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往事如烟淡如水(1 / 2)
“说吧,已经按你的要求让你见过了!”夏启轩站在窗前以手支额耐着性子问道。
“哼!别以为我是一个丫头就可以随便弄个人来糊弄我。”屋子中央站着的女子顶着大肚子,瞪着夏启轩,语气不卑不亢。
“哦!”夏启轩眉头轻挑,对这个话题万分感兴趣的样子,
“糊弄你?”夏启轩走上前去盯着女子,“你觉得我在糊弄你么?”说完自己大笑起来。
女子眼中的惊恐之色愈浓,受到惊吓的连退数步,手扶着肚子,抵在门上才站稳了脚,额头上冒出一层层的细汗。左右看了看,似乎在想着可不可以逃出去。
身边的那个女子总是不会害怕,永远那么淡定从容,冷冷的眼,若有若无的笑,一种掌控全局的神情姿态。
夏启轩见她此刻如此害怕的模样厌恶的轻哼一声,回身坐在椅子上,语气有些悲怆道,“是啊,连个丫头都会觉得是在糊弄人,他们竟是觉得我好骗的么!”
夏启轩转动手上的白玉扳指,轻描淡写的说道,“你是不想说么?那我可就不敢保证你肚子里的孩子还能不能见到他爹了!”
抬头扫了眼那个因自己一句话就面容苍白,浑身颤抖的女子,厌恶之色更浓。
在馨儿十五岁那年,定王府里的第一批歌妓开始进行选拔,自己本来也该是其中一员的,只是笨手笨脚的只够当一名丫头,殊不知那原来是多么幸运的事情。
蓝挽儿是自己的主子,她异常聪颖好学,只要老师说一遍她就可以记住了。她诗词歌赋样样精通,尤其善琴。在第一次的测试中小姐表现出色,定王爷将淑留园最好的书房赐给了小姐。她想她一辈子都忘不了小姐那让人见之落泪的神情。虽是笑着,却无比凄凉,孤身一人站在里面,指着所谓的最大最好的书房里的一切告诉她,其实这些她一样都不喜欢,都是用来取悦他人的东西而已。
一直到现在她才知那叫做‘寂寞的眼,历经沧桑的笑。’
她抱着定王爷送给她的那把古琴,神情飘渺,她说唯独琴不一样,在琴音中你可以洋溢着个人情绪,可以遨游四方。那里面有一个洁白的世界,没有罪恶,没有**,可以真正的如莲花,冰心玉洁,傲然一世。
“琴艺是技,弹琴只为谋生,有夫君即不再弹琴。”说得多么的冠冕弹簧啊!那个女子呵!夏启轩想着轻笑起来,凌厉的眼变得温和。
馨儿说自己听不懂,小姐笑着告诉她听不懂才是最幸福的。她现在回想起来似乎还可以从小姐的声音里听出那满满的羡慕。
定王府里有很多像他们一样的女子,都住在淑留园内,园内又有很多单独隔开的小院,小姐和汪雨小姐从开始学习就住在一起。汪雨小姐长得漂亮,舞跳也很有天分,常常受到老师的夸奖。小姐也曾说过,汪雨小姐才是园子里真正适合跳舞的,而她自己在跳舞上永远都只会是配角。哪怕很多时候她都跳得比她好。从那以后小姐就再也没有在人前跳过舞,渐渐的所有人都只知道小姐琴弹得好。王爷很喜欢他们两个,时常夸奖说他们两个组在一起,一人抚琴,一人跳舞,一定会天下无双。
只是他们总是排挤小姐,嫉妒平凡的小姐比他们优秀,难道仅仅是因为小姐不够漂亮吗!可是他们却不知道小姐为此付出了多少的代价。为了练好一支舞会无休无止跳;为弹好一首曲会抱着琴独坐在漆黑的后山上练习整晚;为绣出美丽的图案哪怕是十指都被针刺破,血流不止也会继续下去;会无止境的看书,补充各类知识。
只要是看到过小姐的努力就不会觉得她和汪雨一起住在最好的院落不够资格,用最好的书房实在是浪费,弹最珍贵的古琴是暴殄天物,最得王爷喜爱是善用心机。小姐的手上是厚厚的茧,有弹琴弹的,有写字写的;她的脚掌上亦是练舞练出来的厚厚的茧。
夏启轩想起那个女子总是喜欢光着脚,在雪白的长绒毛地毯上缓缓的渡步,月光下一颗颗脚趾晶莹剔透,美丽异常!
“我不知道进了宫什么时候才能有机会出来,不想耽误了你。十五岁也该嫁了,今天我就将你交给李泉,你要努力的做个好夫人,好媳妇,好娘亲。把本该属于我的那份也要补回来,只有这样我在宫里才会觉得有一丝的欣慰。”小姐握着她的手,把身上唯一一件与双亲有点联系的银镯子套在了自己的手上,眼里带泪。
李泉携着馨儿对着上首的女子磕了三个响头,算是成了婚。
“馨儿,到时候如有人找到了你询问我的情况,你就照实说好了,不用顾忌!”小姐拉着自己的手,轻声说道,第二天就安排好马车挥手送走了她。
她与李泉到了一个小山村里隐姓埋名的生活着,那里与世隔绝,消息闭塞。唯一知道的便是小姐封了妃,还是李泉的爹自己的公公来过一次无意中提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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