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起风了》(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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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金麦不知道为什么,特别沉迷张飞宇那样的笑容里。

想每时每刻,每天每夜的看到他。

赵金麦没由来的想到了以前读书时候,那些女同学们沉迷韩流男团时候的场景。

一个个东方神起欧巴,神话欧巴,最近还有叫起了exo欧巴的。

难道,这就是崇拜偶像的感觉吗?

飞宇哥演技很好,我把他当成我崇拜的人?

情窦初开年纪的少女脑袋里,充满大大的不解。

张飞宇可不知道赵金麦小小脑袋瓜能闪过这样的念头。

见到赵金麦不放开她,而一旁谭玲玲显而易见非常着急。

无奈之下,他只好俯身探到赵金麦小脑袋旁,轻声的说了句。

“我告诉你的诀窍就是,在英语考试的时候,选择题上面,三短一长选长的,abcd选项的选b。”

“除此以外呢,看不懂英文了,写英文作文的时候,你还可以抄上面的理解的文章,拼凑起来。”

他的声音轻柔,由于正处于变声期,非常有磁性。

这一番言论,伴随着他的呼吸,其温热的感觉倾数喷洒在赵金麦脖颈。

瞬息之间,她的脸蛋变得无比通红,脑袋几乎能冒出烟了。

“诀窍我已经告诉你了,还不快放开我。”

见赵金麦呆呆傻傻,张飞宇不由得朝她耳朵猛吹口气,提醒了下她。

“呼!”

“我!我!我!谢谢飞宇哥,我,我先走了,经纪人阿姨还在等我呢。”

赵金麦反应过来,脸蛋跟煮熟的螃蟹一样红。

她压根不敢看张飞宇,低垂着头,眼眸里杂乱的很,火急火燎的跑开了。

张飞宇看着她慌乱的动作,起先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但随后,他反应过来。

脸上表情变得丰富多彩。

自己的那番举动,貌似对女孩来说,似乎太过亲密?

也太过撩拨了?

之前他一直对赵金麦以妹妹的眼光看待,加之她表现出来的天真烂漫,蘑菇头。

张飞宇一直没把她当女孩子看。

也因此,他都几乎忘了,赵金麦此时正处于少女怀春,情窦初开的年纪。

多少懵懂无知的女孩子,就是在初中时候情窦初开,对恋爱如饥似渴。

结果高中就被一帮小混混骗走了纯洁。

想想以前,他还对这些少女的遭遇多有遗憾可惜呢。

只是,不曾想,再世为人,他却成了耍流氓的这个。

想到这里,张飞宇表情那叫一个精彩啊。

好在,人是一种善于双标的生物。

张飞宇会对那些高中初中的小混混撩拨少女抨击讽刺。

但换成他自己嘛,那就。

“反正我又不是什么坏人,再说了,也就是距离靠近了点,金麦又是个小妹妹,这也没什么吧,哈哈哈哈……”

回到鹏城,张飞宇就陷入了半干燥半有趣的复习当中。

他努力的回忆着上一世关于期中考试的内容。

那个时候的他还没有如今的记忆力。

加之,那时候他也已经签约了欢乐世纪,还被公司安排了狗血校园剧出道。

整个人正处于兴奋状态。

这人一高兴呢,就容易得意忘形,骄傲自满。

这不,上一世的期中考试就给他上了沉重一课。

他的成绩一落千丈,若非在家里巧舌如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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