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6两头是气(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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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原告律师,注意措辞。”大法官不容许大律师用攻击性的词汇。

“事实上,交通事故发生后,作为一名素质很高的公务人员,很清楚如何处理交通事故。他却选择错误的处理方式,要挟我方当事人。当时,我方当事人,既不是司机,也没有参与斗殴,她只是拿着手机。但被告见色起意,突然抱住我方当事人双腿,我方当事人双腿投了高额保险金,若有意外可以获赔十亿美金。被告抱下我方当事人,还不知廉耻,公然亵渎我方当事人,用中指插进我方当事人私密处,当时有一秒时间。被告的行为令人发指,如果不加以惩处。姑息养奸,将有损公务员的声誉。法律尊严何在?正义何在?五亿赔偿是不多的,这些天来,造成的恶劣影响,对当事人身心的摧残,对当事人本人以及家属的影响是不可估量的。我们提出这个数据,是有科学计算的。我们可以出示计算依据。我的发言完毕。请法庭维护正义,给予我方当事人正当赔偿。”

下面旁听观众席上听说真是索要名誉损失费五个亿美金,马上议论纷纷。大法官敲了敲法锤,面无表情地问:“被告进行答辩。”

刘开轩律师进行答辩:“从现场视频完全可以看出,对方是刻意捏造事实。交警最后处理意见,交通事故责任应由原告当事人负全部责任。原告当事人也知道她是交通事故肇事人,他恶意阻止报警,我方当事人司机拿起手机报警,手机给原告当事人的两名保镖粗暴打碎,引发双方激烈搏斗。我方当事人见势不妙开车门下来制止打斗,结果导致另一名女保镖追打我方当事人。我方当事人在万般无奈之下,请求原告当事人制止对方的追打。这才有了抱双腿,拉下来就松了手,当时视频一清二楚,不容瞎编。对方提出索赔抛开基本事实,原告当事人把人打伤无关紧要,抱一下双腿索赔五亿,请问这是什么逻辑?有钱人的双腿要有名誉损失费,难道被告当事人清秀俊朗的脸庞没有形象损失费、人身伤害费?”

法官又敲了一下法锤,严肃地说:“请被告律师直接辩护,不必质证。”

“我说完了。谢谢大法官。”被告律师刘开轩坐了下来。

大法官宣布:“现在进入法庭举证阶段。请控辩双方出示证据。”

首先原告出示了佐证的视频,当然,是聚焦韩宝来抱李雨欣下车一刹那,她露出肚脐,韩宝来当时躬身,但很快松手。原告大律师认为从他直背的一刹那,看他中指有闪光。这闪光就是原告当事人分泌的液体。

被告出示了当日事情全部视频和部分群众视频,还有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

法官宣布举证完毕,现在进行原被告质证。

原告律师认为:“被告做贼心虚,他存在亵渎的主观故意,确实交通事故我方当事人应该负主要责任,被告负次要责任。从现场视频来看,追打原告也是事实存在,但被告为什么不追责?不是被告息事宁人,也不是被告胆小怕事,他没那么好心,而是被告做贼心虚。我方宣布:和解协议是无效的,因为被告伪装重伤,误导我方当事人,属于典型的欺诈行为。和解协议的最基本的要素不存在,也就是对方靠不法手段骗取的和解协议是不成立的。从另一个侧面反映,被告这是欲盖弥彰,完全符合犯罪心理。我方认为,被告侵权行为是事实存在的,请法庭予以支持。谢谢。”

被告律师豁地站起来了:“法律不是讲主观臆断。我现在推断你,拿了原告的钱,昧着良心说瞎话,但你别生气,我是推断而已。你要是没拿被告的钱,怎么如此推断?你别当心:我只是一种推断,推断只是一种假设,我拿不出证据证明,我的推断也就站不住脚。这是最基本的常识。法律是重证据,所谓铁证如山。请拿出铁的证据来,我方当事人有此不当行为。从视频上清楚看到,我方当事人抱着双腿,很快松开了手,要求对方喝令手下停止暴力行为。对方不听劝告,我方当事人迫不得已才下令出枪。这是很明显的证据链。至于,对方不承认和解,我方伪装重病,这是我方逼于压力不得已而为之。毕竟我方是公务员,不愿意把事态扩大。一再容忍。对方把我方的容忍,当成软弱可欺,变本加厉,从他们索赔的钱可以看出,对方是为了钱财来打官司。请法院注意这样一个事实,在当天,原告并没有提出有亵渎情节,只是说她的天价腿,索赔一个亿。过了一夜,灵机一动,大作文章,想出更狠的毒招,亵渎一词冒出来了。对方可以说用心良苦,我们有证据显示对方派私家侦探搔扰我方的日常生活。请法院重事实,重证据,不要为所谓外界压力,原告所擅长的舆论造势所动,秉公执法,独立办案。我说完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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