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4章 第三百一十四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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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都是年轻男人,相貌不错,武功也不错,很容易讨女孩子的欢心,旅途无聊,无事可做,这一行人中,不知有多少男女天雷勾地火,看对了眼,做起了露水夫妻。

孟星魂和石群都找到了女伴,叶翔模样英俊,小何容貌妩媚,本来比孟星魂和石群更容易找到女伴,但是因为他们那桩该死的婚事,没有一个女侠愿意跟他们去帐篷里聊聊人生哲学。

倒是有几个男人,问他们两个,晚上过得快不快活,还说其实三个人更快活,晚上他可以去他二人的帐篷里,给他二人露一手,包他二人耳目一新,叫他二人得知原来男人和男人在一起,还可以这么快活。

叶翔和小何因为这桩婚事,一路上都不得不住在一起,虽然他们两个不知跟孟星魂和石群说过多少遍了,他们两个没有半点暧昧关系,就连成亲,也是受王怜花和柴玉关所迫。

孟星魂和石群见叶翔和小何说得诚恳,也半信半疑起来,但是他二人和叶翔、小何在一个帐篷里住了一晚上,第二天就流言四起,说什么孟星魂其实一直暗恋叶翔,而石群一直和小何在一起,直到叶翔和小何成亲那天,才知道自己被小何绿了。

叶翔和小何成亲以后,孟星魂和石群决定放下心中所爱,一直和叶翔、小何保持距离,后来小何去找石群,被叶翔发现,三人发生争执,孟星魂冲过去为叶翔说话,被小何揭穿了他对叶翔的心思,最后他们四人觉得,既然孟星魂爱叶翔,叶翔爱小何,小何既爱叶翔,也爱石群,石群又爱小何,不如他们四人在一起好了,昨天晚上,他们四人就在帐篷里,完成了生命的大和谐。

孟星魂和石群本来没把流言放在心上,但是本来和他们看星星,看月亮的女伴,都听信了流言,不理睬他们了。他二人这才急了,当天晚上就从叶翔、小何的帐篷里搬了出来,宁可和陌生人挤在一个帐篷里,也不和叶翔、小何住在一起。

叶翔和小何见孟星魂、石群这两个从小长大的好兄弟,都对他们畏如蛇蝎,气得肺都要爆炸了,听到那几个男人对他们的暗示,更是气不打一处来,差点闹出了人命来。

可是叶翔和小何早已习惯了酒色生活,初时还能忍住,日子久了,就越发躁动起来。有天晚上,他二人喝了点酒,回到帐篷休息,在酒精的作用下,都有些蠢蠢欲动。

小何本就肤白如玉,容貌秀美,快活林中的花魁,也不如他一半漂亮,灯光下更显妩媚可爱,活像一个美女。叶翔被小何的模样蛊惑了,就抱起小何,把他放到了地上。

叶翔心想小何长得这么漂亮,自己就只看他的脸,把他当成女子好了,但是叶翔不行,他时间太短了,最后反而是小何把他当成了女子,和他犯下了不可挽回的错误。

第二天两人睡醒了,看见他们的模样,想起昨天晚上的事情,都脸色铁青,差点没有吐出来,互相放了狠话,如果对方敢把昨晚的事情说出去,自己一定会给对方好看。

但是到了晚上,两人眼看孟星魂和石群都牵到了姑娘的手,羡慕之余,心浮气躁地回了帐篷,看着对方,没有忍住,又犯下了不可挽回的错误,第二天继续放狠话。

第三天,第四天,也是如此,到现在都成一种习惯了。

直到现在,他二人还是坚信,只要对方不把他二人晚上做过的事情说出去,别人就不会认为,他二人真的做过这种事了,还是会认为他二人是清白的。是以听到王怜花这句话,两人脸上都火辣辣的,只觉自己犯下的这不可饶恕的错误,就要被王怜花发现了。

王怜花见他二人不说话,也不以为意,笑眯眯地道:“看你们两个的脸色,你们的新婚生活,过得应该很愉快了。”

小何一听大惊,心想:“我可不能任他胡说下去了,不然他这话传将出去,如果传到了高老大的耳朵里,高老大就再也不会喜欢我了。”连忙叹了口气,说道:“王公子,我们过得一点也不愉快,我现在看见叶翔就烦,我不想和他在一起了,我要把他休了。”

孟星魂和石群听到这话,都忍不住向叶翔偷偷瞧了一眼,只见叶翔脸色阴沉,面无表情,听到小何说要把他休了的时候,眼中突然闪过怒意。孟、石二人均想:“想不到叶翔和小何,竟然是叶翔爱得多一点。”

叶翔心想:“我一个大男人,竟然被他用了‘休’这个字,这可真是天大的耻辱。不过王怜花若能因为他这句话,同意我和他分开,被他这样羞辱一下,倒也不算什么。”

王怜花微微一笑,笑容温柔的甚至让人觉得,他是一个善良可亲的人,他会答应别人任何要求。

小何也要溺死在他这温柔的笑意中了,然后就听到他柔声道:“不行。”

小何一怔,突然从美梦中醒了过来,想起自己和叶翔成亲,全是拜王怜花所赐,心下深深自责:“我怎么会觉得,这小魔王会让我好过。”然后问道:“为什么?”

王怜花微微一笑,说道:“为什么?你应该还记得,是谁给你和叶翔主持婚礼的?”

小何当然记得,点了点头,说道:“是柴玉关。”

王怜花脸一沉,说道:“我不喜欢别人这么叫他。”

小何一怔,随即想起他们在那处小镇上,听说的小鱼儿和邀月的婚礼上发生的那场闹剧,心下恍然,暗道:“柴玉关毕竟是他的亲生父亲,如果有人在我面前,直呼高老大的名字,只要我打得过他,我一定会给他几拳,把他打得满地找牙,看他还敢不敢直呼高老大的名字了。他当然也不乐意我直呼他老子的名字了。”于是道:“是快活王。”

王怜花叹了口气,说道:“我和柴玉关是什么关系,你们一路过来,心里应该非常清楚。当时是柴玉关给你们主持的婚礼,如果柴玉关尚在人世,你倒是可以找他,要他再给你们主持和离。

但是柴玉关已经不在人世,他留下的东西,毁坏一件,就少了一件。你们是在他见证下成的亲,我每次看见你们,就会想起他来。我怎能亲手毁掉你们的婚事,毁掉这个纪念呢?除非你们能把柴玉关从地府中带回来,不然你们两个,这辈子都别想分开了。”

小何脸色铁青,没有说话,心想:“等我们找到机会,把你杀了,到时你去地府陪你那个死人爹,就再也害不到高老大,也管不着我了。”随即想到他们一行人去找魏无牙的时候,在山上遇到了几万只老鼠,王怜花喊了一嗓子,就把那几万只老鼠通通震死的壮举,不禁绝望,心想:“我们真能找到这个机会吗?”

石群见小何和叶翔不说话,担心王怜花生气,打圆场道:“王公子,你叫我们四个过来,可是有什么事情,要我们去做?”

王怜花点了点头,笑道:“不错。丁典一会儿要去大光明境送我的名帖,他一个人去,实在没什么声势,你们四个,就跟他一起去,若是路上遇到什么危险,你们五个联手,应该也能平安脱身。”

叶翔、石群、孟星魂、小何四人跟在王怜花身边,情愿受他摆布,跟看不顺眼的兄弟成亲,也不想办法离开,就是为了在王怜花杀死高寄萍之前,找机会杀死王怜花,只是王怜花武功之高,远远超出他们的想象,因此他们始终没有找到机会下手。

这时听到王怜花的话,四人心中都是一动,暗道:“素闻西方魔教的教主玉罗刹武功出神入化,江湖上罕逢敌手,咱们若能与玉罗刹联手,何愁杀不死王怜花?”言念及此,心中都十分欢喜。

他们跟随的高老大是逍遥侯的下属,逍遥侯是西方魔教的副教主之一,虽然他们没有来过前面这条断头路,不过从前听高老大说过这条断头路的事情,大概知道哪里有守卫,到时见到守卫,报上逍遥侯的名字,不怕这些守卫对他们动手。

他们做了这么多年杀手,如果沉不住气,早就死在别人手上了,这时心中欢喜无限,脸上却都不动声色,仿佛王怜花只是交给了他们一件再普通不过的差事,齐声应道:“是!”

小何不知道丁典是谁,心想:“王怜花要丁典给他送名帖,还要我们陪着丁典一起去,说什么丁典一个人去,很没有声势,其实不就是担心丁典一个人去,会有危险,要我们做他的保镖,护得他周全么。他对这个丁典如此用心,看来丁典是他的心腹了。

哈哈,王怜花,这可是你自己把羊羔送进我们口中的,等我们走得远了,就先对丁典用刑,向他逼问你的秘密,等他能说的都说了,没有任何价值了,我们就把他杀了,甚至可以把他的脑袋送给玉罗刹,好让玉罗刹相信,我们是真心实意想跟他合作杀你的。

嘿嘿,哈哈,王怜花,你的死期终于到了!我终于可以把叶翔一脚踹开,去找高老大了!”

王怜花见他们四人答应的这么痛快,似乎浑不知前面这条断头路的厉害,目光在他们脸上转了一圈,微笑道:“你们现在就回去准备,换一身干净的衣服,把头发梳整齐一点,带些干粮和酒水,叫上丁典,就可以出发了。

对了,你们走的时候,记得带上两面宝石锦旗,就是我先前带去快活林的那些宝石锦旗,上面镶着宝石,写着我的姓氏。

你们赶路的时候,把这两面宝石锦旗举在手里,这样西方魔教的人,远远瞧见你们,就会知道,你们是来做什么的了。记得,遇到西方魔教的人,都精神一点,从容一点,千万不能堕了我的威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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