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拓跋 上(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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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眭固而来的还有两个人,为首的一个年纪不大,但是俊俏的脸上有一道刀疤,和着深深的双眸和凌厉的眼神,给人的感觉就像是草原上的一匹狼,此人肩头立着一只神骏的猎鹰。后面那人却是一名老者,相貌普通,但是深深的皱纹和明亮的眼神显露出与年岁同步的智慧。

那为首的年轻人先用审慎的眼神看向林飞,过了一会,显然没从林飞身上看到什么让自己满意的地方,眼神露出一丝轻蔑,然后用半生不熟的汉语说道:“你,是他们的头领?我,要一千把你的人用的刀,用马匹来换。”

林飞在那人盯着自己看的时候,也饶有兴致的看着这人肩头的猎鹰,看来这就是王越曾经说过的塞外游牧民族用来作为“眼睛”的猎鹰了,没想到比自己想象中的鹰体型要小很多,顶多也就和大雁差不多大小,但那眼神可也比自己想象的要更为的凶残,简直让人不敢逼视。听到问话,林飞摇摇头,淡然说道:“这刀不换。”

那人眼神转厉:“只有勇士,才配用好刀,你,不配,如果不换,我的族人今夜自己拿。”

林飞不禁笑了起来,这人的神态怎么和眭固那天要求单挑的情形差不多啊,看来少数民族还真的是有一些共性呢,当下说道:“是么?既然你说只有勇士才配用好刀,那么,你和我的弟弟比一次武,如果你赢了,说明你是勇士,我一匹马都不要直接送你一千把好刀。但是,如果你输了,不知道草原上的勇士能拿出什么东西来补偿我呢?”

年轻人回头和老人商议了一会,用誓言做出了回答:“我,拓跋宏烈,拓跋鲜卑零原部族长,如果败在你的勇士手下,我愿以整个部落并到你的手下,若违此誓,教我死后灵魂永不得安宁,千年万年受烈风之苦。”

林飞讶然,这个年轻人,居然还是一个部族的族长,而且,用整个部落的效忠作为比武的彩头博那区区一千把刀,这也未免太有些不对称了吧。林飞不由得有些诧异的看向眭固,希望能够证实这个年轻人的身份,却见眭固有些鬼祟的向自己点点头,看来这是真的。

有便宜不占,可不是林飞的性格,林飞大声叫道:“好,既然拓跋族长这么豪气,就来和我们汉人的英雄好好的战一场,无论输赢,我都会送一千把刀给你。”——他这典型就是得了便宜还卖乖,如果拓跋宏烈输了,真的举族归顺林飞,林飞送这一千把钢刀,也不过是左手送右手而已。

赵云vs拓跋宏烈雪地马战

赵云提枪上马,双腿轻轻的拍打着座下爱马。这匹马虽然称不上什么名马,但是从新郑一路跟着赵云来到九原,也算得上是纵横数千里的沙场良马,经过和赵云一个多月来的相处,已经基本上能与赵云心意相通,感受到赵云双腿给到的特有的将要激战的信号,很快也兴奋起来,鼻尖长出的气息在雪地上形成一股股白烟。

拓跋宏烈骑的却是一匹全身火红的骏马,身架竟然比普通马要大上整整一圈,在雪地上站着,就像是红艳艳的一团火,此刻,看着对面“貌不惊人”的敌“马”,似乎颇有些轻蔑,在拓跋宏烈一夹马腹之后,长嘶一声,率先发起了冲锋。

赵云也不怠慢,坐骑飞一般冲出——但是在场的都是沙场老手,眼睛轻轻一瞄,就可以看出拓跋宏烈的坐骑速度快了远不止一筹。

“拓跋族长的火龙驹果然名不虚传。”眭固在一边赞叹着,随拓跋宏烈一块来的老者颇有得色的点了点头。

林飞轻笑道:“马好,却不知人怎么样。”在场的所有人中,对于比试结果最有把握的就是林飞了,除了温侯吕布,林飞真不知道在这个世界上还有谁能在马战的时候让赵云吃瘪的。

林飞话音未落,两匹马已然交会。

赵云的枪竟然好像突破了空间似的,刚刺出,竟已到拓跋宏烈咽喉前。

火龙驹快,快得让人不敢置信,但赵云的枪居然快过火龙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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