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五百九十八章:我要做恶毒继母(14)(1 / 2)
因此,最终结局就是两人顺利离婚,乔木自己的所有资产不分,同时她还独自分得了米崇五成资产。
唯一比较可惜的大概就是米崇已经提前把股份给了他大儿子和大女儿了,不然乔木这次怎么着也能再弄到个百分之二十左右的股份。
但即便如此,乔木也满意了。
毕竟价值二三十亿的东西。
也不算太少。
想想看,原身这个只拿十分之一分红,外带每个月零花的人都能攒下十来个亿,她那丈夫就算日常花销比较大,那攒下价值五六十个亿的固定资产,也还算合理的事。
离开法院后,乔木就将剩下的事情,主要就是追债的事情,都交给了律师,而她自己则是忙私人癌症医药研究所的收购和挖人去了。
虽然她现在很想立刻就对米家集团动手,但是她这病情的确是不能再拖了,先前那些药物虽然能够控制她的病情不再继续恶化下去。
但是奈何原身病情太严重了。
严重到再这么拖一两年,即便把药物制作出来,并且顺利的清除了体内所有癌细胞,那也会使得乔木本身的寿命受到极大影响,很难活过八十岁,而研究药物,乔木也不能收购了个研究所,然后第二天或者第二个月就把能治疗癌症的药物给研究出来,那样实在是有些太假了,而且药物研究出来之后还得申请药理实验,动物实验等各方面程序,需要耗费的时间绝对不短。
所以乔木必须得先把大框架弄起来,把人给配齐了,然后再把资料想办法慢慢的给那些个研究员。
等这些事情都做完之后,研究所那边完全可以放任个小半年,不管都没事儿,到那时候,她自然就有的是时间按原身愿望搞米家了。
在乔木顺利收购了一家私人癌症医药研究所,并且到处斥巨资挖其他研究所年轻研究员的时候,米家那不用乔木搞,自己就先乱了。
首先乱的是米崇本身。
离婚败诉后,他就得按照规定程序将自己的一半资产交给乔木。
这点乔木自己虽然没盯着。
但是她有让张律师帮忙盯着。
最关键的是乔木做过允诺,这笔钱,或者说这笔资产收回来后。
她可以给百分之一的佣金。
二三十亿的百分之一。
那就是两三千万了。
就算张律师工资不低,可是那也没有不低到不把两三千万放在眼里,有了这一笔钱,他都能自己出去办个独立律师事务所当老板了。
因此,张律师对这件事相当的上心,不是去米家直接交涉,就是通过正规渠道与米家集团的法务部门交涉,甚至还强调如果拒不执行的话,他会申请强制执行等等,到时候丢脸的反正肯定不会是他们。
张律师的这些操作,无疑让原本打算赖账的米崇纠结无比,纠结于到底要不要把赖账坚持下去,万一乔木真的活到强制执行那一天。
他又该怎么办?
没错,米崇他从一开始就没有打算兑付,因为他觉得乔木都已经是癌症晚期了,想来肯定是活不了几年了,甚至于可能都活不到年底啥的,只要他想方设法的不要脸多拖一拖,把乔木给拖死,那他自然也就不需要把自己资产分出去了。
毕竟人都死了,乔木唯一的继承人还是他的女儿,应该分出去的资产自然也就有了很多回旋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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