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鹅》序(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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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徒生老有童心,人称他为“老孩子”。因此联想,振铎的适当的别称更无过于“大孩子”了。他天性爽直,所谓机心之类从没有在他脑子里生过根;高兴时出劲地说笑,不高兴时便不掩饰地抿着嘴,这种纯然本真内外一致的情态,唯有孩子常常如此。我记得最初遇见他的时候,他很快活,谈句以后,上排牙齿咬着下唇,似乎带羞地微笑;以后我看他心中愉快,知交接席的当儿,常常上排牙齿咬关下唇,似乎带羞地微笑,这不是娇憨的孩子的常态么?朋友们举行什么集会,议论既毕,饮食也足够了,往往轮流讲个笑话,以助兴趣。轮到振铎,他总说:“我讲一个童话。”于是朋友们哗然笑起来,笑他总爱说那孩子惯说的话。他访问朋友家里,要是那人家有孩子,一跨进门总先去找那些孩子,或者抱在手里,或者两手托着,高高地升起来,或者叫他们站在桌子上演戏。孩子们当然高兴,谁也不放过这个机会,于是尽闹尽舞,常常有压扁了他的帽子弄坏了他的眼镜的事情。到想着要走的时候,他也许并没有同主人谈过一句话。唯有孩子,才喜欢找孩子为伴呢。既然如此,给他取个“孩子”作为别称也就够了,为什么还加个“大”字呢?这也有故:第一,他的躯干很高,比我高出半个头;第二,他究竟是担荷业务,作为社会中一根柱子一块磁石的成人了。他曾经编译了许多童话。他提笔做这种工作,犹如兴致很高,自告奋勇讲一个童话的时候,是由于性酷爱童话。但未尝不可以说由于爱好他的同伴,“大孩子”爱好小孩子,所以贡献这些宝物给他们。“这种工作,由他去做最配最合格,”就是愚人也要这样说的。现在他集合编译的童话,又并入他的夫人君箴女士的同类的成绩,印在一起,取中间一篇的题目《天鹅》为全书的标名。夫妻两个的撰作汇合成书,至少是件富有意趣的事情,何况这书的本身原具有更丰富的意趣。两个“大孩子”(君箴女士当然也是一个大孩子)从此将愈益快乐,因为他们自己既有这赏心的《天鹅》,又可以用来娱悦他们的同伴——小孩子。于是,他们将永远是一对“大孩子”。

原载1924年2月《时事新服》副刊《文学周刊》15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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