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新世界(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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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编权的问题,杜兰来到这个世界也有二十二年了,十岁之前一直在学习这个与地球相似又不同的世界的知识,十二岁开始出版第一部作品《哈利波特》,大获成功之后是把抄袭发挥到极致,几乎每年都会有两本出色的长篇小说,以七本《哈利波特》打出名气之后,杜兰已经是水蓝星排名前十的作家富豪了,然而除了他的父母没有人知道他的真实身份。他的笔名是‘小霸王’。

没错,就是小霸王其乐无穷,因为他本来在地球就是从事手游产业的,为了做出优秀的游戏,他读过很多IP,只可惜游戏没有做出来,他就穿越了。而他储存的IP就成为了他在水蓝星积累原始资本的手段,他当然知道网络会发展得很快,他从开始的时候就投资了不少项目,但这不是让出版社背着他的意愿出卖哈利波特网络版权的借口。

不过在地球就是开小公司的杜兰,早就想到了关于IP是有打不完的官司的,所以他投资了刘全的全峰律师事务所。

刘全和他的同学张峰合作一起开的事务所,那时候他们才大学毕业过着艰苦的生活,杜兰就好像暴发户一样把钱丢在了他们的脸上,收购了全峰律师事务所百分之五十一的股票成为了律师事务所的大老板。

“这一次情况不一样,你也知道东方出版社有后台吧。”

“我当然知道,娱乐改革之后第一批搞娱乐的官二代。”杜兰说道:“不过我们华国可是讲法律了,只要我们赢了官司,害怕什么?”“这十年里,我交的税可不是摆着看的。当然如果他要耍什么卑鄙手段的话,我也不害怕。”

“没有这么严重,对方只是说要见你而已,以前你说自己未成年不想参与乱七八糟的商业谈判,但现在你已经二十二岁了,难道还想躲在‘小霸王’这个笔名的背后么?”刘全有时候真是想不通杜兰到底为什么要这样,难道天才都古怪?

东方出版社的后台很硬,这点杜兰之前就知道了,他们合作也有几年了。可是商场无父子,当初自己把出版条约定死,他们都能找到网剧改变这个漏洞,就说明他们想要利用大热的《哈利波特》捞一笔。

十年前,娱乐改革开始之前,华国的娱乐圈完全被国外作品垄断,天生缺少娱乐细胞的华国人,把精力全部放在了学术上,这样的大环境下,西方奇幻小说还有西方的电视剧简直如入无人之境一样,把华国的娱乐圈杀了个片甲不留。

直到十年前,华国意识到西方文化入侵有多厉害的时候,开始了娱乐改革,大力扶持娱乐业。这样本来水蓝星科技就极其发达,华国又是民富国强,国家拨款支持娱乐业,大量毕业学生进入娱乐业发展,连杜兰的老妈都辞去了铁饭碗工作走后门进了电视台,因为所有关于娱乐的产业都有丰厚的工资。

娱乐改革之后,华国出现了大量的娱乐产品,但在杜兰看来都是粗制滥造,真正的精品很少。而且大量模仿西方奇幻设定的产品,画虎不成反类犬。没有任何关于华国特色的作品,而且那时候华国的百姓完全被西方作品养刁了口味,就算杜兰写个武侠小说也是扑街的命,所以他最后才决定写类似西方奇幻设定的《哈利·波特》,作为儿童读物,这本小说算是符合当时人们的口味。至于经典武侠还是等杜兰有名之后再写,他就是这么考虑的。

事实也证明了杜兰的思考是正确的,因为娱乐改革刚开始的时候,华国的人根本不接受本土化的任何作品,因为在他们看来本土小说土气十足,设定完全没有国外奇幻小说那么绚烂。

骑士,公主,恶龙,城堡,多气派啊。而刘家庄,高老庄,张三李四听着就感觉低端,一点也不大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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