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第三十四章 奇怪且好听的歌(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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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需将对方的柔荑一拉,再拥入怀抱,便可赢得美人归!余文一边跑着,一边心中在挣扎,该不该就地收了叶画梅,长这么大还没打过野战呢!经过短暂的思想斗争后,余文还是决定暂时先保持现状,等取得陆天蓝的芳心先!再说了叶画梅才多大啊?放在前生这就是个高一的学生,如此这般实在太邪恶了。

“走吧,女孩,去看红色的朝霞,带上我的恋歌,你迎风吟唱。露水挂在发梢,结满透明的惆怅,是我一生最初的迷惘……”

余文如同回到了大学时代,在朝阳初生的时候,弹着吉他带着女友在跑道上,只不过初恋女友的样子他却忘记了,替代上的是叶画梅的瓜子脸,大眼睛,还有那总是带着害羞的纯真脸庞。

褪下古装,原来你穿校服也这般的美啊!

一听余文唱起歌来,陆天蓝也停止了追逐,安静了下来,她本就极爱唱歌,放在余文那个时代估计会走向中国好声音,介绍自己时还要用一句“音乐就是我的生命”来标榜自己。

淡淡的民谣,余文清新的嗓音,给人如同情人的爱抚一般温柔。

这首《恋恋风尘》如此复杂的谱曲,怪异极了,可在富有音乐天赋的叶画梅面前,也是小菜一碟,不多时她竟然能跟着余文一起唱起来,声音空灵,若天籁一般,如同这首歌本就是为她专属而写的一般。

“当岁月和美丽已成风尘中的叹息,你感伤的眼里就旧时泪滴,相信爱的年纪,没能唱给你的歌曲,让我一生中常常追忆……”

叶画梅不会这些歌词,只是抿着嘴,跟着旋律“嗯嗯……”哼唱起来。

“你真是天才,可惜我身边没有吉他为你伴奏!”余文再也无法抑制自身的情感,一把抱住了叶画梅,“做我女友吧,我将用一生去呵护你,保护你,不让你受一丝委屈,要给你全世界最美的院落!”

叶画梅哽咽了起来,她无时不刻在等待这句话,可当她真正听到时,却想逃开余文的臂膀。

自卑作祟!

“猫哥,我配不上你!你找的妻子应该是像那天上的仙女!”

叶画梅毕竟是弱女子,又怎能逃出力大无比的余文之手,象征性的挣扎了两下便消停了下来。

“我爱你,你就是我的仙女,散发这无尽璀璨光华的仙女!”多年不说了的甜言蜜语,余文再次说起来,依旧是面不改色心不跳,而叶画梅哭得越来越厉害。

余文的歌声再次想起,他的手臂松开了,叶画梅的紧张感顿时消失了,同时也有一阵小小的失落,还有那么一丝期盼,期盼猫哥能再抱住自己。

女人便是这么奇怪的动物,叶画梅停止了哭泣被余文拉着也慢慢变得欢快,“猫哥,你唱的歌很奇怪,但是……真的很好听!”

陆朝的音乐比较简单,主要是单音,余文唱起的是二十一世纪的民谣歌曲,音律复杂多变,叶画梅自然没有听过这首歌,类似的歌曲也不曾耳闻。

“那是自然,猫哥唱的能差吗?好听才是正常的!”余文接着说道,“这是我家乡的歌,我教你吧,以后我想家了就给猫哥唱。”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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