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二章 万事皆备 一(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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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报备的人并非不知道这一点,不单如此,而且他们是军户,军户是什么意思?

一句话就说得明白了:入军户后世代为兵,父死子继,兄终弟替。

象陈小旗这样的正军每户出一应役倒也罢了,一旦正军病故呢?例如陈小旗注销了陈三的户口之后就只有一个儿子,如果这儿子出了什么事,战死或者病故,那么贴户丁就要补役,除非贴户丁是独子。所以军户伪报死亡,不单违反法典,也损害了贴户丁的利益。

翻读史书,“令军户不许将弟男子侄过房与人,脱免军伍。”过继给别人都不准许的;“军户子孙畏惧军役,另开户籍或于别府州县入赘寄籍……正犯发烟瘴地面,里书人等发附近卫所俱充军,官吏参究治罪”另开户籍就是分家吧,分家或当赘婿都不行的。

正常想要脱去军籍只有一条路,那就是李东阳、张居正他们走的那条路,读书中举进士吧!可是军户是要耕田养自己和交税的啊,又有多少人能让自己孩子去读书?而读了,又有多少人能走上科举路?便是秀才这一关,都不好过吧?

是,秀才就差不多一小学毕业生,要给丁一备考一年时间背诵那些经书、做做往年的试题,料想正常应该也能考上的。但这年代的教育资源和环境,四乡八里是个秀才的话,就算个人物头了,哪有那么好考的?除非丁一这穿越客,或是李东阳、张居正那种天才,要不然的话,科举路想走就能走么?

似乎这样还是不太好懂,这么说吧,陈三,被千户大人惊叹为李元霸再世的汉子,从小便在他爹陈小旗名下的军屯田地耕种,军田在三顷以内者可免杂役。听上去不错,民户还要交税呢,军户三顷以内都可以免杂役了啊,享受军人的福利,担任军人责职,很合理。

但事实,总旗家的地要不要帮忙种?百户家的田呢?千户大人的马屁,倒是轮不到陈小旗这一级别去拍了。于是这位再世李元霸的陈三,耕完自己田,还得自带干粮去帮总旗和百户再接着耕?事实上耕不完上司的田,这再世李元霸是不要想耕自己的田!

这样一年下来,要能吃个半饱就算有本事了,别说什么发家的盼头。

若是如此倒也罢了,就是苦、累、穷,华夏百姓只要能活,承受力绝对是惊人的。问题是律法上定下的免杂役,但实际中这律法是空头的勾当,谁去管这玩意?

不用什么官,就丁一这样的秀才身份,完全不计王振这层关系,有个什么事跟千户所打个招呼,军户还敢不应役?换个名目叫艹练,不来按逃兵处置你行不行?

卫所的千户百户家里都是下面军户的兵卒来充当仆役的,这就是现实。

不行就当到衙门当小吏吧,当个差役也得,能上街胡乱拿菜贩子几把菜回家,别提什么良心了,至少能让家人活下去……这样的话,除非这位军户的老爹战斗力极强,家里有五兄弟以上,要不然这个想头也是白瞎的——民户家里有二丁就可以当吏,军户要五丁,明确规定的“四丁不许”,这里的丁是指成年丁壮,不是指幼丁,按这年代可怕的夭折率,穷困的军户要养到五个儿子成年,谈何容易?

好吧,接着忍,不是可以走李东阳和张居正的路子么?

忍吧,一代又一代,只求有个读书种子,也好脱了这苦海……问题是小孩出生呱呱下地,谁知道那个是读书种子?民户的还可凿壁偷光啥的,军户?一户只能一丁为生员,其他的就算全是商辂、张居正、李东阳的资质,也老实去给百户大人种田去。

所以注销户籍,穿上锦衣卫服饰跟着东厂的颗管事走,这些人家里是绝对没意见的,完全没有任何一丝抵触心理,这于他们来说,是自己孩子得了一个重生的机遇——别说锦衣卫也是军户,哪能一样么?这世上个个和胡山那样有道德洁癖?多少没有五丁的军户父母,感觉孩子能和差役一样上街收点陋规就算出人头地而不得呢!别说还是看上去极有权势的锦衣卫。实则上锦衣卫相比之于寻常人家或是卫所,也真的是有权有势了。

所以,这事是极好明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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