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新君 十八(1 / 2)

加入书签

 于是在这一天的早朝,匆匆赶着来上朝的文武大臣,就看到了一个连的士兵,身着黑色军常服,披三层鸡胸甲,骑着阿拉伯纯种马,一路逼近宫门,在守卫宫门的军士喝令止步时,这队胸甲骑兵的带队军官勒住了战马,对身边的士兵说道:“宣读命令。”

军官身边的士兵,对于宫墙上伸出的步枪枪口,毫无畏惧,缓缓策马上前,从马侧皮包里取出文件打开宣读:“经大明四海大都督府军事检察院批捕,现遣军事警察总局第一中队,对居住于皇城的犯罪嫌疑人……”这一夜的光景,石亨出首的那几人,不单姓名,还有年龄、籍贯、职务,都被查证了出来,此时一一宣读了,“……进行逮捕。此令,大明四海大都督府,军事警察总局,局长,曹吉祥。”

他自然不可能知道这两个机构,这是一夜之间,临时设置出来的衙门。

所有人员,基本全是借调和兼任的。

“凡涉军旅事者,由军事检察院批捕及提出公诉;凡涉军旅事者,由军事警察总局执行逮捕等一应事宜!请勿阻碍我部执行命令!”

守宫门的将领还没出声,边上就有文官过来,高声道:“岂有此理!便是当年王振。厂卫拿人,也要去刑部签了驾帖的。这甚么劳什子的军事检察院,凭何能教汝等入宫拿人?”

明朝有它一套司法制度的。比如说捉人,皇帝授出驾帖行事,由司礼监出帖并加盖印信,拿人事由还必须经刑科给事中“佥签”,并付以签署详细的批文才能拿人。此外,锦衣卫官校持签印完整的驾帖,至刑科佥签时,还必须持有弹劾奏章的原件以备勘合。

所以这是不合规矩的,那出来呛声的御史。这喷得是合理的,因为涉及一个程序正义的问题。在明初就算是王振时期,程序上也是要过的,历史上厂卫不管程序正义,大约是到了孝宗时期才开始的。

场面一时就僵住了,倒是守宫门的将领松了一口气,因为要和四海大都督府扛,他是犯难的,不单是丁一的权势和圣眷。还有丁一的名望。但要放这一队胸甲骑兵进宫,明显他也是不敢的啊!这下倒好,有人出来喷,至少暂时他可以置身事外。

明朝的士大夫。可真什么都敢喷的,皇帝都不放过,别说原来被他们称为蝼蚁的军户——当然。大家知道新军跟军户不一样,可再不一样。自命为国家栋梁、华夏精英的士大夫,喷起当兵的。本身就没心理压力啊!

何况于御史专职喷人,立宪之后,更是变本加厉,因为他们现在是得完整检察权了,从风闻奏事,到现在是用弹劾的办法提请公诉了!虽说没有风闻奏事那么随便喷,但可以用弹劾来提起公诉,那权力比原来就不是一档次,例如现时这样的情况下,刘棉花那弹劾不动的情况,那种赖皮招就没法使了,因为人家都察院,如果豁出去了,完全可以对其提出公诉的。

一个御史站出来,后面就许多个御史都出来帮腔:

“尔欲污晋公之清誉乎?”这是偏丁一那边的御史,还算客气,“缉查谁人,当有驾帖,还是去把公文办妥了再说吧。再说,内宫事务,也当是宫中自理,外朝非奉圣意,如何去涉宫禁中事?真真是荒唐!”

也有原本就不爽丁一的,这回以为拿着痛脚:“尔等无故陈兵于此,欲行何等勾当!”这简直就是往谋反那边扯了,更有人说道,“按靖海殿下所言,别说现时是君主立宪,便是议会立宪,皇家也是大明尊贵的象征,神圣不容轻侮,汝等欲效唐藩之乱乎?”

那士兵被这么一堆文官围在马上戟指怒斥,一时有点不知所措,他总不能真的掏颗手榴弹扔过去吧?还是拔枪就射,撩倒六个御史再说?这明显是不可能啊,虽说军令是有阻碍执行者,格杀勿论,但要是文武百官围上来,就都杀了么?

“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谭风拔马上前来,开口却就是孙子兵法,他可是容城书院第一期出来的学生,身上也有着秀才功名的,要真用心去备考,能不能进士不好说,弄个举人只怕希望不小,他可不象一般军兵一样,被这些士大夫吓住。

“故宫中有奸邪,匪奉圣命,自行潜入营盘之中,勾连军兵,煽动士卒,欲行谋逆之事,密谋军事学院之中,也先、石亨等人……”他还没说完,那些御史就开始有人退开了,因为听着这趟水太深,特别是说去勾结也先、石亨这情节,太严重了。

“先前第五师、第二师,已陈尸数百,先生恐此獠尚有后手,京师乱起,诸公家眷皆在,到时勿谓言之不预!若仍以为不当入宫禁缉拿嫌疑人等,请诸公于此逮捕令上署名,日后京官家眷于乱中有失,或是皇帝于宫禁中为贼所持,则汗青留记,是诸公的手脚!”

说到这里,那些御史全都退开了。

开什么玩笑?他们自己家小也在京师啊!

如果说宫禁之中,皇帝可能为贼所持,不一定能吓得住他们的,明朝的士大夫,死道友不死贫道的情况下,皇帝被持,不见得他们就不敢亮风骨吧,英宗北狩时,大家不也没答应也先的无理要求么;若真如谭风所说的乱起,这就不是死道友了,是死贫道了啊!

死贫道的情况下,那大家就不乐意了。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