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锦衣卫(1 / 2)
“朕意已绝,就按周爱卿说的去办。”朱骏果断的制止了周慕白与沐天波的辩论,虽然现在水师不能覆盖整个南洋,就算是封锁一个吕宋的战舰都不够,但是船队出海时朱骏就有过命令,凡是受到袭击的海船,所有的船员除了汉人之外全部格杀勿论,相信不久之后,朱骏这一伙海盗的恶行就会传遍整个南洋,来往的海商风声鹤唳之下,没有护船队的保护谁敢拿着自己的性命去出海?
就算海商想铤而走险,随船的水手难道是傻子?大家不过是混口饭吃而已,谁会冒着性命陪着你送死?往常的海盗大多数都只是抢掠些货物便了事的,而这一次的海盗却不分老幼,个个通杀,只要撞上,就绝无生还的可能。
所以朱骏不怕护船队没有生意,更不怕没有海商为了节省保金将产业搬迁到这里来。
只是朱骏要保证的是,第一批海商必须能够赚取到巨额的利润,更需要得到相应的地位。那么要改变的,必须是重农轻商的观念,另外法律上也必须给予商人们一定的支持,更不能时常有吏目上门勒索,这一些,才是朱骏要解决的重中之重。
“从今往后,客商入驻都由礼部官员亲自接待,户部尽量给予些方便,周爱卿辛苦一些,你来分领大理寺,有关律法全部送朕呈览一遍,一些于商贾不合理的刑律可酌情删减。朕丑话说在前头,若是将来大理寺有什么冤案错案,可别怪朕不留情面。”
大理寺是明朝的法律裁决机构,相当于现代的最高法院,周慕白目光一灼,连忙躬身道:“微臣必不负皇上所望,定当秉公裁决,绝不敢有任何徇私枉法。”
朱骏又将目光落在了杨嗣德身上:“杨卿家,你除了兼领刑部之外,再给朕管一管督察院,若是有任何官员徇私不法,不要管他是皇亲国戚,更不要怕,有朕为你做主。”
督察院是明朝监察官员的机构,相当于现在的检察院,杨嗣德听说皇上又要给自己撂担子,反倒是苦着个脸应道:“臣遵旨。”监察院虽然表面上是署理官员舞弊的机构,可是得罪的人也多,杨嗣德原本就不太招人待见,这样一来就更不受人待见了。
明朝的司法机构共分为三部,一为大理寺、二为监察院、三为刑部,虽然各自的分工不同,但是遭遇大案、冤案时往往需要三个部门共同会审,只有三个衙门一齐裁定之后才能给犯人定罪,这也是后世有名的三司会审。
朱骏将大理寺分给了周慕白,又将督察院交由杨嗣德,而刑部尚书是沐天波一党,三下五除二的便把司法权分摊了出去,其余的事就不劳自己挂心了,三方自会相互掣肘,毕竟谁也不愿意让人抓住了自己的小辫子,这样也能够避免一些冤案错案。
法律上有了保证之后,朱骏又转到了沐天波身上:“沐爱卿,工部负责督造码头、基建,道路也必须开拓起来,这些便劳烦你了。”
沐天波微微动了动唇,似乎想要说什么,最终仍是无奈的点点头:“老臣遵旨。”
“你们下去吧,去将那个锦衣卫指挥使扈言找来。”朱骏坐回椅上,又露出了一副处变不惊的模样,端过一旁小桂子奉上的茶水,轻轻吹开了茶沫饮了一口。
在场的三名大学士不由得相互对望了一眼,从对方的眼神中都捕捉到了一丝惶恐,自闯贼攻破北京以来,锦衣卫已名存实亡,虽说南明的小朝廷仍然没有撤销这个臭名昭著的机构,但是锦衣卫已没有了任何职权,甚至到了人人喊打的地位。皇上这一次召见锦衣卫指挥使,莫非是想重新启用锦衣卫?三人想到这一层,不由得落出冷汗。
翌日
正午的阳光暖和的洒落大地,村里的许多设施已逐渐完善起来,栉比鳞次的石屋错落有致,分出无数条小街小巷,在村落的东部,则是商贩们开设的各种店铺,出售着杂货、衣料等等生活必需品,虽然规模较小,却吸引住了许多的人流,货郎们穿行在人流中,呼喊着各种悠扬的叫卖声,更是增添了几分热闹。
巷尾处,几十名身着飞鱼服,腰悬锦春刀的公人们各自拿着奇怪的木箱出现了,人流出现了一阵阵骚动,许多人脸上浮现出一丝惶恐,不由得加急了脚步。
“让开,让开!”当先的锦衣卫百户分开人流,带着缇骑们在一间杂货铺门前顿住脚。许多人的眼睛不由得望向这间并不起眼的杂货铺,有同情的,也有幸在乐祸驻足看热闹的,人群开始远远的围成一个半圈,既想看看销声匿迹了许久的锦衣卫如何拿人,又不敢过于靠近。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