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k 11:大叔与狼(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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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才刚刚开始就体会到嗜血快感的我怎么可能会放任它们离开?

好饿……好想喝血,吃肉!

我的速度在伤口伤痛的强化下,已经提升到了很快。

那只头狼,落荒而逃的狼群中体型最大的一只,我向着它冲了过去。

其他的狼又怎么可能看到它们的头狼受到伤害,也纷纷都开始阻扰,我想抓碎了它们,但是它们这回学聪明了,不断的躲避我的攻击,但是它们这样阻扰只会惹恼我,一气之下把它们全部抓碎去,我就来到了头狼的面前。

一只头狼,它看到我后终于低下阿勒它的头颅。

这是一个王者的失败。

但是受到本能驱使的我又怎么在乎所谓的王者风度。

我还是杀了它,并且把它给吞噬了下去。

嗜血,嗜肉。

终于,森林又恢复了平静。

而我的嗜血之意终于消退了,身上的伤口带来的快感消失了,取而代之的则是深入骨髓的疼痛。

我疼得整个人都使不出来任何力气,随后直挺挺向后栽去

最后一眼,我从树冠露出稀疏的区域看得到,天空中的那一轮月亮,今晚是血红色的。

这一晚是血月。

血光之灾,呵呵……

我终于因为体力耗尽再加上坚持不住伤痛而昏厥过去。

又是一场持久的昏厥,如同我刚刚穿越过来了一样。

我昏厥了多久?三天?十天?一个月?

“叽叽!叽叽!”

这一次我是被林子之中的鸟叫声惊醒的。

我再次苏醒过来了,自己身上的伤口已经全部痊愈了,

此时地面已经湿透,还有自己的身上也是——是刚刚下了一场雨的缘故吗?

对了,还有刀,诶?我的刀呢?我还需要它来走路了!

我爬起身正准备寻找自己的‘拐棍’,但是随后我就像发现新大陆一样近郊起来。

我的左腿又长出来了,还有我的声带也都恢复了。

一把看看看自己新长出了脚,由于是新生出来的,所以它很嫩。

但是却没有鞋子穿。

右腿的皮鞋已经彻底磨破了不能再穿了。必须要找一个合适的东西套住脚。

不过当务之急还是弄清楚自己的处境吧。

我的脑袋可是努力得回想我昏迷之前的那个夜晚——其实说真的,那天夜里,我记得的东西不多,也就只记得自己杀狼。

狼?有了!

如果这个地方没有人来的话,只要找回那些狼我就可以用狼皮做鞋子。

一想到这儿我的干劲就来了,急忙起身,但是我很快就懂得了什么叫乐极生悲——我很华丽的摔了一跤。

太习惯了跛子的生活,反而就忘记了正常人走路的方法,很讽刺。

扶着大树,一步两步三步又跌倒——如今我就如同一个学走路的小孩子一样,不断的尝试走路。

但是地上的碎石头让我的刚刚生出来的脚很难受。

终于,凭着印象蹒蹒跚跚地走到自己杀狼的地方,看到碎成一团的狼,我忍不住的呕吐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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