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捡个祭司当助手(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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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租住的房子是上海古旧的欧式建筑,房子斑驳,有岁月腐蚀的痕迹,水龙头都有些锈迹,楼梯窄窄的,窗户的阳台也很袖珍。但周围环境不错,有很多林木,还算是清幽之所。

凌晨三点,风很大,回到住所,摸索着打开灯,颓然窝在沙发里,感觉非常疲惫。今天晚上算是在鬼门关转了两圈。苏轩奕一直跟着我,一路上也没见好奇地问东问西的。我也觉得这人也算是沉得住气,要不就是人家天商大地比这个时空的科技更发达,这些对他们来说,根本不算什么。

可是,更发达的社会,倚靠科技的社会,还有大祭司这种职业?我自顾自地想着。

“喂,有没有东西吃,我饿了!”苏轩奕往沙发上一坐,随意摆了个姿势,都有着绝伦的美。有一种与生俱来的贵气。我有点心猿意马,我向来不承认自己是花痴类型的女子。想当年大四毕业会上,很多男生在送了我“财迷”“吝啬天后”称号后,也借着酒醉说我是冷美人。

我是有自控能力的女子,虽想赶快嫁人,却也是秉承宁缺毋滥的信条。

犯花痴这种有可能损失钱的事情,我向来不做。

“看够了没有?本祭司饿了。”苏轩奕。

“哦,我也有点饿了。”我这才回过神来,起身拉开冰箱,里面只有两根准备用来敷脸的青瓜和几包泡面。只得尴尬地转身对苏美男说:“只有泡面了。”

“随便,只要能吃,本祭司都忍了。”他也许是饿得前胸贴后背了。

我打开炉子煮泡面,眼睛却不受控制,转过去凝视苏轩奕,只见苏轩奕走到狭窄的阳台上,在月光里打坐。月光下,他的剪影轮廓太好看,让我不忍移开视线。

这画面让我感觉仿佛又回到了青灵山。那时,我也是每日心猿意马地学法悟道,大多数都是在凝视净尘的背影,仿佛一生都看不够。

也许是意识到我在看他。他双手抬起。划了个弧。合掌。收了指尖跳跃地蓝色火焰。深深吸了口气。起身靠在窗边。也转过头静静地看着我。

他地眼如同一面幽深地湖水。我不敢看。慌乱地低头继续煮泡面。两人再不发一言。

“你有什么要问就问吧!”吃泡面时。苏轩奕看了看我。眉头微皱。

妈妈地。本来就是你想说。还硬是要说是我要问。这孩子地心眼太多了。好吧。你既然想说。那本恶女就问个彻底干净。蓝晓莲在心中说道。充满了鄙夷。

“嘿嘿。那你就做个自我介绍。比如家住何处?年芳几何?可有娶妻。抑或可有婚约?家里还有什么人?从事何种职业?来此地意欲何为?”我语速极快。

苏轩奕一怔。眼睛睁得老大。瞬间就笑了。飘到我身边。奸诈一笑。眼里带着几许调戏地灼热。轻声说:“晓莲。看上我了啊?”

我的脸陡然滚烫,一下子跳起来,泡面也顾不上吃,只离他远远的,不屑一顾地斜扫他一眼,恶狠狠地说:“有话就说,有屁就放!”

“啧,啧,太粗鲁了。这样不好,不好。”苏轩奕摇摇头,又飘到我身边,俯在我耳边,一本正经地说:“我叫苏轩奕,是商羽国的大祭司!21岁,无家人无妻子,无婚配!晓莲姑娘可满意本祭司?”

我倏然觉得脸滚烫无比,低头看着地板斑驳的痕迹。

“晓莲横竖给句话啊?”苏轩奕的声调提高了不少。

“满意,满意。”我大脑也有些不灵光,只得顺着答道。再抬头看苏轩奕,他眼泪都快笑出来了,脸上满是捉弄人的神情。

我却顾不得这些,因为心乱了节奏。我也第一次有如此慌乱得感受。以前,对净尘也是很动心的,却从来都不曾如此这般:手足无措,不敢去看他,在他面前,觉得自己是一只鹅,恨不得把头收进翅膀里去。

如若这般,怎可能平静地面对他?我很清楚,心失了方寸,便失了先机,会处处受制于人,在驱邪这个行业,这样的心境是十分危险的。于是我赶忙调息,稳住了心神,以为有勇气抬头看他,但在看到苏轩奕时,还是直觉了两个字:灾难。

我闻到灾难般的气息。慌忙中,狠狠地掐一下自己的脸蛋。脑袋顿时清醒了不少。

“你干什么?我那么不堪吗?让你急速地跳开我。”苏轩奕看到我这个自虐的动作,突然就生气了,脸色也阴沉下来。

“不,不,这是我习惯。习惯,呵呵!”我看到苏轩奕眼里隐含的风暴,也是讶然一惊。却只能忽略不计,打着哈哈。

“你的习惯还真奇怪!”苏轩奕斜扫了我一眼,脸上浮起更厚的阴云。

“我只是以此来确定自己有没有做梦。嘿嘿,我这个人没办法,想象力太丰富了。”我胡扯瞎掰着,很不好意思耸耸肩。

“看好了,你没做梦。我是活生生站在你面前的。”他用手固定住蓝我的头,强势地迫使我与他对视。

他的眼波深邃,温润,他的呼吸扑打在我额上,他的声音轻柔,充满溺爱。

这,仿佛,仿佛两人早已是极其相爱的恋人。我更加慌乱,想躲避,无奈他的力道太大。我丝毫也不能动弹。

不,不,除了净尘之外,我怎么可能只看一个人的外在就喜欢他呢?我已经是28岁高龄了啊。读那么多书,受那么多高等教育,还走那么多路,听那么多鬼叙述过人世险恶、爱情凉薄!我怎么可以如此不淡定?心中警铃大作,不断地提醒自己要淡定。

淡定,淡定。一定要淡定。我想到此,便对着苏轩奕嫣然一笑。

苏轩奕却陡然愣了。我却趁势逃开他的包围圈,逃到阳台上,任由冰凉的风吹过来,才觉得头脑清醒了很多。

是的,我是喜欢钱的女人,带他回来的目的只是为了赚钱,别无其他。我在心中简单明了地下了结论。瞬间又恢复成精明干练的蓝晓莲。

想到钱。我顿时觉得很对不起自己多年来的信仰。居然会被美色所迷,把亲爱的钞票忘到九霄云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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