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章:黑山革新(七)礼法之议(2 / 2)
想到此,对于弘毅大夫提到的一些弊端,于正也是能够同意的,后世为什么要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呢,不正是因为法不是万能的嘛。
这让他有些醒悟,穿越者的自恋思维的确不可取,不是仅仅依靠“法治”,民众就必定景从,领地就能大治的,这是极其简单的想法。所以,在推行法治的同时,加强黑山领地内的“乡风文明建设”也是很有必要的。
“法”和“礼”不是绝对对立的关系,对于“礼”,要学后世的“去其糟粕,取其精华”,法是硬性的,礼是柔性的,软硬兼施才是大治之道。
于正出言同意了弘毅大夫的部分观点,言说自己一定会在治下加强“礼”的教育,然而弘毅大夫却是练练摇着头。他是要让于正收回此法,而不是仅限于稍稍让步,“弃法复礼”才是他的底线。
法让民众贵贱不分,只这一点,他就是容忍不了的。
对于这点,于正却是不能同意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别亲疏,不殊贵贱”,的确动摇了此时奴隶主贵族们的统治根基,然而这却是社会的进步所带来的,抵制社会的进步就是“**”行为。
如今这个春秋时代,本就是个“礼崩乐坏”时代,是个天下大乱的时代,若是还守着原来那一套,别提富国强兵,就是闭关自守,保持祖宗社稷都做不到。
面对这个时代的变化,有两种人,一种人便如孔子,讲究“克己复礼”,想要通过恢复先王之制,来结束天下大乱。另一种便是李俚一类,想要通过“变法”,来结束天下大乱。
两类人都是欲要“平定天下”的志士仁人,也都只是维护自身统治阶级,有着明显局限性的古人。
孔子是活在奴隶制变革时期的人,他的“礼”从根源上就是树立一种等级。而李俚的“法”,同样也是树立新兴贵族阶级的统治地位和等级。
想到“统治”二字,于正的思路便豁然开朗:是啊,无论“法”也好,“礼”也好,不过都是统治工具罢了,哪个能更好地为他的统治服务,他便用哪个,就这么简单。
礼教是阶级统治工具,讲究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维护着封建王朝的统治。其实法律也是,它看似是公共意志的体现,其实在历史上也只是某一阶级的公共意志而已。
他又不是要建万世王朝,建万世不变之法,想这么多干什么,礼也好,法也好,只要阻碍了时代的发展,那必然是要被不断完善的。
若是在“革新”和“复礼”中让他选一个,那他自然会站在“革新”这一边的。
送走了面色不郁的弘毅大夫,于正心中有些无奈。即便是圣明如孔圣人一般,在得知晋国铸造刑鼎的举动后,也预言说这是亡国之举:“晋其亡乎!失其度矣。”
“今弃是度也,而为刑鼎,民在鼎矣,何以尊贵?贵何业之守?贵贱无序,何以为国?”
孔圣人尚且如此,对于弘毅大夫的举动,于正也不是不能理解的。不过他认为,“反对自反对,批评自批评,只要是时代迫切需要的,终将会把礼治社会演变为法治社会。”
因为此事,他与至交弘毅大夫有些失和,这不免另他有些沮丧。
若是小事,大家不妨各退一步,而现在,他们都认为自己所坚持的才是大道,于正是有着后世的历史知识,而弘毅大夫是有前史为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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