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编 第二十四章 各国宗教及其规条与法律的关系(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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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正地对待别人,不谋害他人,厌恶不公,对每个人讲诚信,下令时态度温和,永远和真理统一战线,不拿不干净的钱。

第一节宗教概述

就像我们能在无尽的黑暗中看到光明的地方,在不计其数的深渊中,能分辨出哪个深渊更浅一样,虽然有大量的宗教并不正确,可我们却能从中分辨出哪个宗教更能满足社会的利益,哪个宗教虽无法将人们带往美好的来生,却最能让人获得今生的幸福。

因此,我在考察世界上的各种宗教时,无论它们来自何处,是天上还是人间,我的着眼点都是它们对生活在世间的人有什么益处。

只有以世俗常人的角度来看这本书,书中的某些东西才是绝对真实的,因为在编写这本书的时候,我的身份是政治作家,而非神学家。我在思考的时候,没有将它们和更高层级的真理联合起来。

说到真正的宗教,除非毫无公正之心,否则大家一定会明白,我的目的一直都是对宗教利益和政治利益进行整合,而非让宗教利益向政治利益低头。可是,要想实现这一目标,有个大前提,就是必须了解它们、掌握它们。

最好的公民法和政治法是人们能够提供,也是人们能够得到的最大恩赐——当然这个并不包括宗教——所以希望人们能够和谐相处的基督教,想让每个民族都得到这样的法律。

第二节培尔先生的悖论

培尔先生宣称,他可以证明做无神论者比做信徒好,换一种说法,就是他相信什么宗教都不信,比错信了某种宗教要好[1245]。他写道:“相比于被人斥责为坏蛋,我宁可人们说没有我这个人。”可是,与其相信某个人真的对人类有什么意义,但不如相信上帝是真的意义重大,所以,这其实是一种颠倒黑白的说法。当你坚信上帝是假的,你会觉得自己可以随心所欲,想怎么样就怎么样,上帝虚无的观点会激发人的反叛思想。宗教的约束力不会时刻有效,如果你因为这样就断定宗教没有约束力,那么公民法呢?你是不是也要说公民法没有约束力?你不能只是用大量篇幅罗列宗教的种种弊端,却对宗教的好处避而不谈,然后以此来反对宗教,这并不是一种正确的推理方法。当你将世界上的所有公民法、君主体制和共和体制导致的各种问题全都摆出来,你会发现每个问题都让人心惊胆战。只有宗教能够制衡那些不受法律约束的人,所以就算宗教对百姓无用,对君主们也是有用的。用白沫清洗马嚼子怎么会毫无用处呢[1246]?这种制衡就等同于马嚼子。

一个对宗教既爱又怕的帝王,就像一头可以被手和呵斥声安抚下来的温驯乖巧的狮子。一个既厌恶宗教又惧怕宗教的人,就像一只被套上枷锁的会伤人的野兽。一个对宗教毫无信仰的人,就像一头不吃人、不撕咬就无法感受到自由的凶兽。

对于一个人或者一个民族来说,究竟是完全不相信宗教好,还是对宗教过于信任好,并不是问题的关键,关键是两者之间,哪种危害更小。

人们通过攻讦偶像崇拜的方式来降低无神论的危险性,可是这种攻击有些过度了。古代的人将某些邪恶的神灵摆上祭坛,难道是因为他们喜欢那些邪神?正相反,他们是厌恶邪神的。尚武的斯巴达人修建庙宇拜祭恐惧之神,难道是因为他们希望它在战争中夺走自己的胆量?人们想压制某种罪过、远离某种罪过所祈求的神灵是不一样的。

第三节基督教适用宽仁政体,伊斯兰教适用专制政体

基督教既然有极力主张宽仁慈爱的《福音书》,自然不会支持以专制霸权来决定罪责和肆无忌惮残暴不仁的行为,所以基督教和纯粹的专制主义没有任何相容之处。

受基督教影响的帝王通常比较温和,因为基督教反对一夫多妻,所以他们往往不会只在后宫寻欢作乐而不和臣子相交。他们更喜欢修订法律,对于自己的不足,也有更清楚的认知。

伊斯兰教的君王们总是在杀人和被杀之间循环往复,基督教可以提高君主们的胆量,减少君主们的残暴。君主和臣民互为依托,这实在太棒了。基督教貌似只有一个目标,就是来生的幸福,可是现世的幸福也并未被它遗漏。

地域辽阔的埃塞俄比亚,天气状况非常糟糕,可是因为基督教,专制最终没能在那里生根发芽。另外,在基督教的帮助下,欧洲的风俗和法律还走进了非洲的深处。

埃塞俄比亚有位王子,让自己的属地成了其他臣民了解宽仁与顺服的标本。就在这位王子的属地附近,赛纳尔国的几位王子遭到伊斯兰教徒的软禁;后来国王去世,枢密院另选新王,而这几位王子,则被枢密院派去的人扼死了[1247]。

希腊和罗马的领袖们在这边不停地挑起大屠杀,帖木儿和成吉思汗在那边随心所欲地欺辱亚洲,亡种灭族,捣毁城市。这些领袖的恶行,除非你不去看,否则只要你睁开眼睛就能知道基督教对我们的帮助有多大,它是我们能在治国上拥有政治权利、在战争中拥有万民法规定权利的首要功臣,人类的本性完全可以肆意地感激这些权利。

我们中间那些战败者之所以没有失去至关重要的生命、自由、法律、财产,万民法居功至伟,只要他们自己不犯傻,他们的宗教也不会受到迫害。

当年的罗马帝国是一个专制、好战的国家,与它相比,如今的欧洲人民和欧洲的军队在凝聚力方面其实并不逊色;另外,当时欧洲各国的军队一直在互相厮杀,战火从未停息;军队对城市的抢掠,对土地的兼并和分割是得到允许的,这和当今军队的情况没什么不同。

第四节因基督教和伊斯兰教的特质而出现的结果

相比于判断某种宗教的真假,判断它是否能够教化民众要容易得多,所以对于基督教和伊斯兰教,我们无须认真地加以考察,只要看看它们的特质,就知道应该拥护前者,反对后者。

臣服于侵略者的宗教,无疑是人类的悲哀。伊斯兰教以破坏的思想为基石,以利刃为唯一目标,这种思想直到今天还在影响着人们。撒巴卡,这位牧人之王的故事让人钦佩[1248]。他梦到底比斯之神让他斩杀所有祭司,他认为这是神明不再希望由他来出任国王的征兆,不然,又怎么会让他做这种神明素来反对的事?所以他离开王位,去了埃塞俄比亚。

第五节君主政体适用天主教,共和政体适用新教

当某种宗教起源且发展于某个国家时,不管是信仰此种宗教的人,还是宣扬此种宗教的人,除了自己所在国度的政体,对其他政体通常所知不多,所以这种宗教往往紧紧地跟着该国政体。

不幸的是,基督教在两个世纪前发生分裂,有了天主教和新教之分。北方民众笃信新教,南方民众笃信天主教。

这一方面是因为北方民众具有独立精神和自由精神,且不仅现在有以后也一样会有,而南方民众没有这种精神;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宗教领导权较小时,随天气状况而生的独立精神可以表现出良好的适应性,而当领导权较大时,独立精神就不太适用了。

启用新教的国家也会进行一些政治改革。路德能让某些君王认可教会的权威,与新的宗教那身冠冕堂皇的外衣有很大关系。加尔文就不必包裹装腔作势的外衣,抬高自己的身份,因为他的支持者不是共和国的人民,就是君主国的普通民众。

加尔文一派坚信没有人比自己更契合耶稣基督的真意,路德一派则认为,没有人比自己更契合使徒行者的行为,所以这两个宗教都认为自己最完美。

第六节培尔先生的第二个悖论

在斥责完所有宗教之后,培尔先生又开始大力讨伐基督教,居然说要是真的有哪个国家由真正的基督徒组成,那这个国家只有死路一条。这绝无可能。要知道,那样的公民不仅对自己的义务了如指掌,还会充满激情地践行自己的义务;他们对自己固有的自卫权感情极深,而且人们对宗教的感激之心越重,对国家的感激之心就越重。不管是君主政体中虚假的恩宠,还是共和政体中的人性道德,或者是专制国家中卑贱的畏惧,其力量都远远比不上基督教教义在这些人心中打下的深刻烙印。

让人吃惊的是,这位名人既不了解自己所信仰的宗教的精神,也不知道创立基督教所必需的神性和基督教自身之间有什么区别,更不知道《福音书》中的戒条和忠告,就开始横加指责。立法者为什么不将某些忠告写入法律并予以颁布,因为他们知道这种做法和法律的精神相悖。

第七节宗教中的无瑕之法

法律对人来说不应是忠告而应是戒条,因为它的作用是引导人的精神。宗教对人来说,相比于戒条,更多的应是忠告,因为它的作用是引导人的心灵。

例如,宗教条令想要达成的目标,不能仅仅是好和善,而应是最好和纯善,可是我们又不能要求每件事、所有人都完美无瑕,所以将这些条令当作戒条并不合适,只能是忠告。再者,当这些条令不再是忠告而是法律条文时,想要保证它们不受侵犯,就得增加大量其他法律条文为其护航。如果基督教主张禁欲的这一忠告,成了严禁人们违背的法律条文,那么想让人不违背禁欲之法,恐怕每天都要制定新的法律条令[1249]。追逐纯善之人给予的忠告,若是被立法者写入法律之中,不要说立法者将疲于奔命,连社会也要麻烦不断。

第八节道德规范和宗教规范的共同点

因为宗教最能引导人向善,即使是假宗教也一样如此,所以当一个国家不幸信仰了非上帝所赐的宗教时,这种宗教必定要想方设法地与道德同步。

勃固人所信仰的宗教,其教义的主要内容就是严禁杀生、偷窃,不行卑鄙之事,不做大众不喜之事,相反,要尽心竭力地为所有人谋福。他们坚信一个人如果能做到这些,一定能得到救赎,无论他信仰何种宗教。穷困、傲慢的勃固人之所以能对自己遇到的可怜人报以仁爱和怜悯,原因就在这里。

第九节犹太苦修派

犹太苦修派[1250]立下誓言:公正地对待别人,不谋害他人,厌恶不公,对每个人讲诚信,下令时态度温和,永远和真理统一战线,不拿不干净的钱。

第十节斯多葛派

我们不妨将古代的各种学派视为各式各样的宗教。在所有哲学派别中,斯多葛派的规条最对得起人类,最能塑造仁善之人。我若是能立时忘了自己基督徒的身份,芝诺[1251]学派的灭亡在我眼中一定会成为人类最大的灾难之一。

在那些具有重大因素的事情上没有把握好度,做得太过,是这个派系的唯一失误,即低估了欢愉和苦痛。

只有斯多葛派知道如何塑造公民、培养伟人,并成功造就了伟大的君主。

先不说神赐予我们的真理,纵观世间万物,你会发现没有比安托万和尤里安更伟大的人了。还有人比尤里安更适合统御百姓吗?没错,就是尤里安(我虽然不会否定尤里安,但也不会和他一起做出背叛宗教的事),作为君主,他称得上后无来者。

斯多葛派一边觉得金钱、现世的荣耀、伤痛、困苦和欢愉毫无价值,一边却在为人类的幸福竭尽所能,从未放弃过为社会义务尽责。他们眼中的神明貌似就是他们身上的那种圣洁的精神。

社会是他们生活的意义,所有人都相信自己命中注定要为人类服务。对他们来说,服务于社会不是负担,因为这并不是无偿的,所有的报偿都在他们心里。他们唯一的幸福之源就是他们的哲学。能够提升他们幸福感的,只有他人的幸福。

第十一节闭门修道

宗教不能要求人们闭门修道[1252],因为在人类的生命中,繁衍后代、吃穿住行、参与所有社会活动,是自然而然之事。

冥想是穆斯林的一种习惯。他们每天要做五次祷告,每次祷告都会竭尽所能遗忘世间种种,于是形成了习惯性的冥想。另外,他们从教义中知道命运无法改变,所以任何事都很难触动他们。

他们已经如此超然物外,若是除了这些,还有别的因素——比如让他们感到不安的暴政或者与地权法相关的法律——加剧这种状态,那就没救了。

在祆教的治理下,一度克服了专制主义的各种弊端、兴旺发达的波斯帝国,如今在伊斯兰教手中已经土崩瓦解。

第十二节苦修

与苦修相连的应是勤勉、仁善和朴素的思想,而不应是懒惰、超凡和奢靡的思想。

第十三节无法救赎之罪

通过西塞罗曾引用的某位高僧的言论[1253],我们知道罗马人曾犯下过无法救赎之罪[1254]。索西穆斯为讥讽君士坦丁并非真心皈依,曾高明地将此事融入故事之中,尤里安也曾在《诸王列传》一书中,以犀利的笔触嘲弄君士坦丁的皈依。

异教徒也有犯下无法救赎之罪的可能。因为异端约束的,只是人的手脚而非人的心灵;它禁止的,只是某些严重的罪责。不过,有一种宗教绝不会出现无法救赎之罪。因为这种宗教约束的是所有的欲望,不管是面对行为,还是面对思想,它同样非常谨慎;它用来捆缚我们的,是不计其数纤细的绳索,而非几条铁链;它启用的不是人类的真理,而是另一种真理;它的目标是让我们不停地从后悔转变为爱,再从爱领悟忏悔;它没有让罪犯直面法官,而是在他们之间设立了一个中间人,至于遵守规条的人,它又在他们和中间人之间安排了一位崇高的审判者。可是,它在让所有人都看到希望、感到畏惧的同时,也清楚地告诉所有人,尽管所有罪责都能得到救赎,但生命是不可救赎的,不要一次次地用新的罪过和救赎来考验主的慈悲,因为那非常危险;对上帝的亏欠已经让我们忐忑万分,既然如此,我们怎么能在旧债尚未偿清的情况下,弄出更多的债务呢?为免最后慈父耐性耗尽,我们一定要给自己留有余地。

第十四节宗教是如何改变俗世法律的

不管是宗教,还是俗世的法律,其首要目标都应该是将人塑造成良好的公民。当它们之中哪个目标发生偏移,另一个都要表现出更强硬的一面。任何地方,只要宗教无法发挥出足够的约束力,俗世的法律就应该提高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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