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九章 核准通过,七日后开庭!(1 / 2)

加入书签

 在他眼前的。

不是一个两个人,而是一堆人!

每个人都直勾勾的盯着他。

似乎......

把所有希望都放在了他的身上。

让他突然有些不适应。

「是这样的,我们有五个女儿,因为在学校里和同学打架,都被民警给抓了,即将提起诉讼,我们过来......主要是想问问王律师,能不能想想办法,帮帮忙。」

为首的乐剑叹了口气,简明概要的将事情讲述了一遍。

「等等。」

王大锤听后,却是更加懵逼了。

忍不住问道:「普通打架,就被抓了?你们的女儿到底多少岁?」

这年头。

虽然对寻衅滋事和打架斗殴抓的比较严重。

但......

一般针对的是那些社会分子。

很少把学生给抓了。

毕竟......

学生身份特殊,再加上年龄多在未成年,不适合动用刑法。

除非......

这些家长的女儿,都超过了十六岁,是高中生或者大学生。「

「才十三岁。」

乐剑和其他人对视了一眼,苦笑了一声。

「十三岁?那更不应该了,怎么可能被抓,还要起诉?」

王大锤瞪大了眼睛,严重怀疑这群人是拿他来消遣的。

他办过那么多的案子。

虽然大部分都是民事上的,但刑事上的诉讼也见过不少。

未成年人......

几乎不存在被刑拘,更不会被法院依法起诉。

「是啊,这一点我们也没搞懂啊,我女儿才十三岁不到,还这么年轻,本来就不该抓啊。」

「我们钱也赔了,歉也道了,他们凭什么还抓人?」

「难道未成年保护法是摆设吗?王律师,你对法律懂得肯定比我们多,能不能帮忙看看对方的这种行为到底合不合规?」

「我严重怀疑他们互相勾结,企图来陷害我女儿!」

......

办公室里。

众人你一言我一语。

七嘴八舌。

说出了自己的看法,情绪十分激动。

一时间。

王大锤甚至都插不上嘴。

「咳咳,大家先等一等,我想再详细了解一下具体情况。」m.

他只能黑着脸,打断了众人的讨论。

随后。

乐剑作为几个家庭的家长,才把他们女儿身上发生的事情说了一遍。

「你是说......你们女儿围殴了某个学生,对方家长把你们女儿给告了?」

王大锤皱眉看着对方,忍不住确认了一句。

乐剑点了点头,十分愤然的说道:「学生之间的小打小闹,对方家长偏偏不依不饶,坚持要把事情闹大,最后警方介入,把我们的女儿都抓紧了派出所。」

「王律师,你们律所是咱们梓州最好的律师,接过那么多的大案子,一定要帮帮我们啊。」

说着。

他又委婉的表示,只要能让他们的女儿不坐牢,律师费这块完全可以商量。「

不是律师费的问题。」

王大锤嘴角抽了抽,面色凝重的说道:「这个事情比较古怪,具体的情况,我得合律所里的其他律师再仔细分析分析。」

「这样吧。」

「你们先回去耐心等一下,我这边有了具体

方案的话,再联系你们。」

乐剑等人闻言,对视了一眼。

微微点头。

最终。

一行人来也匆匆,去也匆匆。

直接离开了律所。

而在众人离开后。

王大锤连忙将办公室的门关上,拨通了给张玮的电话。

将自己遇到的这个难题......

告知了张玮。

其实。

他不是不想现场给乐剑等人解决问题,而是因为他实在是不知道这个案子是怎么回事。

所以才会找了个借口,暗地里先搬救兵。

请教下远在晋城的张玮。

「未成年人?都被抓了?」电话另一条。

张玮正在律所里处理财务报表,突然愣了一下。

「是啊,我也不知道是什么情况,当事人说对方出具了精神残损证明,然后警方就予以立案了,并且正在走起诉流程。」

王大锤苦笑着说道。

这只是简单的学校斗殴,并没有涉及到八大罪。

他这个半吊子的水平......

还是第一次遇到如此冷门的情况。

而张玮在听完了他讲述的当事人情况后,沉吟了片刻。

才开口回复道:「你刚才说对方出具了一份证明,极有可能这份证明是残疾证明。」

「我记得以前有过一条司法解释,专门规定了未成年人犯罪的起诉条件,只有这一种情况下,可以依法进行起诉,只不过条件比较苛刻。」

「需要对方存在极为残忍的行为,且造成了他人残疾,依法经最高院核准,方可起诉。」

张玮想了想,叮嘱道:「对方虽然说的轻描淡写,但极有可能这件事比较恶劣,你最好了解清楚情况,再决定接受代理的事情。」

他遇到过许多当事人避重就轻的情况。

至今心有余悸。

这些当事人......

其实并不是故意隐瞒事实的,或许在他们眼中,这种情况的确不是很严重。

但身为律师。

他们必须要搞清楚真实情况,才不会在上庭的时候手忙脚乱,甚至被背刺一刀。

这都是他的经验之谈,背后都是血淋淋的教训。

「我知道了。」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