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上等人(1 / 2)

加入书签

 天启七年七月二十四日,萧升和黄成玉达成了一致,两人代表各自的家族签订了一份协议,就是关于琉璃制品的售卖。

的确,在两人的商议之中,贸易的货物不仅仅是琉璃镜,其中还包括了墨镜,琉璃酒杯,琉璃油灯等等一些新奇的琉璃制品。

这些东西无一例外,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纯净透明,按照黄成玉的说法,这就象征着淡泊的君子之风。

如此值钱的“君子之风”萧升还是第一次听闻。

对于比预想的琉璃镜多出来的货物,让黄成玉非常的高兴,

这次回去之后,绝对可以受到族老的夸奖。

他们最基本的要求,只是获得琉璃宝镜的采购权而已。

但是,萧升给他的却是“北方地区代理权”,简单来说,就是整个北方琉璃镜以及其它从琉璃阁采购的琉璃制品,都会只供给黄家。

就算是八大晋商其它的七个来了,也只能从黄家采买,琉璃阁不会把东西再卖给第二个北方地区的家族。

黄成玉一下就看到了这所谓的“代理权”背后隐藏的财富。

自然度满心欢喜地答应下来,就算是知道这样做可能会得罪晋地其它的商人,也是无法拒绝如此大的利益。

不过,江南地区的代理权,萧升并没有给他们,而是说需要找一个江南的富户合作。

其实萧升并不想卖到江南,想要从那边运输银子过来,那指不定被某些权贵给扣下多少,而且太过扎眼。

萧升让晋商售卖,但最后到他这里的却不是银子,而是金条或者一些药材。

明朝的银子贵,现代银子价格便宜,金子很值钱。

而在这里,一两金子,只需要七八两银子就可以换到,

所以让黄成玉他们直接付给金子,不仅可以更加容易携带,也利润更大。

送走了黄成玉,萧升来到了放置那些识字又有家人的一批人所在的院子里。

此时他们换上了整洁的衣服,在相对暖和的屋子里,排列坐成了一圈,这是萧升安排的。

人不多,只有十七个人。

最小的十二岁,最大的也就是那个徐秀云,十七岁。

萧升走了进来,大家一齐起身喊道:“爵爷!”

摆了摆手,萧升说道:“大家坐下,今天我们不论其它,大家的身份都一样,都是大明百姓。”

这句话让徐秀云等人闻言一愣,但还是慑于萧升的身份,老实坐下了。

在他们围绕的圈子中间,有着两个空椅子和一面小黑板。

萧升坐到其中一张椅子上,看了看这里每一个人的脸。

然后说道:“自我介绍一下,我叫萧升。”说着,他在身后的黑板上写下了这两个字。

然后继续说道:“我的祖上三代都是农民,所以我和大家一样,都是普通的大明百姓。今天坐在这里,我要教授给你们知识,所以你们可以称呼我为先生或者老师。但除此之外,在这里,我们的身份都一样,就是普通的大明百姓。

现在,我们就以这种身份讲话,大家要记住这一点,这里没有爵爷,没有士子,没有仆人,没有高贵在云端的人,也没有卑微如尘埃的人。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