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昭宣中兴”(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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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代的郡国介于中央与县之间,在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中,郡国郡守起承上启下、上传下达的重要作用。郡国守相的好坏,关系到一方的安宁与否的同时,也关系到国家的治乱兴衰。</p>

刘询深刻地认识到这一点,因而他在选任郡国守相,对于标准的制定和施行十分慎重和严格,其间规定:郡国守相首先必须由朝中大臣举荐,其次则需要皇帝亲自召见考核,考察其治国安邦之术。</p>

另一方面,不轻易提升调动上述重要官员,不管他们有多大的功劳。国家只会另外寻求对策,给良吏以物质、精神两方面的奖励和褒奖。</p>

《汉书·宣帝纪》记载说道:“至于子孙,终不改易。”“枢机周密,品式备具,上下相安,莫有苟且之意也”,这是当时宣帝对于亲信近臣升迁贬谪的做法以及所取得的成就。</p>

对此,上至朝中一品大员、小到地方郡守县令,在政令施行之初,都不太理解皇帝的心思,宣帝于是坦言道:“郡守是‘吏民之本’,如果时常调动变易就不会被其属下尊重,上下难以相安;如果实行‘久任’制,百姓知其将长时期在职,就不敢欺罔上司,自然就会‘服从其教化’”。</p>

为了表示对治理地方确有优异政绩的郡太守的奖励,宣帝会向其颁布玺书嘉奖勉励;在原有的薪俸基础上增加俸禄;赏赐金钱若干;甚至拜爵至关内侯,使之得以享受政治名誉与经济利益。</p>

胶东相王成就在“考绩”中被认为安抚了大量流民,“治有异等”,因此得到了明诏褒奖,被宣帝提升其俸禄为“中二千石”,赐爵关内侯。而此前被贬的一代名臣黄霸,在出任颍川太守的八年里,励精图治,使得郡中大治。考核结果出来,宣帝遂下诏称扬,并给予“赐爵关内侯,黄金百斤,秩中二千石”的额外奖赏。他们的职务尽管没有升迁,但是因为政绩得到肯定,自然会更加励精图治,以报浩荡皇恩。</p><div id='gc1' class='gcontent1'><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try{ggauto();} catch(ex){}</scri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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