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一次耳畔低语(1 / 2)
最后一次耳畔低语
第56章
「几句是非,也无法将我的热情冷却,你出现在我诗的每一页。
」——《七里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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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陆城还不知道,林岁岁昨天也住进了医院。
“阿城,谁来了?”
一道女人声音,轻轻缓缓、打断两人对视。
林岁岁如梦初醒般移开目光,咬着唇,视线轻轻一侧。
白若琪从隔间里走出来。
熬了一夜,不过刚刚打了个盹,她脸上也不显什么疲色。
唯独眼神泄露了些许心思。
白若琪看向林岁岁,“阿城?
这位是?”
陆城弯了弯眉。
躺在白色床单上,整个人看着有些消瘦、但却难得熠熠生辉,宛如发着光一样,心情极好。
他慢条斯理开口道:“白女士,您能先避开一下吗?
我和她说几句话,再告诉你这位是谁。”
女朋友。
亦或是朋友。
一字之差,却必须要尊重林岁岁本人意见。
哪怕陆城迫不及待又急不可耐,甚至心跳如雷,都无法借着病中、擅自先斩后奏,叫她觉得不喜、觉得尴尬。
不能冒失突然。
都这么久了,他自然等得了。
闻言,白若琪眼神微微一凝。
试探地觑了林岁岁一眼,但也爽快依言点点头。
“我先去找你爸,和医生聊几句。
一会儿回来。”
她与林岁岁擦肩而过,走出病房,顺势反手帮他们阖上门。
霎时间,偌大空间里,只留下了两人,隔着几步相望。
但却连呼吸声都仿佛近在咫尺。
陆城又向她招了一次手。
“耳朵,过来。”
这回,没有其他人、其他事打断,林岁岁抬起腿,步伐坚定地迈向他。
陆城轻轻笑起来。
比起昨天,他脸色看起来更苍白了一些,和着精致五官,有种琉璃般易碎美感,活像是赏心悦目的“病美人”,让人不得不感叹一声男色误人。
林岁岁走到病床前。
掐着指尖,开口:“陆城,对不起。”
陆城:“我要先确认一下,是哪方面的对不起。”
林岁岁咬了咬唇,叹气,“都怪我……”
陆城脸色微微一变。
紧接着,她就接上了下一句。
“都怪我,没能早点认清自己的心意。
陆城,其实……我还是喜欢你。”
世人都说初恋最难忘。
但对于林岁岁而言,倒并非是初恋与否的问题。
她就像是永远不能自发光的星星,无论过去多久,都追逐着太阳。
陆城就是她的太阳。
这话要说出来,在想象中,本该难如登天。
当真出口时,竟然有种松了口气、尘埃落定的感觉。
林岁岁眼睫飞快上下开合几下,终于,心绪平静下来,“……所以拜托你,能不能快点好起来?”
陆城没想到,她竟然能如此爽快直接。
本来他还以为,今天得费些口舌,诱着她将心里话说出来呢。
一切预想、准备,一切胸有成竹。
都被这突如其来的表白,全数打破。
陆城愣了半秒,没有挂针那只手轻轻抬起,牢牢握住了林岁岁手指。
他语气飘飘落落,像是提心吊胆、不敢往下沉。
“耳朵,是因为我的病吗?”
临终关怀这种词,听起来就让人心生绝望。
虽然昨天,小姑娘已经有松动的意思,应该不至于是单纯安抚性表白。
但得偿所愿来得太快,陆城还是忍不住再次确认一遍。
林岁岁摇头,“不是。”
“……”
“陆城,我了解你正如你了解我一样,从小,我最不喜欢别人同情我,自然也不会因为这些事来同情你。”
这对于两个人来说,都像是一种侮辱。
叫人心生不适。
她不想让他误会自己的想法。
“陆城,你……”
话音未落。
陆城手掌用力收紧,将她未尽之言截断。
他说:“那就够了。”
“……”
“耳朵,我还是那句话——在我死之前,请你爱我。
如果我死了,你就忘了我。”
哪怕只有一分钟。
他也自私得想要拥有。
“做我女朋友。
我说的一辈子,就一定是一辈子。”
倏地,手臂发力,将人往自己这个方向重重一拉。
林岁岁猝不及防,跌坐到病床上。
陆城松开钳制,手掌上移,落到了她后颈上,轻轻压着她,迫着林岁岁凑近。
两人自然对着视线。
距离越凑越近。
最终,剩下了一尺之遥。
只要有一个人主动,顷刻,便可以亲密无间。
陆城挂了一晚上盐水,嘴唇有一点点干裂,但却无损美貌,依旧让人想要亲吻。
他薄唇轻启,缓缓地、慢条斯理地开了口。
“耳朵,我爱你。”
说完。
陆城将一个冰冰凉凉的镯子,套到了林岁岁手腕间。
“圣诞快乐。”
……
林岁岁没在医院逗留很久。
一是,她也在病房住了一晚,要回家一趟,稍微收拾一下。
二也是,白若琪和陆文远已经回来,家长在面前,她十分不好意思不说,也不是能言善辩之流,只会觉得尴尬。
虽然很想和陆城一直待在一起,但仔细想了想,还是先行一步。
待人离开后。
陆城依然收敛不了笑意,心情很好模样。
见状,陆文远与白若琪对视一眼。
还是白若琪率先开口:“阿城,刚刚那个姑娘,是你女朋友吗?”
“……嗯。”
陆城终于有资格、能爽快承认这个身份了。
白若琪却拧起眉,“她叫什么?
是不是你之前一直在找的那个女孩子?”
陆城没答。
白若琪只当他默认,当即激动起来,“这次又是她?
!是不是!阿城!你到底是怎么会晕倒的!告诉妈妈!”
陆城侧过脸,语气轻描淡写,答道:“问这种问题有意思吗?
八年都是偷来的,哪一天都有可能会突然衰竭下去,我还以为大家早就都做好准备了。”
“阿城你……”
他眼睛熠熠生辉,“白女士,我要出院。”
这次,倒是陆文远出声喝止了他。
“你不要胡闹!谈恋爱什么的,我们不管你,喜欢谁就喜欢着。
出院有什么必要?
就让她来陪你好了!”
陆城振振有词:“现在这样住着也没有必要啊。
你们找到的那个……人家暂时还活得好好的,不是么?
总不能现在就手术吧?
爸妈,我的心脏我清楚,没事。”
出院吧。
他还有很多想做的事。
—
日头高照。
林岁岁回到家里。
先洗了澡,又稍微收拾了一下房间。
闲下来,立马就开始坐立难安。
从昨天开始,一切都是恍恍惚惚状态,直到这会儿,坐到熟悉沙发上,才渐渐有了实感。
林岁岁揉了揉头发。
长叹了一口气。
明明想要勇敢一点,这次,都像是脚步迈得太大了。
倒也不是赶鸭子上架,只是第一次主动,总归叫人手足无措。
另一事主陆城呢?
这会儿还躺在医院里呢。
这般想着,林岁岁不自觉摸上了腕间手镯。
她刚刚洗澡时,已经拿下来看过了,是卡地亚经典款,满钻满天星,手镯系列名就叫“LOVE”。
也不知道这是陆城什么时候买的。
想到他昨天在自己面前那样倒下去,当时自己心神俱裂的情绪,实在叫人没法继续否认。
林岁岁是觉得对不起陆城。
但那种撕心裂肺的紧张,却绝对不是单纯的同情和歉意。
比起旁人来说,林岁岁更能体会同情和歉意的感觉——毕竟,自己也曾经在旁人身上,体验过许多次。
绝对不该是这样。
就是没法放下啊。
做再多心理建设也放不下。
况且,喜欢这件事,本就玄之又玄。
要是一直用少时眼光来捆绑自己的心,无论对自己、还是对陆城而言,都显得不太公平。
他那么好。
他说爱她。
林岁岁乱七八糟想了一大堆,最终还是去翻出了日记本。
打算写一下日记,平复情绪之后,再拿点探望礼物回医院去。
转眼,这本日记本也被写过了大半。
往前翻翻,从回国开始,几乎每一页内容,都与陆城有关。
她随意看了几段。
“我真的还喜欢陆城吗?
八年,不是八天。
如果真的不能忘怀,为什么早先时候,没有什么感觉呢?
还是重逢之后,才懵懵懂懂意识到自己的心?
那道光,黯淡过吗?
还是只是我遮住了眼睛,太久没有去看它了?”
“陆城说他一直没忘了我。
可是我不敢,我是个胆小鬼。”
“陆城的导师居然是耳鼻喉科的顶尖专家。
他说,他从医就是想治好我的耳朵。
我不值得他这样。”
“陆城让我要勇敢一点。
最该勇敢的事情,就是拿起琴弓。
教许梓诺不是什么梦想,当一名提琴手,才是我从小的梦想。
我真的该推翻现在的生活,将人生重新来过吗?”
“练琴手很痛,可能又要生茧了。
陆城之前好像说过,他小时候练琴,练得手指上全都是硬块。
或许,我们真的很像,无论从任何角度来说。”
“……”
一字一句。
好似叫人难以辩驳。
一桩桩一幕幕,组成了两人相处时、一点一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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