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远古神祗多英雌(2 / 2)

加入书签

游猎氏族内部实行男权主义,其她的渔猎氏族和农业氏族管不着,因为这是氏族的自由,但是当游猎氏族以男权主义统领其她氏族的时候,情况就完全不一样了。游猎氏族固然善战,但是在人口数量上是没有优势的,比如黄帝与蚩尤大战的时候,黄帝的游猎嫡系一共是六个氏族,而蚩尤的渔猎部众却是八十一个氏族,由此不难想象游猎氏族在人口上的劣势。所以黄帝想以男权主义统治其她众多的女权氏族,阻力不是一般的大。

以上是我们的分析,接下来我们还要回到黄帝的思路。有熊氏先后打了三次大规模战争,初步稳固了自己作为黄帝的统治权。从女权社会过渡到男权社会,固然是一种进步,但是进步的阻力却是巨大的。但是战争的消耗是巨大的,三次战争的巨大消耗,有熊氏集团已经有些承受不住了。这个时候,轩辕氏取代了有熊氏,开始履行黄帝的职责。轩辕氏登上黄帝的宝座后,开始陷入沉思:不能再打仗了,必须通过相对平和的手段来解决问题。这个时候,黄帝集团的政治手段和政治智慧旧显现出来了。

轩辕氏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尊重各氏族的自主权,公开承认女权的合法性,但是作为妥协,其她的女权氏族也要承认我的男权合法性。具体的情况就是,你实行你的女权,我实行我的男权,互不干涉。于是,远古社会就进入了一种男权与女权共存共处的混合时期。轩辕氏实行的第二项措施就是分权,在任命三公的基础上,设立东南西北中五方官员,帮助黄帝集团管理五方,并以云给五方官员命名。除了中官黄云由黄帝的嫡系担任之外,春官青云、夏官缙云、秋官白云以及冬官黑云,分别由其她实力强大并愿意与黄帝集团妥协的氏族担任。中官黄云负责治理黄帝集团直辖之地,春官青云、夏官缙云、秋官白云以及冬官黑云分别负责管理东南西北四方,直接向黄帝负责。这样一来,不通过武力就可以增加黄帝集团的统治范围,而且避免了黄帝集团与其她被统治氏族的直接矛盾和冲突。黄帝的第三项措施就是政治联姻,这个政治婚姻分两步走,第一步就是黄帝自己与其她氏族通婚,于是黄帝除了正妃西陵氏嫘祖之外,又纳了三个妃子。

黄帝在政治联姻中的妥协也是巨大的,据说黄帝有二十五个子女,其中十一人就是在政治婚姻中随了母姓。既然是政治婚姻,那就一切从政治需要出发,无所谓美丑了。据说黄帝为了制止部落抢婚事件,专门挑选了品德贤淑、性情温柔、面貌丑陋的丑女(封号嫫母)作为自己第四妻室。根据这一说法,黄帝应该是娶了嫫母为第四妃,但是娶嫫母为妃的目的或许与抢婚无关,而只是出于政治利益的需要。黄帝政治联姻的第二步就是把自己的儿子们“嫁”出去,以此来团结实力强大的氏族。比如说昌意降居于若水之后,就娶了蜀山氏的女子昌仆为妻,并生下了颛顼。

这些举措逐步落实下去之后,各女权氏族也开始放弃了武力对抗,氏族之间重新回归和平。轩辕氏之后,缙云氏以及帝鸿氏先后登上黄帝的宝座。中华大地上的远古先民从此踏上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这就是酋邦王国。在酋邦王国内,中央设立三公六相分管王国事务,地方设立五方云官管理其她部落氏族。用后来的话来说,这五方云官都是权力非常大的地方诸侯了。至于笔者为什么要把上面的三项政治举措硬安到轩辕氏的头上,这是因为笔者脑海里有一个模糊的思路:那就是第一任黄帝有熊氏精于打仗,善于征战四方,而轩辕氏精于发明创造,像三项政治举措这比较有开创性的事情不像是有熊氏所为,更像是轩辕氏的风格。

经过上面的分析,我们大概能有一个比较清晰的思路,那就是在黄帝之后,男子的社会地位稳步提升,逐渐开始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主导作用;而在黄帝之前,像有巢氏、燧人氏、伏羲氏、女娲氏以及神农氏都是完完全全的女权氏族,换句话来说,如果把这些氏族的首领当作神祗来崇拜的话,那么这些神祗无一例外地都是女神,所以我们说,远古神祗多英雌!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