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岳飞与秦桧(2 / 2)
秦桧当权时力主和议,但真正决定和议大计的,其实还是高宗自己。当时文臣武将,大都反对与金人讲和。《宋史·秦桧传》有这样一段记载:绍兴八年“十月,宰执入见,桧独身留言:‘臣僚畏首尾,多持两端,此不足与断大事。若陛下决欲讲和,乞专与臣议,勿许群臣预。’帝曰:‘朕独委卿。’桧曰:‘臣亦恐未便,望陛下更思三日,容臣别奏。’又三日,桧复留身奏事。帝意欲和甚坚,桧犹以为未也,曰:‘臣恐别有未便,欲望陛下更思三日,容臣别奏。’帝曰:‘然。’又三日,桧复留身奏事如初,知上意确不移,乃出文字,乞决和议,勿许群预”。
这段文字记得清清楚楚,说明了谁是和议的真正主持人。一般所谓奸臣,是皇帝糊涂,奸臣弄权。但高宗一点也不糊涂,秦桧只是迎合上意,乘机揽权,至于杀岳飞,等等,都不过是执行高宗的决策,而这样做也正配合了他作为金国大间谍的任务。
秦桧当国十九年,他任内自然是坏事做尽。据《宋史·秦桧传》所载,有不少作为是很具典型性的。《宋史》是元朝右丞相脱脱等所修,以异族人的观点写史,不至于故意捏造事实来毁谤秦桧。下面是《秦桧传》中所记录的一些事例。
高宗和金人媾和,割地称臣,民间大愤。太学生张伯麟在壁上题词:“夫差,尔忘越王杀尔父乎?”有人告发,张伯麟被捉去打板子,面上刺字,发配充军。夫差之父与越王战,受伤而死,夫差为了报仇,派人日夜向他说这句话,以提高复仇的决心。张伯麟在壁上题这句话,当然是借古讽今,讽刺高宗忘了父亲徽宗被金人所掳而死的奇耻大辱。
秦桧下令禁止士人撰作史书,于是无耻文人纷纷迎合,司马光的不肖曾孙司马攸上书,宣称《涑水纪闻》一书,不是他曾祖的著作。吏部尚书李光的子孙,将李光的藏书万卷都烧了,以免惹祸。可是有一个名叫曹泳的人,还是告发李光的儿子李孟坚,说他读过父亲所作的私史,却不自首坦白。于是李孟坚被充军,朝中大官有八人受到牵累,曹泳却升了官。
“察事之卒,布满京城,小涉讥议,即捕治,中以深文。”所谓“中以深文”即罗织重大的罪名,加在乱说乱讲之人的身上。
有一个名叫何溥的人,迎合秦桧,上书说程颐、张载这些大理学家的著作是“专门曲学”,须“力加禁绝”“人无敢以为非”。
许多文人学士纷纷撰文作诗,歌颂秦桧的功德,称为“圣相”。若是拿他来和前朝贤相相比,便认为不够,必须称之为“元圣”。秦桧“晚年残忍尤甚,数兴大狱。而又喜谀佞,不避形迹”。不论赞他如何如何伟大英明,他都毫不怕丑,坦然接受,视为当然。“凡一时献言者,非诵桧功德,则讦人语言,以中伤善类。欲有言者,恐触忌讳,畏言国事。”
“一时忠臣良将,诛锄略尽。其顽钝无耻者率为桧用,争以诬陷善类为功。其矫诬也,无罪可状,不过曰‘谤讪’,曰‘指斥’,曰‘怨望’,曰‘立党沽名’,甚则曰‘有无君心’。”说人内心不尊敬皇帝,也算是罪状。
《续资治通鉴》中说秦桧“初见财用不足,密谕江浙监司暗增民税七八,故民力重困,饥死者众。又命察事卒数百游市间,闻言其奸恶者,即捕送大理狱杀之;上书言朝政者,例贬万里外。日使士人歌颂太平中兴之美。士人稍有政声名誉者,必斥逐之”。
(以上引文见三联书店版《金庸作品集》二十七册第七九九至八二九页。)
这是本人正式发表的涉及岳飞与秦桧的文字,至于《文汇报》所载刘金一文所说的属于岳飞与秦桧的文字,若非刘先生自撰,便是乱抄台、港、大陆怀有恶意之人的诽谤,称之曰“据传媒透露”。若以此五字引头,任何胡言乱语都可任意加上去。
我曾在台湾公开发表言论,不赞成“台独”,批评李登辉;我曾任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委员,香港回归之前,不少香港传媒“支持英国殖民利益”“逢中必反”(反对中国的利益),经常与我激烈论战,因此台、港传媒如有故意造谣,捏造有关我的虚假信息,出于政治动机,事所常有。内地冒名“金庸”之作何止千百种,猥亵色情者有之,神怪荒唐者有之,别字连篇、语句不通者有之,亦有以别人著作妄加“金庸”之名而出版图利者。普通读者一望而知真伪,上当者甚少。刘金先生既为硕学通人,岂有难辨是非之理?岂连少年儿童亦不如乎?
编后:《笔会》十月二十一日发表刘金先生的杂文《向金庸先生进一言》后,金庸先生来信,表示“不胜骇异”,并寄来《论岳飞与秦桧》一文。现将此文发表。据我们了解,刘金先生是根据九月十八日上海《文学报》上刊登的《金庸写作近况》发而为文的,而《金庸写作近况》又是摘自北京《青年参考》九月五日发表的孝文《金庸最近在写什么》一文,只删去了一小段。而该文又是根据新加坡《联合早报》副刊八月二十一日第六版同题文章摘录的。据查,《联合早报》一文是从八月十一日台湾《中国时报》的新闻《金庸现在在写什么?》中摘录的。可见,引文、编文须慎重。
原载于《明报月刊》一九九八年第十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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