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1章 分头行动(1 / 2)
女服务员用托盘端着重新热好的几盘菜肴进了雅间往餐桌上布菜,王笑天抬眼看了看依旧戳在门后六神无主蔫头搭脑的李明魁,“热情”的开口招呼道:“李明魁,菜上来了,把你手里拿着的酒给大伙儿倒倒,坐下一块儿喝点儿呗。”
闻听此言,李明魁羞臊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他一跺脚转身出了七号雅间,赵新生用力把雅间门咣当一下关了起来,雅间里面轰然想起带着嘲讽之意的笑声……
把李明魁轰出雅间之后,包丽娜问王笑天,赵明冬怎么会来这里,王笑天简要地介绍了一下丁文婷和李明魁之间的同学关系。
包丽娜心中大致明白是怎么会事儿了,她没有再细问,只是把赵明冬的身份给王笑天等人详细介绍了介绍。
这个赵明冬今年二十五岁,外号叫做“冬不拉”,家住鹿城市昆仑区市委家属大院儿,他的父亲叫赵淮,是鹿城市政法委副书记。
赵明冬初中没毕业就因为表现恶劣被学校勒令退学,他仗着父亲在鹿城的政法系统工作多年、有一定的权势,从十几岁开始就拉邦结伙在手下纠集一票小混混,与其他社会人员好勇斗狠、打架生事,成了昆仑区有名的一霸,他这个“冬不拉”的名头在昆仑区很大,社会上的轻易不敢招惹他。
进公安局对他来说是家常便饭,但是因为有他父亲赵淮的庇护,加上出了事他手下人来替他顶缸,我们抓不到证明他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的充足证据,每次最多就是被行政拘留几天就放出来了,这使得他的气焰越来越嚣张,在社会上的名气也越来越大。
去年有一起性质恶劣的重伤害案件涉及到赵明冬,当时是包丽娜带人主办的这起案件。
原本找到了两个重要的目击证人,他们亲眼看到,被害人是被赵明冬用垒球棒给打伤的。
包丽娜带人把赵明冬抓回来投进了看守所,按程序对赵明冬采取了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虽然赵明冬拒不交代犯罪事实,但是包丽娜她们给受害人以及相关证人制作了询问笔录、将相关证据移交检察院对赵明冬提请逮捕。
没想到的是,案卷被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给退了回来,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原来最关键的两个目击证人在检察院的工作人员找他们核实证词时,这两个证人改了口,说事发当时他们是看到有个人在用垒球棒击打受害人,但是他们并不认识打人的那个人,是事后听别人说的,那个打人的人叫赵明冬。
包丽娜她们在办案过程中也有疏漏,没有及时让两个证人对赵明冬进行辨认并制作辨认记录。
案卷被退回来之后,包丽娜她们把两个证人找回来依照法律程序对赵明冬进行辨认,两名证人都说时间间隔的有点长了,不太确定当时打人的人是不是赵明冬。
这起案件再无其它关键证据能够指证赵明冬,受害人虽然一口咬定就是赵明冬把他给打了,但是赵明冬一直矢口否认,而受害人与赵明冬是直接利害关系人,他的陈述不能作为定罪的依据,就这样,赵明冬被取保候审放了出来。
这个案子以包丽娜她们多年的办案经验判断,两个关键证人的证词前后矛盾、说法不一,这里面一定有猫腻,但是反复给两个证人做工作,并没有收到好的效果,他们坚持说不能确定赵明冬就是打人者,案件就此被搁置了起来,无法再往下办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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