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自白(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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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叫倪大红,他们叫我敏登。

倪大红是我的本名,没关系,你不认识我的姓也没事。

我是个商人,我特喜欢抽雪茄,因为它黑粗直,不像卷烟,不知不觉就弯了。

我这人没啥特点,就是心太狠。

为了坐到今天的这个位子,我蹲过号子,杀过人,卖过队友,贩过妞,走私过毒品,绑架过富翁,强奸过幼女,猥亵过老妇,甚至还曾把自己鲜嫩的菊花奉献给前任老板......

咳咳,总之,过程往往不重要,重要的是结果。

枪林弹雨,刀尖火海摸爬滚打这么多年,一般的事儿已经不能让我大喜大悲了,

但我这次进来之前一直都很不开心,非常的不开心,因为我的弟弟没了。

我的弟弟就像我的弟弟一样,黑粗直长,圆润,帅气。

咱家爹妈走得早,从小我俩都相依为命,一个馒头分两半,他吃大块,我吃小块,因为他要长身体。

经商的人,总不会轻易的相信别人,但若一个人前行的久了,也会逐渐忘记生活的意义。

年轻人总喜欢向人吹嘘自己认识多牛逼的人,干过多牛逼的事,以证明自己多牛逼;而年纪大了的人却喜欢找些旧人,聊聊那些shabi的人,和以前那些shabi的事,像shabi一样的笑了,才能暂时逃离那种漫长时间带来的空虚。

而曾经和我亲近的人,不是被我卖了,就是被我杀了,到现在,举目四顾,皆为陌人。

所以我的弟弟对我而言很重要,所以听到他被杀的消息,我很愤怒。

人质在手里,判都没谈,条件都没提,你就敢开枪,你TMD的不按常理出牌啊,这还让我们犯罪分子怎么玩!

也许我弟弟只是要求服刑的时候有WiFi啊!

我一直觉得我弟弟是个耿直的人,适合读书,不适合经商,在他小的时候,我就送他到城里最好的学校读书,接受最好的教育,哪怕学习不好,买个文凭留个学什么的也都是小case。

但我可能低估了我弟弟,见过学习不好的,没见过学习不好到这种地步的!

他说他打过的老师可能比我杀过的人还多,我觉得老师这种东西,没任何战斗力,打了也没什么意义,要是想学打架,找人教多简单。

每次他在学校把人打成残废,我去善后的时候,都教育他要把心思用在正道上,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但他总是说读书没用,挣不到钱,讨不到妞。

我只有摇摇头,拿出一叠钱丢在老师和训导主任的脸上,希望他们能让我弟弟明白知识就是力量。

只是,丢了十几年的钱,也没让我弟弟明白这一点。

于是他就跟着我做事了。

他太耿直,太单纯,羽翼未丰就想自己单干,有几个手下有枪了就敢去中国接活单干,却不知道打点关系。就像他小时候在学校,只知道打人,不知道给老师和领导装几根烟,把关系弄好,这样打人就可以打的更爽。

在学校,我可以罩着,但他去了中国还这么搞,不死就对不起广电总局了。

我看着他从中国打来的电话,看着他说事情快办完了,看着警察破窗而来,看着他带着哭腔朝我喊“救我,哥!”,看着狙击枪一枪一枪打在水泥墙上最后打在他脑袋上,看着自己最担心的事情变成事实,我知道,许多事情,终究是无能为力。

……

那是一个五月的早晨,空气中多了许多燥热的湿润,泛黄的万年历上只有一行字:诸事不宜,血光之灾。

没有一点点防备,那些警察就这样出现在我脑海里,哦不,面前,列了一大堆罪名,然后给我拷上手铐。

我叹了口气,果然还是走得太前卫,不该给保镖和小弟安排五一节假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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