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七章 思绪(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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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说习惯吧,蹇子修在这个时代生活了这么久,很多以前的习惯的都在潜移默化之下改了过来,毕竟人这种生物,是很能够适应环境的。

说起来,蹇子修在这里这个时代还发现了一件有趣的事,那就是在这个个类似中国宋朝的时代里,不说百分之百,但是基本上百分之九十以上的男性都不会沦为单身狗。

什么是单身狗,这个应该不用蹇子修多做赘述了,想必此时正在看这本小说的你们或许就正是其中之一(哈哈,公子当然也不例外了。

为什么在这个时代会有这种现象呢?一开始的蹇子修并不怎么理解,后来他仔细地翻阅了自己脑海中的记忆,终于发现了一点他以前无意间在网上看到的一些信息,简单的来说,就拿中国历史做比喻吧。

大家都知道中国古代其实是一个“早婚国家”,按照《礼记》所规定的男女成年标准来理解,古代嫁娶年龄一般是男2岁、女15岁。但各朝代略有不同,比如唐代,男15岁、女13岁以上明代,男16岁、女14岁以上。

而根据《梁书·张缅传》和《周书·城冀传》记载,梁高祖的四女儿富阳公主和北周高祖女儿平原公主都是在11岁就出嫁了汉昭帝8岁继位,娶了刚满6岁的上官安女为皇后。

实际上,古代男女之间的交往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样封闭。先秦时,官府每年为单身男女提供一次交往机会。春秋时期的“仲春会”就是一个典型的男女交友的大派对,其主题是“奔”,意思是与所爱的人一起出走。《周礼》中的《地官·媒民》说,“中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若无故而不用令者,罚之。”

从周代这一规定来看,这项活动是由官方推动的,强制执行,如果到时有人不“奔”,不参加聚会,还会受到处罚。

古代人认为“男有室女有家”后,人们才能安居乐业,社会才能稳定和谐。在周代,已到适婚年龄的男女的终身大事还被列入了官方议程,专门设置了管理男婚女嫁的政府官员。

而在晋代,如果女子到了一定年龄还没有嫁人,官府就要强行给她找对象。《晋书·武帝纪》记载,司马炎在泰始九年冬十月诏令,“制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长吏配之。”意思是说,女子到17岁,如果父母不将闺女嫁出去,地方官府就要找个“剩男”逼其出嫁。

古代对于适龄男女婚嫁问题,亦制定了相关法令:越王勾践规定男子2岁而娶,女子15岁而嫁宋仁宗时期规定男子15岁而娶,女子13岁而嫁明太祖规定男子16岁而娶,女子14岁而嫁。到了法定年龄不嫁人的女子,是要被处罚的。

譬如南北朝时,如果女孩适龄仍未出嫁即为犯法,家里人都是要跟着坐牢,这也就是《宋书·周朗传》中说的“女子十五不嫁,家人坐之”。

而汉朝孝惠皇帝时,谁家要是有女儿15岁至3岁还没有嫁人,就要罚款6钱。唐朝对于男子2岁以上,女子15岁以上还没有结婚的也要处罚。

这种强迫女子出嫁的初衷,虽然可能首先是出于增加社会人口的考虑,但在客观上确实解决了不少光棍娶不到老婆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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