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传 第十三章 人心 下(1 / 2)
时日一天天过去。胡不为在秦苏的细心调养之下,渐渐又长肉了,虽不能说是白胖富贵,但比起年前行路时那样凄惨瘦黑的模样,已经不可同日而语。秦苏有的是大把银子,采买珍贵滋补之物全没有顾忌。更何况现在在贺家庄中,一干用物,更是足备。
看着胡大哥一日好过一日,秦苏心怀放宽了。心想只要再过得一段时日,塑回魂后,胡大哥就能醒来,就能跟她说话……秦苏每每抑不住心潮激荡,心中又是惊喜又是羞赧。只想:“胡大哥醒来后,我该跟他说些什么好?”
她仍然足不出户,每天照常给胡不为洗脸束,按摩筋肉。早晨起来敦促小胡炭背书写字。服侍胡不为三餐饮食。
然而有了期望的日子,终究是和平常完全不同的。旁人或许看不出来,但秦苏知道,她现在的每一天都象在过节一般啊。走路行动时,轻快如风,面上愁郁尽去,显得神采飞扬。而且,每常在做事的时候,会忽然停顿下来,含着微笑陷入沉思。
美好的等待,总是能给人予力量。
当然,正所谓‘三尺红尘多变事,有人欢喜有人愁’,无论什么时候,天下愁闷的人永远要比欢喜的人多得多的。此刻的贺家大院中,也不是每个人都象秦苏一样心情振奋。
贺老爷子自听了胡炭背诵《天王问心咒》以后,心灰意懒,彻底打消了跟秦苏开口要收胡炭为徒的念头,每日里再不去厢房中串门了,早晨起来,便板着脸不露笑容,狠的磨练着三个小徒弟。
“笨鸟先飞早入林”,这是老头儿心中想的,既然资质不如人家,那就只好拿刻苦来填补。三个孩子现在功课大大增加,本来每天有三个时辰的玩耍时间,全让老爷子取消了。
他这一番争强好胜不要紧,只苦了三个可怜的小徒弟,每日的学习负荷加大不说,练功背诀时,还不许出错,稍有差池便会引来疾言厉色的责骂。易璇已经被骂哭过许多回了。
另一个愁肠百结的人是贺江洲。
半个多月了,庄里每有人要找大少爷,白日里是决计找不到的。那失意人现在惰性大改,每天天不亮就出门了,比赶食的农夫还要勤快。然后在城里随意找个酒楼,左一杯右一杯,长一吁短一叹,聊舒愁绪。他喜欢秦苏,在他而言,以前从没有一个女子象现在这样打动他的心扉,然而,老天不欲成人之美,就这么一个让他倾心的人,偏偏名花有主了……那幸福的花主竟然还是个黑瘦潦倒的傻子……天下之不幸不公,何尤此甚?老天爷之瞎眼确凿,何如此凭?
“唉!好鲜灵的一朵花,好大坨一堆牛粪。”
酒楼里,贺江洲自斟独饮,夹起一粒花生米,举在半空出神的看。那下酒物现在却不算下酒物了,泛泛油光之中,显的是秦苏温柔照拂胡不为的情景,那样款款深情,那样体贴入微,却不是为他风流倜傥的贺大公子而,而是为了那个枯槁的老傻瓜……
贺江洲愤恨突起,酒气如决堤之潮,一下子涌上心来。
现在是午后,算来他到酒楼也该有五六个时辰了。两坛六年花雕入肚,他酒量再好也已经醺然欲倒。
“多情……自古……空余恨,好梦……由来……最易醒。”贺江洲惨然唱道,将花生向天棚上奋力一抛,哈哈大笑,一下伏倒在酒桌之上,再不愿直起身了。爱念成空,从来都是最伤人的,即便是贺江洲这样没心没肺的花丛高手。
他闭上眼睛,把下颚贴在酒桌上。妒忌攻心,酒毒入脑,他觉得脖子已不堪脑袋的沉重负荷了。有一下没一下的喷着酒气,再睁开眼时,对面墙上几列褐黄之物却映入眼来。那是不知何年何月,某一位踌躇满志的酒客题下的诗句:
东风
名在千秋志在空,九州大地载誉隆,
未行前路题联满,待动宇内连鞭声。
山宽何足盈一握,雪腻只吹便消融,
雨露生凭随意,百花抱尽我怀中。
诗中满含自傲之意,大意便是自己名声在外,人人逢迎,甚至比成新春之初,东风欲动时,天下万户都写楹联燃爆竹来迎接他。后半段写的甚是露骨,想是这位名士到江宁府后,镇日拥红偎绿,绻缅花丛,故有“百花尽抱我怀中”之句。
“雨露生凭随意……百花尽抱我怀中……哼哼,不就是抱着几个歌妓么?这样的日子,我贺某人也有过……那有什么值得夸耀的?”
“只要你囊中有银子,那些残花俗叶任由你拥。只是真正的奇花,料想你这自大东西也见不着。”贺江洲乜着眼想道。
唉,奇花,奇花,贺某人倒是见着了,可结果怎样呢?贺江洲苦笑,混沌的脑海里,那个温婉女子的面容猛跳出来,竟然清晰异常。
“那姓胡的……有什么好?长相不及我,家世不及我……你怎会喜欢上他?”
这,就是天命吧。强把一个如花似玉的美人儿,配给如此可憎可恶的傻子,却让迟到者扼腕长叹,惋惜不已。这贼老天向来是不愿成人之好遂人之意的。要不天下怎会有“好汉无好妻,赖汉聚花枝”的不平之鸣呢?
“可惜!可惜!可惜啊!”贺江洲心中一阵苦痛,险些便流出泪来。夹手抢过酒壶,也不倒进酒杯里,直接把壶嘴置入口中。只求烈酒能够冲刷喉咙,绞割肠胃,让胸腔里那个破碎的东西好受一些。
然而温软的花雕,并不象别的酒那样猛烈,只微有辛辣之意。贺江洲喝一大口,大觉不快意,奋力将酒壶一掼,掷在了对面的屏风上,‘哐当’的碎响中,那面绘着精致花鸟的裱帛屏风禁不住一投之威,被撞飞到墙壁上,崩然碎裂。
“还君明珠双泪垂,恨不相逢未嫁时!秦姑娘,你我终究是有缘无分啊!只可恨,为什么我不能早一步认识你,让那姓胡的抢了先手!”他恨恨的看着满桌菜肴,便待聚力一掌,将酒桌拍裂。
然而掌在半空,他却突然停住了。
“恨未相逢未嫁时……”心中玩味着这句话,贺江洲猛然悟到一些东西,面上一阵古怪。
秦苏尚是处子之身,以他惯戏花间的毒辣眼光,又怎会看不出来。从秦苏对胡不为的称呼来看,显然也还没有嫁给他。只是贺江洲先前见了她对胡不为的爱护体贴,嫉妒攻心,竟然忘了这一层。
既然还没有拜堂成礼,也没有圆房之实,这女子便仍是无主良花,天下人人都可追得。那他还有什么好顾忌伤心的?虽然‘君子慎乎德,不夺人之所好’,但眼下也顾不了这许多了。任由秦苏被姓胡的傻子欺霸,那才是真正的暴殄天物,无德之极!
“哈!大幸!大幸!”贺江洲两眼放光,酒意一下醒了八分:“我怎的如此糊涂,错把莺莺当红娘!险些误了一生幸福。”跃将起来,在房间里团团踱步,只想:“天可怜见!我这份痴心总教天老爷也不忍了!”一时心中激动,恨不得大跳大跃,尽情宣泄一番。
正如一个本以为陷入绝境之人,在万仞绝崖间却猛然现了一条通天大道,这份惊喜,岂是笔墨所可形容的。
不过,欣喜过后再转念一想,他立时便感到了时机紧迫,现下时间可不多了,再有一个多月,范伯伯就要来到,那时姓胡的傻子被塑醒过来,可保不准会生出什么变故。
他贺江洲要想赢得美人心,便当在这短短一月之中,用尽一切手段取得秦苏的信任,然后循循善诱,横刀夺爱……至于那姓胡的傻子情敌该怎么对付,便该动动脑筋用些策略了。最好,傻子永远是傻子,再也不用醒来。
贺江洲满心炽热,似乎已经看见不远的将来,秦苏柔情万分的投怀送抱。浓情激荡之下,哪里还有耐心再喝酒,高声叫了声“掌柜的,算酒钱。”把两锭银子置在凳子上,也来不及从楼梯下去,直接冲到窗前,翻身而下,跃入街心,拔腿便向家中赶去。
贺家庄里,眼下却又闹成了一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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