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三章:舍身救人(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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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这一喝,马上就有小厮迎了上来,那小厮眼带嫌恶,面上却堆着笑,“哟,这不是宰相府的大小姐吗?大小姐有什么需要?”

“你们不是卖衣服的吗?我自然是来买衣服的。”和雅嘴角微扬,神色静默。

“啊,是是是。”那小厮不过是欺软怕硬的角色,现在见和雅如此趾高气扬,马上变得俯首帖耳,谄媚地陪着笑。

香菱知道小姐变得与过去不同了,也壮了胆子,朝小厮道,“都知道了还不去拿衣服给小姐挑选!”

“是,是,小的这就去!”小厮被这一说,急忙转身跑去拿衣服。但他也多了个心眼,先上楼找掌柜,问问该怎么办。若这小姐还是傻子,那这好好的衣服要是给糟蹋了,那就得不偿失啊!

小厮上去帐房就马上向老掌柜禀告此事,彼时一位蓝色锦衣的男子也在,只是背对着他们看不见容貌,但看那俊逸的身姿,便可能猜出其身份,大约是首富长子上官玉书。而且能在这帐房的也只有那人。

老掌柜听了小厮的禀报有些为难,即便那小姐还是傻子但好歹也是相府嫡出千金,在外面得罪了那就是不给赫连大人面子,“少东家,您看这事当如何?”

“进门便是客,自当好好伺候。她们也许没带多少银两,但我们不可怠慢,将店里最好的衣服送去,她们不结账就将单子送去相府,赫连大人可不是个赖账的人。”男子没有回头,声音清润动听,语气却是不带感情的正式语调,闻之更觉威严。

“此举高啊!去,就按少东家说的办。”依少东家所言,可就无后顾之忧了,老掌柜笑逐颜开,随即就吩咐了小厮下去。

少顷,小厮小心翼翼捧出了一叠衣服,待他一件件在展开瞬间就闪花了和雅的眼。金丝簪花,银线滚边,百蝶穿花纹,五彩刻丝,不是在博物馆的橱柜也不是在电视荧屏,各样只有在典籍里才能看到服饰工艺此刻居然就鲜活地在自己的眼前。

眼睛余光捕捉到四周惊艳的目光,和雅心内猜测,这些衣服必定是价值不菲。她本该行事低调,但若此时她改主意说要便宜的那便显得寒碜,堂堂相府千金这般作为必定引人耻笑。这钱本就不从她手里出来,她又何必计较这些,按香菱的说法,赫连家是北雁四大家族之一,她的父亲赫连俊雄不仅在朝中时任宰相,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家中还大大小小在各地有商铺数百,两天万亩,地产无数。她买一两件好衣裳算什么?记忆中那些妾室庶出小姐穿得可都是这些上等好货。她一个嫡出小姐怎可屈居人下呢!

如此想着,和雅便就泰然了,她随手就指了几件应季的衣服,“这件,这件,还有这件,我都要了。香菱,进来伺候我更衣。香菱?”

香菱偷偷算留下那这几件衣服的价值怕是上千两了,小姐可从未买过这么贵的衣裳啊,被和雅叫第二声时,她才反应过来,眼见小姐不悦的神色,忙快步跟上前去。

进入更衣间,香菱低低说,“小姐,不能买这么贵的衣裳啊,若是让二夫人知道了,又要罚你了!”

“不必担心,听我的就是。”一听说二夫人会罚,和雅更觉自己该买了。

银丝百蝶穿花纹的淡紫袄加身,再配上雪白的狐绒围脖,和着和雅的天生丽颜,气质华贵,当她自纤纤细步走出更衣间,娉婷若仙。

”哇,小姐,你简直是……天仙下凡啊!“香菱虽然是从小伺候小姐,却从未见过小姐这么美的样子,她竟看得呆若木鸡。

和雅走到铜镜面前打量自己。这具身体比她前世要美多了。无论是皮肤还是身材。大概古人在没有污染的环境下,总是能保养得很好吧。再说了,这具身体不过是十六岁的豆蔻年华,年轻的女人,总是青春动人的。

天生丽质难自弃,这话她是懂的。这具身体的主人可是甚得上天眷顾,试想她前世经过保养才有副好颜色,这具身体的主人痴痴傻傻,却天生有了这令男人垂涎女人嫉妒的好样貌。老天待人还是公平的。

“我会好好珍惜你的身体的。”和雅对着镜中的自己说。

她发现头上有些凌乱的发髻看着扎眼,便将其散下,不想一头青丝直垂泻至膝。哎,这么长的头发也不嫌麻烦,蹙了蹙眉,她从拆下的珠花里选了支素净些的白玉簪子随意地盘了个发髻便准备走出去。

这一举动把香菱吓得不轻:小姐怎么这样就出去了?其他小姐都喜欢盘那些繁复的发髻,她的这么简单,肯定会别人笑话的。可是,她知道如今的小姐不同了,她说什么小姐不一定会听,于是只得低着头不吭声地跟在小姐身后去了大厅。

孰料,一进大厅便听得一阵抽气声,香菱以为是众人被吓得,却在听得一声女子带着怨毒的低咒声后释然,“一样的衣服,这傻子怎么穿得比我好看!哼!”她赶忙抬起头来看众人的神色,只见那些夫人小姐眼中尽是嫉妒。

看来小姐真的很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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