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第二十二章 名文,字留仙(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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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保准成为一流高手!”每天都是同样的台词,这老头劝说的水平实在不敢恭维,余文索性念了对方的台词,随后不耐说道,“拜托,我现在很忙,等以后清闲了我再考虑!”

“我神行狸可不勉强人,俗话说的好,强扭的瓜不甜,我只传授愿意师从我的人!我有耐心,等你想学了,随时都可以告诉我。”

余文听后笃定神行狸很可能只是普通的高手,若是绝世高手,说出来的话,必然是齐天的气势,该死如此:小娃娃,你可晓得有多少人求着拜我神行狸为师么?那人多得起码可以从青城东门排到西门,憨仔,拒绝我是你这一生最愚蠢的决定!

这个晚上余文没有闲着,并非看通俗小说来着,而是试想着自己着手去写一部小说。

在艺术家的眼里,陆朝可能是茹毛饮血的世界;在科学家的眼里,这是一个落后的国度;在企业家的眼里,这处处是商机。

余文昨天看了一晚上通俗小说后,突然明白这其中的商机,这便是廉价的娱乐啊,平民百姓没钱上青楼妓院,唯有花几个铜子买一本小说专刊。

不但可以消遣时间,更难能可贵的是,落在别人眼里满是高雅啊!倍有面儿!

“你看那谁谁谁,虽然连童生都考不上,但他爱看书啊!”

“是啊,看书好啊,修身养性!”

诸如此类的话是很多的,陆朝文人地位颇高,所以但凡沾上书的事都是优雅的。

倘若要写小说余文他有着无以伦比的优势,前世的他也是个爱看书的主,小说里的经典桥段他如数家珍,这也是他有信心写通俗小说的最重要原因。

光是蒲大家的《聊斋志异》里面就有太多故事了,有《小倩》和《画皮》等众人耳熟能详的经典。

“松龄兄,《聊斋志异》可能要提前好几百年问世了,余某人对不住你!”余文嘴上如此说着,心里却遗憾得紧,“聊斋中几篇经典我记忆犹新,但是绝大部分故事却只有个大概情节!哎,若是身上带上了《聊斋志异》就好了!”

感情余文是想一字不动直接拷贝了!

事不宜迟,余文手执黑炭涂涂画画,回忆全了《小倩》的所有故事情节,再规划好明天如何去通俗小说发刊社商讨的问题。

躺下后,余文单手枕头,另一只手重重揉了揉太阳穴,自问了一句:“是不是去诗刊也发表一下太白和杜甫的绝句赚些稿费?还能装逼泡妞!”

最后余文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

“盗用他人的诗词,我这是剽窃,有罪啊!”

为了弥补心灵上对蒲松龄的亏欠,余文决定给自己取个蒲松龄的字号——留仙。

“今后我姓余,名文,字留仙!就这么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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