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万山在握 九(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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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顺民天王黄萧养,是丁如玉以女子之身踏入朝廷将官的踏脚石,丁如玉的晋身之路就是从平了黄萧养的叛乱开始的,但黄萧养从来没有怪过丁如玉,更不提丁一,他并没有对丁如玉或是丁一有任何的怨恨。

一个人心胸,往往就决定了他有多大的成就。所以韩信得以千古留名,而当年逼他经历胯下之辱的泼皮,是成不了淮阴侯的;李世民能成为天可汗,也是因他有收纳四夷为已用的心胸;黄萧养能霸据广东,揭竿而起杀死朝廷官将等等,他绝对不是街头的小混混,更不是风三公子那种暴发户。

他看得清楚,他也看得明白,丁如玉不打他,朝廷总归也是有人来打他的,总不会就那么放任广东承宣布政使司不管。丁一没有骗他,没有害他,履行了所有对他的诺言。在他起事之前,就再三警告过他:不要去当这类头领;若是无奈当了,也不要称王;若是要揭杆起事,便要撑到丁一派人去招安。丁一预言并担心的事都发生了,而他也并没有因为害怕被牵连而不去管黄萧养。甚至在丁如玉起兵打他之前,还专门单独去见过他,提出招安的事宜,是他当时心太大,嫌那官职太小不肯屈从。

黄萧养从来没有怨恨过丁一,若不是丁如玉驻兵番禺,胡山也不可能在他兵败时,从万军丛中把他救出来,并且安排他潜逃出广东,到长沙府去隐居。在他心中,丁一始终是那铁肩担道义的一哥。

只是直到今夜,他才知道自己错了。才知道他的失败,不是非战之罪,更不是军略不如人,也不是天欲亡彼。他跪在丁一脚边,沉声说道:“替天行道这四个字,阿养是在吹水。阿养做不到。”揭杆起义之后,打败了官军,好酒好肉,美女良驹。如何少得?那是一刻也没有耽搁下来的,至于初始起事之时,所谓的官逼民反,早已抛之脑后,替天行道,也不过成了一句口号式的东西,成了一块满足自己私欲的遮羞布,征召百姓去与官军为战的名义。

他本来从没醒觉到这一点,起事造反也好,进士当官也好。在他心里,自然是要教自己过得快活,要不折腾这些事做什么?但当看着丁一的自律,当听着刘铁所说的丁一俸禄的支出,他竟发觉。丁一才是真真正正把百姓放到心里,愿意去把替天行道这四个字落到实处的人。以人为镜,黄萧养便知道了自己为什么会失败的根本,他失去了百姓的支撑,焉能不败?

“起来。”丁一揉了揉太阳穴,招呼了一句又对刘铁说道,“愣着做什么?还不扶你养叔坐下?”然后他用手中的细炭条。在纸上写了三行字,分别是:德莱赛、卡曼尔莱德、惠特沃斯。然后抛下细炭条,盯着这三行字,一时间竟不知道如何选择。

德莱赛指的就是m1841针发枪,也就是原本历史上第一种被广泛采用的军用后膛装填步枪,同时是世界上第一支旋转后拉枪机式步枪。可以视为后膛装填步枪的始祖。它的加工工艺,以丁一的工场还来,是没有什么技术上的难点,而且,它不需要铜壳。它用的是纸壳定装弹,也就是长针刺穿纸壳之后,触发里面的底火;它的射速可以达到每分钟十发,当然,不要期望使用弹匣来让射速更快,因为它本身就泄气很严重,经常是把射手烫伤什么的,不会是很新鲜的事。

至于卡曼尔莱德步枪,它也是可以解决丁一现在铜弹壳贫乏的问题,它的枪栓就是一个弹壳型的容器,底火、发射*药、弹头是分装,丁一这边早就弄出内凹的米尼弹,所以倒也不用锤子砸弹头,而且它的精准度,因为解决了泄气的问题,也要比德莱赛针发枪强上许多,不过它的射速?那个最好就不要提了,底火、发射*药、弹头分装的步枪,有什么射速可谈?大约是会比前装的遂发枪强些吧。

最后的惠特沃斯,则就是一个传奇了,这种前装线膛枪,它的射击精度,注意,它是使用黑火药!这是一把奇萉式的家什,丁一记得很清楚,五百码的距离,枪械固定在支架,排除所有人为因素,那么恩菲尔德枪的散布二点二四英尺,也就是六十八公分有多,基本打不着人了;而这把奇萉,在五百码的距离上,散布只有零点三七英尺,也就十一公分左右,胸形靶的命中不成问题。很接近三八步枪的精度了,可是,这把奇萉,它用的是六角形枪管和子弹,一般弹头除了头部的锥形,弹体就是圆柱形,这货不是,它是六角……而且,每打两枪就得清一次膛,大约抛开它高昂的造价不提,光是打一枪要许久、许久、许久的射速,除了极个别狙神级的士兵,不太可能有谁喜欢它,或是能用好它。

这让丁一很头痛,这三款枪,他都把结构图画出来了,甚至李匠头他们几个大匠,都全手工弄出了各款一把的样枪!但丁一真的不想弄,尽管不论这三种步枪哪一种,都领先这个时代三四百年了,但明明可以有更好的选择,为什么要弄这样的过渡性产品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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