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乞丐也是职业(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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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夷月国盛产各种珍稀矿石,其中近一百年来最着名的就是文中之前所提到的月魂珠,只是月魂珠的出名仅仅因为它能够发出如月华般的色泽,而不是因为它具有穿越时空的能力让人记得,我想如果夷月国主知道此珠具有如此神奇效用,怕是打死他也不会送给女儿做嫁妆的。相传月魂珠是吸收天地之精华所生之物,故具有常人所不见的灵气和灵力,那夷月国主在他初即皇位那是起就开始对月魂珠的研究,可是直到他第三的女儿月落出生,也没研究出个所以然来,只道前人故弄玄虚,此珠充其量也不过是比那夜明珠亮上了那么一点点,正好碰上那白睿太子求亲,想这珠子与女儿名字相配,便做了个顺水人情。这些个闲话暂且不表,只是那月魂珠为何在夷月国主手中如珍珠蒙尘,到了小白那里便显现出它的不同凡响的作用,我想无人能解释这其中的道理,或许如同佛渡有缘人一般,这珠子也是要认主人的。至于小白又为何变成猫,又为何因那月魂回归人形,那又是后话了,或许正因那月魂具有天地灵气,所以又附带了破邪的效果。所谓存在即合理,各位看官也无须太过计较来龙去脉,只因故事因它而起,而它却不是故事的根本。

其实说了这么多,也只是为了接下来介绍的凤栖城做铺垫,凤栖城是一座百年的老城,同时凤栖城也是夷月国最大最富有的一座城,不管是建筑还是人文都处处的彰显着与这座城池所匹配的厚重和繁华。凤栖城最出名的是手工业,夷月国虽盛产矿石,可是不管多稀有珍贵的宝石,也要经过打磨制作才能显示出它独有的光芒,而这凤栖城里最多的就是制作这些矿石的能工巧匠。于是夷月国各地挖出的矿石都往这凤栖城聚集,各地商人包括各国商人们也都聚集在此,选购商品谋取可观的利润。所以凤栖城里到处都是这种出售宝石工艺品的铺子。

那个其实上面说的这些也不是重点,重点要讲的是人。这一日早上,在凤栖城的南大街上,在某间店铺的墙角边蹲着两个据说是兄妹的人。

“就这样吗。”我平淡的说,脸上没有任何的表情起伏。

“就这样。”常乐有些愕然,盯着我的脸看,想要确定我的真实反应。

“那好,走吧,骆老伯还在等着我们过去。”甩了甩发麻的腿,扶着墙站了起来。

“-----你,不生气。”常乐伸手扶着我。

“我为什么要生气,”奇怪的看了眼常乐,想了想,又说:“人生不如意,十常之**,你只是比别人更倒霉了点。”

“我不是说这个,我是说,我利用你的事。”

“哦,那个啊,好像我是应该生气,不过算了,我可是公认的最有涵养最有风度的三镇十八村的美女。”我不甚在意的说,顺手拍了拍身上的灰尘。

“那倒是,君君是最美的。”常乐好笑的附和着,心情较之刚才讲他的过往时好多了,身体也没那么紧绷,神色也缓和的不似刚刚的低沉,他似乎也察觉到了这一点,轻声的说:“谢谢。”

“谢什么,要谢就谢谢你的义父,他把你教的很好,还有就谢谢我那惊世骇俗的成长经历,还有我那非同一般的启蒙教育吧。”

常乐以为我故意夸大惹他开心,却不知我说的是真真正正的大实话,打死他也不会相信,我是从几千年后穿越而来的一缕幽魂。

其实常乐的经历很简单,也很复杂,使得我不得不再次感叹这个世界,常乐的遭遇堪称狗血之最,那就是灭门。一名六岁的小男孩,在他还没树立起正确的完整的人生观时,一场弥天大祸降临在他身上,一夜之间他的世界天翻地覆,他因为跟着父亲的好友出去游玩而逃过一劫,待他回到家中之时,本来温馨的家园犹如修罗地狱,遍地尸横,满目血红。而他悲恸之余也怒红了双眸,父亲的好友见他如此,忍痛带他离开家乡,隐姓埋名,流浪江湖。那人便是常乐的义父。俗话说的好,出名要趁小,掰弯要趁早,呃,那个这话也不是用在这的,其实我只是想说,常乐那时才六岁,性格和心理都还处在发育阶段,所以要怎样揉捏塑造都行,于是义父痛定思痛之下,决定让小常乐避祸,忘却这段经历,从此平淡的过一世,于是便帮他改名常乐,意欲知足常乐,看的出这义父的良苦用心,事实证明他的教育也是很成功的,常乐也正如他期许般的成长,只到他临终前,把常乐生父生前留给他的一封遗书交给常乐,常乐才知道他家的灭门惨祸是一早就注定的。

常乐跟着我的目的也很简单,因为他想找到小白。也就是说他想利用我来接近小白,反过来说,我被利用了,只是我不生气,真的不生气,一点都不生气,他爷爷的,我就说这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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