就饶了你这一次,也希望你以后也长起这个记性。”说,韩霄的身这缓缓散。
在雨里,苍吾很快平了心情,然后着朝云天城飞去,这些已经不重要了,它已经上了他的贼船,注定是拴在同一条绳子上的蚂蚱。
如张小牧所说,李扶风天是走不了,下这么大的雨,靠一把伞,一蓑衣,是抵不了这么大的风雨,而晚上行也难以找到落脚的地方,怕是赶了,明天也是要得风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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