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8、第九十一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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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传宗明知道她这句话是对顾人玉说的,却只当这句话是对自己说的,登时如遭大赦,笑道:“是,是,是,我这就滚!”说完这话,向王怜花使了个眼色,随即

一溜烟地跑没影了。贾珂和王怜花相视一笑,跟在他身后,快步离开了此地。

薛红红一怔,心中大怒,跺脚道:“谁、谁让你们走了!”

三人一路疾奔,直到出了施家庄,方停下脚步。

施传宗苦笑道:“家有悍妻,令两位见笑了。”

王怜花笑笑不提,话锋一转,与施传宗说起晚间聚会之事。施传宗笑道:“你放心,一会儿我就派人过去,将这件事告知他们,倒是那猫儿居无定所,找他有点麻烦。好在昨天我和他赌钱,输给了他不少东西,当时身上没有带全,便和他约好今天在哪里见面,好将东西带去给他,一会儿我见到他,便将这件事告诉他。”又问道:“你家的宅子久无人住,这一时半儿会,只怕没法住进去。今晚你住在哪里?”

贾珂听到这话,登时全身一震,随即一颗心怦怦乱跳,暗道:“嗯,从前的宅子么……”

那江苏巡抚知道李湛和李淳的身份以后,自然会找一栋富绅的宅邸,供这两位皇室贵胄住下。王怜花不知道贾珂是要去他林家姑丈家里借宿,是跟李湛、 李淳一起住,还是找一家客店投宿,当下微微一笑,说道:“我已经安排好了,自然不会沦落街头的,这你尽管放心。等到酉时,我们便去丽春院找你。”

施传宗听了此言,登时兴致减了大半,寻思:“你自己过来就好了,干吗还把这麻子脸一起带来?唉,这会儿阳光这么耀眼,我每次看见他,尚且浑身一哆嗦,然后吓出一身冷汗来,这要是晚上看见他,那可不得吓出病来吗?到时我也别想抱姑娘了,等姑娘来抱我还差不多!”不过他心中虽有诸多的不情愿,但不好明说出来,便笑着答应了。

向施传宗辞别后,贾珂和王怜花并肩而行,离开了施家庄门前的街道,贾珂左右探察,见四下无人,便将面具揭了下来。这张面具一离开脸,贾珂顿觉浑身一轻,就仿佛卸下了一个极为沉重的枷锁似的,这也难怪,毕竟这张面具实在丑得出奇。

贾珂将面具拿在手中,把玩几下,突然间心念一动,撸起衣袖,将面具放在自己的手臂上,见面具和手臂几无色差,显是为他量身定做的,暗道:“果然

如此!”然后看向王怜花,微笑道:“王公子,这张面具是你什么时候做的啊?”

王怜花仰头看天,理直气壮地道:“我不记得了!”

贾珂见他死不认账,也不多话,伸手去呵他脖子上的痒。王怜花本就怕痒,脖子又是敏感之处,贾珂的手指一放上来,王怜花就痒得不行,登时低下头去,夹住贾珂的手指,咯咯笑道:“你……你……哈哈……你这是……屈……打……成招!哈哈……哈哈!”

贾珂扮了个鬼脸,笑道:“你说我屈打成招,我还说你强占我的手指呢!”说着装模作样地将手抽回来,他既是装模作样,用的力气自然很小,王怜花又因为怕痒,死死用下颏夹住他的手指不放,因此他的手没有移动半寸,王怜花却觉得更痒,不由笑得浑身发颤。

过了好半天,王怜花才缓过劲来,靠在贾珂怀里,懒洋洋地道:“咱们接下来去哪?”

贾珂略一沉吟,说道:“咱们总不能把筹码全压在施家身上,江湖上消息最灵通的帮派,莫过于丐帮,咱们先去找个叫花子问问,扬州这地界上的叫花头是谁,再去找间客栈住下。”万花门在扬州的产业很少,自然人手也很少,因此他们都没想过利用万花门去找人。

王怜花笑道:“我还以为你会去你姑丈家呢。”

贾珂嘻嘻一笑,说道:“无论我是去林家拜访,还是去找李湛他们,今晚都不会得闲了,定要和扬州这些官员喝酒应酬,这样一来,哪还有机会和王公子去丽春院喝花酒去?反正我早和李湛他们说好,我先去找江湖上的朋友帮忙,有这个名目在,我倒不必急着回去露面。”

王怜花知道贾珂嘴上说着要喝花酒,其实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他当年那些狐朋狗友,不由哼了一声,说道:“既然如此,今晚你和那么多人去丽春院喝酒,就不怕消息走漏,引起李湛他们不高兴吗?”

贾珂哈哈一笑,说道:“他们俩自小就和江湖人打交道,不会不知道,江湖上消息最灵通的地方,一个是茶馆,一个妓院。我这分明是为了找皇上,连自己清白无瑕的名声都不要了,这般忠心耿耿,他们怎么会不高兴?”

王怜花噗嗤一笑,说

道:“你和我在一起,还想要什么清白无瑕的名声吗?”险些便要说:“你知道江湖上的人都怎么说你吗?”所幸话到嘴边时,他已经反应过来,忍不住伸了伸舌头,扮了个鬼脸,心中很是得意。

贾珂吃吃笑道:“王公子所言甚是,如今你我早已不是当年的清白之身,又哪能妄想清白无瑕的名声?好在身子虽然不是当年清白的身子了,但是宅子还是从前清白的宅子,王公子,你要不要领我去看看你还是清白之身的时候,住的那栋宅子?”

王怜花听了此言,登时热血涌上脑袋,几乎便要融化了,心中很不好意思。他一口咬住贾珂的耳朵,过了片刻,待脸上热意散去,方笑嘻嘻道:“咦,你真的只想看一看吗?还是说,你不仅想在我那栋清白的宅子里转上一转,还想在我那张清白的床上躺上一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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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传宗和王怜花二人分开以后,便回到施家庄,正待找个仆役,吩咐他去自己常来往的朋友家中,通知他们晚间在丽春院聚会的事,不想找了半天,居然一个仆役都没找到。他不由又惊讶,又生气,好不容易找到一个仆役,见他左手拿刀,右手拿剑,不由大吃一惊,将他叫住,问道:“你这是干吗?”

那仆役忙道:“回少爷的话,刚刚太太发下话来,说是刚刚有个小贼进到庄里来了,现在那小贼不知道去了哪里,也不知道他会不会回来,所以太太命令咱们全副武装,以防那小贼再次过来。”

施传宗大吃一惊,问道:“这小贼偷走什么东西了?”

那仆役面露难色,似乎是在犹豫应不应该告诉施传宗。

虽然施传宗在薛红红面前,连大气也不敢喘一下,但是在仆役面前,他自然不会那般忍气吞声,这时见这仆役吞吞吐吐,立马皱起了眉头,厉声道:“还不快说!”

那仆役见施传宗向自己发火,只得道:“小的倒没听说家里丢失了什么财物,似乎那小贼煞费苦心地溜进来,只做了一件事,就是偷了个人。”

施传宗听了这话,不由喜上眉梢,寻思:“难道少奶奶被偷走了?”想到这里,心情愈发激荡,连声音都不自禁地发颤,问道:“是……是谁?”

那仆役

脸上一红,吞吞吐吐地道:“是……是……”

施传宗催道:“你照实说就是,何必吞吞吐吐!”

那仆役只得硬着头皮道:“是太太房间里的人,听说这小贼把人从太太房里偷出来以后,就把他扔到花园的池子里去了。”

施传宗不由一怔,虽然这小贼没有如他所愿,将薛红红偷走,但是想到这小贼大费周章地将母亲的情人偷走,居然只是为了将他扔进池子里,不由越想越乐,最后大笑起来。

施传宗笑了许久,方收敛笑容,说道:“你别忙着舞刀弄剑了,我这里有一件事要你去做,记得千万别告诉少奶奶。”便吩咐这仆役去告知那些朋友,晚间在丽春院见面,然后回到书房,从柜中取出一只白玉马,放进怀里,又离开了施家庄。

昨日施传宗和熊猫儿约好在一家小客店见面,只不过这时时候尚早,他在外面闲转了小半个时辰,才赶去了那家小客店。

施传宗推门入内,见大堂中不见熊猫儿,心道:“这猫儿还是这般爱迟到!”正待寻个座位,等熊猫儿过来,刚走到一张桌子旁边,就见一个店小二走了过来,笑道:“客官可是姓施?”

施传宗微微一惊,随即点了点头,说道:“不错,我姓施。”

那店小二笑道:“我们店里有位客官姓熊,名猫儿,这位熊爷先前特意嘱咐小的,倘若一会儿有位姓施的爷台过来找他,就跟那位爷台说,他这里出了一点意外,没法在大堂等侯了,还请施爷去房里找他。”

施传宗不由好奇心起,点了点头,说道:“你带路。”

那店小二应了一声,领着他上到二楼,两人走到一间客房前面,那店小二抬手敲了敲房门,说道:“熊爷,那位施爷过来了。”

随即便听得房里响起一道响亮的声音:“施传宗,门没锁,你自己进来就是!”却是熊猫儿的声音。

这熊猫儿自幼父母双亡,被丐帮的一位长老收养,也不知是出于什么考量,这位丐帮长老虽然教了熊猫儿不少丐帮的武功,却一直没要他拜入丐帮。在熊猫儿十三岁那年,这位长老生了一场急病,不久就过世了。自那以后,熊猫儿便在江湖上四处闯荡,当起了强盗,既喜欢

行侠仗义,多管闲事,也喜欢偷蒙拐骗,劫富济贫。

施传宗推开屋门,走了进去,就见熊猫儿坐在椅上,脸上颇有为难之色,他爱用的那只发亮的酒葫芦,就立在他的右手边。但见这熊猫儿身长八尺,浓眉大眼,蓬头敞胸,足登麻鞋,身上衣服微有破烂,腰间斜插一柄短刀,实是一个潇洒豪迈的少年。

施传宗见熊猫儿难得的皱起了眉头,不由失笑道:“原来你这猫儿也会发愁啊!”

熊猫儿向他一笑,说道:“我既是人,当然也会发愁了。唉,要是王惜石在就好了,我在江湖上闯荡了这么多年,要论易容之术,还真没遇见过能胜过他的人。”

他说完这话,就见施传宗噗嗤一声,笑了出来,不由一怔,也笑了起来,问道:“这句话有什么好笑的?”

施传宗坐到椅上,微微一笑,说道:“这句话倒没什么好笑的,不过我这里倒有一个好消息。”

熊猫儿道:“好消息?”突然笑了起来,说道:“怎么,莫非咱们扬州城里,其实也有一位易容的好手?”

施传宗笑道:“确实有一位。”

熊猫儿喜道:“那你还不快说!”

施传宗笑道:“不急,不急,你先跟我说说,干吗要找易容的好手?莫非你是打算换一张脸,去做什么坏事去?”

熊猫儿嗤的一声笑,说道:“我做坏事的时候,可从来不屑去用别人的脸!其实是——”

说到这里,忽听得脚步声响,随即呀的一声屋门推开,施传宗循声看去,就见一个年轻男子走了进来。但见这男子二十三四岁年纪,身穿一件半旧的青色布衫,腰悬一柄半旧的长剑,面目英俊,神情懒散,嘴角微微向上,不笑时也带着三分笑意,令人见之忘俗。

施传宗心道:“这人倒可以和王惜石相比了!少奶奶见到他以后,一定也会看上他,要是他愿意和少奶奶好,带着她远走高飞,那可多美啊!”当下站起身来,笑道:“不知这位兄台尊姓大名?”

这年轻男子微微一笑,说道:“在下沈浪,想来阁下便是施兄了。”

熊猫儿向施传宗笑道:“你刚刚不是问我为什么要找易容的好手吗?其实是这样的。一个月前,我打听到了

那独行大盗‘红角蜂’的行踪,就一路追到了江南,打算来个黑吃黑,不想沈浪也听说了那‘红角蜂’的行踪,也追了过来。

唉,我遇到沈浪以后,见他武功太好,就把他当成了‘红角蜂’,和他好好干了一架,后来发现我误会了他,就和他化敌为友,一起去找那‘红角蜂’了。不想我们紧赶慢赶,还是晚了一步,等我们找到那‘红角蜂’之时,他竟已因为古庙坍塌,被古庙的梁柱砸死了。

除了‘红角蜂’以外,还有一个人也死在了庙里。那人比‘红角蜂’还惨,好歹‘红角蜂’的脸还能勉强辨认出来,他的脸却被梁柱砸成了肉饼,身上的衣服也破烂不堪,当真什么也看不出来了。

除了他俩以外,庙里还有两位姑娘,所幸她们只是受了些许擦伤,倒没大碍。只是这两位姑娘似乎中了某种迷药,浑身瘫软,连手指都没法动弹一下,嗓子似乎也被毒哑了,半个字都说不出来。便是因为沈浪看出她们两人脸上的皮肤和身上的皮肤,其实存在着非常细微的差别,所以我们才四处寻找易容的好手,想帮这两位姑娘除掉脸上那丑陋不堪的易容。”

施传宗知道熊猫儿虽然述说的十分简略,但是当时一定无比的凶险,渐渐听得入神,待听到最后,心中突然间浮上一个念头:“有多丑?比那麻子脸还丑吗?”跟着笑了笑,拱手道:“恭喜,恭喜!”

熊猫儿“噫”了一声,满脸诧异地问道:“你恭喜我什么?我自己都不知道,最近遇到过什么好事!”

施传宗哈哈一笑,说道:“当然是恭喜你得偿所愿啊!你不是说想找王惜石帮你施以妙手,除掉那两位姑娘脸上的易容吗?真是巧了,他今天正好回了扬州,刚刚去了一趟我家,还要我把大家找来,今晚一起去丽春院聚一聚呢!”

熊猫儿大喜,说道:“这还真是‘说曹操,曹操到了’!”又看向沈浪,向他解释道:“这王惜石年纪虽少,但却是文武双全,琴棋书画,丝竹弹唱,飞鹰走狗,医卜星相,各式各样千奇百怪的花样,他都无一不通,无一不精。

倘若连他都除不掉那两位姑娘脸上的易容,依我看啊,这世上只怕再没有人

能除掉她们脸上的易容了。只不过他好几年前就离开扬州了,我还以为他再也不会回来了呢,不想天下间,居然有这样巧的事!沈浪,今天晚上,你和我一起去!”

沈浪欣然应允,笑道:“如此人物,我倒的确想要见他一见。”

作者有话要说:顾人玉就是绝代里那个,慕容九的表弟。

原著里古巨基多次用“淫猥”这目光来形容王小花的眼睛,还借沈浪之口,说这么色眯眯的眼神,除了王公子,别人可不会有。

结果一换成王姑娘,哪怕和朱七七待在一起,这双【险恶而淫猥的眼睛】立马就变成【尤其是他那一双桃花眼,更是勾人魂魄,他此刻心里正是哭笑不得,流入目光中,却似嗔似怨,令人销魂。胜泫竟不知不觉瞧得有些痴了。】

我至今想象不出来这是什么骚操作,王小花重伤之下,随便画了几下,弄成了女装,居然连眼睛都不一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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