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4 扒活儿(1 / 2)
江坤跑的当天晚上,郑牟财正好张罗饭局,准备请一下远道而来的朋友。因为明天活动就要开始了,那么头天晚上聚一下是惯例。但也不知是巧合,还是林军和翟耀有意躲着,总之二人到场的时间正好错开。林军刚去翟耀就走了,俩人在走廊里虽然碰面,但却完全没有交流,只略微点了点头。
……
东北H市,深夜,1点多。
清冷的街道上,阿哲和小卓坐在车里,开着暖风吃着泡面。大概十五分钟后,吴二狗裹着衣怀儿,低头拽开了车门,坐了上来。
“来了,哥!”小卓笑着叫了一声。
“现在整啊?”吴二狗抬头问道。
“……赶早不赶晚呗!”小卓应了一声。
“行,走吧!”吴二狗点头。
“……你就这么去啊?!”阿哲打量了一下吴二狗的装扮,还是第一次见面的那样,涤纶西裤,褶皱皮夹克,唯一不同的是吴二狗换了一双运动鞋。
“呵呵,那还咋去啊?换个夜行衣啊?”吴二狗一笑,摆手说道:“你就走吧!”
小卓和阿哲听到这话对视一眼,随即也不再多说话,开车就奔着福岛酒店赶去。
车后座,吴二狗随手拉开腰带上卡着的腰包,从里面拿出一个塑料小瓶后,将里面的液体滴了两滴到手掌上,随后开始沙沙的搓着手掌。
“酒啊?”小卓好奇的问道。
“酒精!”吴二狗低头答道。
“啥用啊?”小卓又问。
“天儿有点凉了!”吴二狗一边搓着手掌,一边回道。
“啊!”小卓恍然大悟。
再过二十分钟,车停在了福岛酒店门口。
“我俩帮你看着点?”阿哲问了一句。
“不用!硬盘是吧?五分钟,我就出来!”吴二狗扔下一句后,直接推门下车。
二人无语,看见吴二狗离去后,开车也走了。
……
混子圈里,有两种犯罪,最让人看不起:第一强奸,第二就是小偷!这个强奸是最他妈没出息的,首先,你就是强奸时,解锁了一百种姿势,那也整不出来钱,所以没啥意义。其次,一个大老爷们祸害娘们,手法太LOW,且完全没有任何性价比。足道,浴池,二三百块钱就能解决的事儿,为啥非得硬来?抓住了就最少他妈的六七年,何必呢?
至于小偷,人没事儿的时候一谈起来,脑子里总会想到,一个相貌猥琐,身材枯瘦,只会半夜溜门盗锁的形象!并且这样的人,一跟谁打起来,准保第一个跑,而且手脚不干净,不管在亲戚家,还是朋友家,总喜欢顺手拿别人点啥,好像人品恶劣到了一定程度。
其实,这种对小偷的评价也没错,因为大多数的小偷,都是有手脚不干净的特性,拿别人东西确实有惯性!
但小偷有一点,跟大家平时认为的不太一样,因为他们胆儿绝对不小!在H市,没事儿你去中央大街,或者革新街那边看看,在那儿扒活儿的小偷,前面的人正在走,他就敢在后面用刀片割你包。不管街上有多少监控和行人,他们拿钱时保证脸色如常,手不抖,腿不哆嗦的把你包割开!
这种人,你能说他胆小儿吗?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