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3章 霸王合同(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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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你说什么?”

“你说…只要在房租没有到期之前,我不能踏入汉城半步?”

那大胖老板的脸色在短短的瞬间之内扭曲的极其难看,他万万想不到这同学竟然会提出如此“非人”的要求。

这是为何,自己租给他房子,他竟然不让自己在本地混了?难不成他准备拿自己的店面干什么违法犯罪的事?然后回头警察找自己麻烦?

他不会这么缺德吧?

很明显是那老板想多了,安杨之所以不让他在本地混,主要是避免艳红这类事情发生。

毕竟这老板目前经营这家店面,经营不善,穷的叮当响,而到时候安杨一旦开张,有了财神符的庇护,到时候生意必然是火爆无比,难免这老板会起妒忌之心,外加眼红,整不好还会与自己接触合同,这就太悲剧了。

毕竟安杨这是刚刚起步,没有那么多资金足够浪费。

不过还不等那大胖老板开口做出回答,安杨则是再次说道:“第二,在合同没有到期之前,就算是有天大的理由,也绝对不能强制解约,否则甲方要赔偿乙方一百倍的赔偿金。”

擦!

一百倍?

等等,让我算算…

一年租金是1万5千,如果现在制定3年的合同的话,是4万5千。

如果违约需要赔偿一百倍的赔偿金的话,那么这一百倍是……

4500000?

卧槽!

450万人民币?

这么多钱,他j8咋不去偷啊?

对于那大胖老板来说,其实这一条倒还算马马虎虎,毕竟自己又不可能解约,但关键是那一条实在是太他-妈的恶心了,只要合同没到期,自己就不能踏入汉城半步?这是不是太他-妈的霸道了点?

然而还不等他开口回答,安杨接着竟然又说出了第三条,只见安杨面无表情,十分冷淡的说道:“第三,合同协议的最终解释权归乙方所有。”

卧槽!

此时此刻,那大胖老板简直想对眼前这个看似人小鬼大的小b说几个字:lgb

最终解释权,这尼玛是最贱的权啊!!

要知道,这最终解释权的意思,太过复杂,解释起来也相当的麻烦,总之就是一句话:

倘若遇到说不明白的问题,解释权在安杨手里,他说什么就是什么,不得异议。

这条新增的合同协议,简直就是霸王协议啊。

貌似也就第二条还算勉强,但这第三条简直是坑爹啊,至于那第一条……

请问,我可以说我想草你妈么?

尼玛啥意思啊,老子租你房子,你还不让老子在本地混了?

难不成你以为你是叶良辰?

有一百种方法让我在本地待不下去?

笑话!

可回过头想想,反正自己都有去杭州了,这回汉城也没啥意思,倒不如直接收拾东西走人算了,不然可会白白损失4万5的毛爷爷啊。

虽然这合同有些坑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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