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十万难民(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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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晨,

一场秋雨过后,初升的太阳格外明艳,但这光芒照在鹿城内外,映起的却是血光。

原本十分繁华的鹿城内,浓烟四起,惨叫声, 求饶声不绝于耳。

浓郁的血腥气笼罩着这座州城。

在城中心,卢家的地盘,血液甚至汇聚成小溪,在水渠里汩汩流淌。

一颗颗死不瞑目的人头随便的堆积着,给深秋里的苍蝇们提供了最后一次饕餮大餐。

一些房间里,还有女人的嚎叫,以及肆意的怪笑。

整个城池, 就像是一个贵妇人, 在被乞丐流氓疯狂蹂躏着。

“蠢货,本将军的命令都当成耳旁风了吗?除了卢氏,城内其他百姓不得伤害,不得奸淫掳掠,你们怎么约束的部下?”

卢家那宽阔高大,豪奢得不像话的祠堂内,金兀术对着三个千夫长破口大骂。

他倒不是什么良善之人,而是清楚的知道现阶段烧杀抢掠只会坏了大事。

三路黑齿军团,一路被歼灭,一路被打残,这是他从蒙元聊天群里就知道的,但他不能说,只希望能迅速的将鹿城的财富粮草运走, 可是那三千黑齿骑兵一破了城, 杀光了所有反抗者之后, 立刻就像狼群一样疯狂的抢掠杀戮,这特么的。

金兀术好不容易招来这几个千夫长, 结果这帮刚刚系上裤带的家伙一个个哼哼哈哈,简直气得他鼻子都歪了。

可他能怎么办?

他深知这些都是游牧族群的毛病。

而他被召唤过来到现在也才五天时间, 连嫡系还没有开始培养呢。

何况培养嫡系不也得这样?

对于草原游牧族群来说,只要能够带领他们不断胜利,不断攻下敌人的城池,抢财富,抢女子,抢粮草,那他们就会变得无比忠诚。

金兀术暗自叹了口气,他自己已经觉察到了一些不对劲,今天这仗打得太简单,太轻松了。

一座有二十多万人口的州城,城墙固然因为地龙翻身而坍了一个口子,但卢氏好歹也是门阀世家,居然没有能组织起像样的反击。

就好像有一双无形的大手在操控着。

这种想法让金兀术不寒而栗。

如果他只是一个纯粹的黑齿将领,那也无所谓了,一起吃吃喝喝,抢抢杀杀,过足了瘾,死了也痛快。

可他却是一个历史轮回者。

“无论如何,明天一早,必须撤离鹿城。”

金兀术下了最严苛的命令。

他现在很没有安全感,连私兵都不敢召唤了。

——

鹿城,已成炼狱。

那直上天际的浓烟可以在数十里外都能看得见,这就是最明白无误的信号。

一座座村镇里的百姓就像是末日来临一样,扶老携幼,拉上家里的值钱的物件,粮食,不约而同的开始了逃难。

朝着鹿鸣山逃去。

慌乱之中,没有人知道具体是什么情况,但大家都知道留下来肯定不是最好的选择。

便是一些大户,也在逃难,区别只在于他们有一辆辆的马车,牛车,最次也是驴车,骡子车。

挨着大石县近的,就往大石县逃。

挨着雁回山近的,就往雁回山里逃。

挨着西边州县的,就往西边逃。

剩下的,鹿城东南最富饶之地,基本都在往鹿鸣山里逃,或者是往卢家镇逃。

站在高空俯瞰,百姓如蝼蚁。

连他们自己都会觉得自己如此卑微,如此渺小。

“爹,娘,我饿——”

一辆破旧的板车上,只有四五岁的小男孩小声的喊着,他年纪太小,尚且还不明白逃难意味着什么?

看着爹娘在前面拼命拉车他只觉得好玩,他也看不懂旁边哥哥姐姐脸上的担忧,玩累了,就会喊饿。

“石头,不要闹,过了前面那座山,娘给你做好吃的。”

帮着丈夫拉车的妇人回过头,黝黑干瘦的脸上,浮起一抹艰难的笑,他们不敢停下,早晨醒来,就听说蛮子杀过来了,与丈夫一起匆忙叫醒孩子,拉上家里仅有的粮食,一些家什细软,就随着村人一起往山里跑。

这天杀的,今年的光景本来不错,还指望能过个好年,结果蛮子就来了。

不幸中的万幸,家里种的田已经收获,给老爷们交了租子,还能剩下几百斤,如今城里遭了灾,却给了他们逃难的机会。

只盼着,那蛮子能早些退走,不然这眼看着入冬了,一家子人窝在山里,会被活活冻死的。

正想着,前边忽然鼓噪起来,许多人都在驻足,也有人神色慌张的往回跑。

“当家的,莫不是有山贼拦路?”妇人惊恐的问,一双手已经吓得手足无措,前些时日,她就听村里的老村正说过,鹿鸣山那边出了一伙强人,已经抢了好几个镇子,杀的人头滚滚。

“慌什么,就算遇到山贼,也好过被蛮兵杀掉。”

妇人的丈夫却是个有主意的,他虽然佃着卢三老爷家的十亩农田,可在农闲之余,也会去鹿城打打杂工,这一个多月来,听得都是蛮兵是如何屠了大燕的王都,大燕的皇帝老儿一家几百口都被砍了脑袋。

所以这些蛮兵,自然是要比山贼厉害得多。

遇到山贼,顶多舍些财物,被蛮兵追上,那可是会死全家的。

至于鹿鸣山那边的那伙山贼。

嘿,他却是知道,那不是寻常的山贼,哪有做生意的山贼?

前几日他去卢家镇卢五老爷家里打杂收稻谷,可是亲耳听过,那边有个女山贼,稳坐第三把交椅,生的是铜铃大眼,络腮胡子,凶恶无比,左手一把刀,右手一把刀,杀人不眨眼。

但终归山贼们吃饭会给钱,喝酒会给钱,哪怕做生意,都是钱货两讫,绝无亏欠。谷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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