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第三十一章小鱼的决心(1 / 2)

加入书签

 其实米昂也不是特意针对凌枫他们,他有一个遗憾就是在近十年前,五十个S级佣兵兵被一个孩子给秒杀,听起来多不可思议,只是他当时不在场,因为传闻中那孩子是金发,看到凌枫就会想起来,在加上这么小的年龄就跟佣兵还那么狂妄,起初看到第一眼的时候还以为就是那个孩子,因为可以说是他第一次看到金发的孩子,不过很快就否认了,那是近十年前的事情了,年龄不可能不增长,而且这个比传闻中的差远了,只是比同龄的孩子强上许些。

“小鬼我跟一起去吧。”米昂的话使别人非常不解。第一S佣兵跟随那是多么威风的事啊。

“想打完了跟我们分钱?”小鱼猜道。

“哼。”米昂对这而言不屑一顾。别人花重金请他都不一定去,换句说就是还不缺钱。

“等我毕业我就来考S级佣兵。”凌枫说着。也是故意试探下米昂的反映。

“你读的什么学校。”米昂两只眼睛用不解的目光的看着凌枫。S佣兵那是这么容易考上的。

“圣魔星辉,还有两年毕业。”从凌枫的语气中,根本就没有把考试的难度当做一回事,不过以他的才智也确实不用担心。

“好,小子,两年后你也只不过十二三岁而已,你若是能考上,我把这把戒指送你,你是叫卡落里斯大叔吧。”

对于知道凌枫的大叔也不稀奇,大叔经常离开,而且前几年他们在那个小镇一老一小的配合的还算是小有名气的,附近的居民基本上都知道了。倒是米昂刚才提到的那个戒指,不知道是什么,这么说的话,他的无名指上确实带着一枚戒指,看起来黑漆漆的。细看的话,一条条细细的纹路上,还画着一柄剑,要说的话这与那烧火棍一样,很不显眼。

“这个破戒指谁要。”小鱼一看到这戒指就脱口而出。也难怪除非是行家,不然谁都觉得这个东西不怎么样,谁让现在的东西都长的那么丑呢。

“哼,无知的小子,这个戒指代表着第一佣兵的意思,上面的图文是人皇亲翎上去的,上面的武器耐是人族传说的圣剑,有了这枚戒指在哪都会受到别人的尊重,每半年还可以领不少的金币,不乱开销的话养活自己还是没有问题,而且去哪都比较方便,娱乐场所的消费都是半价。即使是这戒指的本身,也是价值连城的,它是由龙角做成的,传说一由一名佣兵从龙的头上斩下来的。”

这么一说这戒指的功能确实不小,没想到的是佣兵之间的差距也这么大。听的所有人都口水直流。

“好,那等我打败你就把这戒指送我了。”凌枫说些。如果到手的话那自己还真是收破铁的了,先是烧火棍,以后在来一个碳黑戒指。落炎与悠是口水直流的,但同时也希望凌枫能够夺得那枚戒指。

米昂本想是在凌枫十三岁那年如果能够顺利的考上S级佣兵,就把这戒指送他的,如果真的能成功,那将是佣兵界的一大记录,自己也是十六岁才考上的,不过跟那个传闻的孩子比还是差远了,别人十三岁杪杀五十个S级佣兵,若不是这是事实的话,谁相信这话。

“这样把,你十六岁之前如果能打败我的话,就送给你了。”别人听了这话只得当是玩笑了,但凌枫还是点了点头,要说的话就是自信吧。

或许是这小子无知吧,不清楚自己的实力就随便答应了,本来也只是随口说说的,既然这小子都答应了,都何必溜溜捏捏的。这小子似乎有魔力似乎总让别人很欣赏他,也难怪卡里落斯对他怎么好了。

“好了,大家小心,已经到疾风盗巢穴的附近了。”

“你不是最强佣兵,有你在还怕个什么。”悠说道。本来确实是担心的,自己好拿不动武器,这不是一笑话吗。还好现在有了最强佣兵在。

这位置到是像个平民窟一样,比之先前的位置的要差上许多,基本上都是简陋的平房,百姓也确实过的很苦。

平穷的位置倒是也有富人在,前方不远处,就有一个轿子,四个壮汉抬起,从外面看那种富贵感就十分的显眼了,旁边还有不少的护卫,从走路的姿态就可以看出,都是些训练有素的保镖,手中紧握武器,眼睛巡视着四周。应该是哪家的少爷或者是千金吧。

“是神风家族的。”米昂小声的说道。

“怎么分辨的。”凌枫问道。每次都听落炎说的,自己都不清楚。

“神风家族的人衣物的右臂那块地方都会绣上神风的字样,还表明自己的身份。”这次说话的是落炎。他对这些还是比较清楚的。

果然那些的手臂处都刻了两个绿色的字体,神风。可能是习以为常了吧。一听这名字,凌枫就谨慎了起来。米昂看似乎粗大,其实心细之人,这些都是做佣兵多年来养成的良好习惯。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