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节目播出,小芳火了。(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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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志明气坏了,自己明明早就告诉过莫曼柔,自己唱歌的这部分不要录制。</p>
自己就是上去装个比,借此留住蒋小朵的心而已。</p>
没想到,莫曼柔竟然给自己录制下来了,不仅录制下来了,而且还做成了节目的重点来宣传。</p>
“我可是想要做企业家的,你这不是胡来么。”方志明心中大怒,想要发火,但是周围这么多人呢,只能气的咬牙切齿的坐了下来,厉声对着莫曼柔问道。</p>
莫曼柔一点害怕的意思都没有,反而噗嗤一声笑了出来。</p>
把方志明都笑懵逼了。</p>
自己刚才说的话有什么问题吗?</p>
有那么好笑吗?</p>
“就你,还想要做企业家?”莫曼柔捂着肚子,咯咯笑着对着方志明说道:“你知不知道,现在你若是火了,成为了歌星,你一年赚个小一百万都有可能,现在厂子里的普通员工,也就五十块钱一个月,你知道一百万代表了什么吧。”</p>
方志明嘴角一阵抽抽,自己当然知道做歌星可以赚到大钱,但是,自己的梦想可是要做企业家。</p>
若是之后,大家一听这个企业的老板,竟然是个唱歌的,出门会被人嘲讽地。</p>
“我现在郑重的告诉你,立刻告诉县电视台,将我出现的那部分砍掉,不能播出来。”方志明咬牙对着莫曼柔说道。</p>
莫曼柔翻了翻白眼,从口袋里掏出来一个文件,递给了方志明:“这是京城一个娱乐公司发来的文件,问能不能买到这首歌的版权,他们可以出价一万,可以允许他们力捧的歌手来演唱这首歌,但是,除了你和他们力捧的歌手之外,不允许你将这首歌的版权再给别人唱了。”</p>
一脸愤怒的方志明,顿时脸色更加愤怒了。</p>
“一万块钱就想要买这首歌的版权?打发要饭的呢,给我十万,我或许还会考虑一下。”方志明不屑一顾的说道。</p>
说完,方志明脸色一变,立刻站起身来就要走。</p>
“你干什么去?”莫曼柔急忙叫住了方志明。</p>
“我去整理一下资料,明天去版权局登记为这首歌的所有者。”方志明一脸着急的说道。</p>
莫曼柔·······</p>
“噗嗤。”</p>
“你还真的够不要脸的,明明说的要做企业家,现在却还非要去做版权登记,口是心非。”莫曼柔噗嗤一声,嘲笑的对着方志明说道。</p>
“这可不一样,我若是企业做不好,也能靠着唱歌赚点钱养家糊口。”方志明老脸一红,小声对着莫曼柔说道。</p>
谁还嫌弃钱多呢。</p>
“诺,给你,这是你的版权登记,这首歌是你的,谁都抢不走。”莫曼柔抿了一口茶,从小包里掏出一张纸,放在身前的桌子上,不屑地看了一眼方志明说道。</p>
那眼神,嗯,仿佛在看一个傻子。</p>
“咕咚。”</p>
方志明咽了一口唾沫,这娘们儿虽然一副冷傲,谁都瞧不起的样子,做的事吧也不靠谱,但是,也到是会做人事。</p>
“谢谢啊,你有心了。”方志明尴尬的笑了笑,坐回椅子上,伸手将莫曼柔身前的版权登记拿了过来。</p>
看了一下上面的名字,确实是自己的姓名,而且就连曲谱都做好了。</p>
这首歌的版权就是自己得了。</p>
“这首歌你要价十万也不算贵,我给你要的也是十万,那边答应了,这是合同和现金支票,你若是答应再录制一期节目的话,这合同和现金支票我就给你,不答应,我就直接烧了。”莫曼柔一脸平静的又从包里拿出来两张纸。</p>
方志明的呼吸忍不住变得粗重起来,双眼闪闪发光。</p>
这可是十万啊,八三年的十万,放在全国来说,都算是一笔横财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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