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族外婚促成了新的社会形态(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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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以上描述,我们可以看出,不论是第一种形式的野合群婚,还是第二种形式的走访婚,都是族外婚的早期形态,都还不是对偶婚,没有形成限制性的规则与秩序。而第三种形式的从妻居,已经是名义上的对偶婚,但是因为社会地位的不对等,女子仍然拥有移情别恋的权力。所以,在族外婚的婚姻制度之下,生下的子女仍然是只能确认生母而不能确认生父(从妻居的夫妻感情极好、从一而终的情况的除外)。无论如何,族外婚的实行,是人类婚姻史上最大的进步,因为它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人类近亲繁殖的问题。同时,这也是人类历史上一个全新的进步,因为相互联姻的两个氏族,同时也是军事及政治上的同盟关系,这就是氏族联盟的最初形式。氏族联盟的形成,使人类的力量得到更大范围的联合,人类改造自然的能力进一步壮大了。

母系氏族的族外婚,一个氏族可以固定地与另外一个氏族通婚,也可以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氏族通婚。族外婚生下的孩子,不管男女,全都归女方氏族所有,由母亲和舅舅抚养长大,这就形成了一种比较有意思的人口循环交流。我们以燧人氏与华胥氏两族之间相互通婚为例,简单分析一下氏族之间的人口交流。华胥氏的一个成年女子因为招揽燧人氏的男子,怀孕之后生下了一个男子,这个男子成年之后必须要到燧人氏去进行婚配,所以这个男子被华胥氏称为出,出与燧人氏的女子所生的儿子自然就留在燧人氏,被称为离孙。同样的一个流程,我们站在燧人氏的角度来分析的话,结果就恰恰相反,华胥氏的出因为成年之后还要回到燧人氏来,所以华胥氏的出被燧人氏称为侄,华胥氏的离孙是侄与燧人氏的女子所生,所以被燧人氏称为归孙。这就形成了相互通婚的两个氏族之间的人口隔代交流,即便是现代社会,还有一些地方舅舅仍旧称外甥为“归孙”。

我们都知道,在漫长的时间内,甚至到了20世纪,我们一直都有重男轻女的思想。而在母系氏族社会,远古人类的思想却恰恰相反,普遍都是重女轻男的。女孩一生下来就受到优待,享受最好的生活条件,即便是死了之后,陪葬品也要比男子多许多,而男子则要悲催得多。因为在那个时期,没有更加高明、更加先进的生产工具,于是人口数量就决定着社会生产力,通过族外婚的形式,女子可以为氏族增添人口,而男子成年之后却要“嫁”到别的氏族去。如此一来,族外婚形式下的男子,社会地位甚至比兄妹婚时期更低了。

华胥氏因为在原来的居住地受到排挤,而不得已向外迁徙,幸运的是,她(他)们遇到了燧人氏,学习了先进的文明,开阔了视野,而且与燧人氏结成了婚盟关系,以一个全新的姿态迎接着明天俺的阳光。俗话说:“祸福相依”,在华胥氏被迫离开华阳的时候,谁又能想到会有后面的事情发生呢?而留在原地的华阳氏依然过着封闭孤立的生活,依然实行着族内的兄妹婚,氏族发展缓慢,从此再也没有在古代人类的舞台上出现过,消逝在了茫茫的历史长河中。因为伏羲氏的原因,因为女娲氏的原因,即便是已经过去了漫长的岁月,华胥氏依然为我们现代人所知道。

以族外婚的形成为契机,由孤立到通婚,远古时代进入了氏族社会大发展时期。母系氏族逐步摆脱了封闭孤立的生活状态,不同的氏族之间开始相互接触,相互影响,逐渐步入融合发展的道路。因为婚姻关系的牵引,有了共同利益,相互通婚的氏族之间建立起了氏族联盟,也就是婚盟。婚盟的出现,因为解决了血缘婚配,近亲繁殖的问题,新生人口无论从体质,还是智商上,都有了大幅度提高。因为婚盟之间的相互帮助,在严酷的生存条件下,远古先民可以通过联合的办法,共同抵御野兽的侵袭。在质朴的互通有无之下,婚族之间恍若一体,共度难关。

在相互学习交流之后,在与自然搏斗中总结出来的经验、技巧以及方法,逐渐得到普及。于是,不同氏族之间的碰撞,婚盟的形成,带来了远古人类第二次大发展。只是这第二次大发展,带来的不仅仅是人口上的大幅度增长,更多的则是人类力量上的联合,经验技巧上的叠加,以及智慧上的融合。无论是从哪个方面来说,这第二次大发展都要比第一次大发展所产生的影响要大得多。如果说第一次大发展时期,远古人类告别了茹毛饮血的原始生活,人口开始壮大。那么这第二次大发展时期,远古人类则开始更加深入地了解自然,开发自然,并且在氏族生存形态上开始出现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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