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 半岛硝烟 第一百二十五章 电磁先锋(30票加更,求60票)(1 / 2)
虽然参与炮击的只有3艘战舰,但是火力强度等同于3个炮兵营!
2017年,“秦岭”级巡洋舰与“太湖”级驱逐舰立项前,共和国的3家军事科研单位在电磁炮的几项关键技术上取得重大突破,电磁炮装舰成为了时间上的问题。
当时,共和国海军对电磁炮上舰进行了深入的研究。
阻碍电磁炮推广的问题只有两个,一是材料,二是能源。
轨道电磁炮需要两种极为特殊的材料,一是作为导体的高温超导材料、二是制造“炮管”的高强度耐磨材料,两者缺一不可。
高温超导材料容易解决,难的是高强度耐磨材料。
作为“炎黄计划”二期研究工作的重点项目,高强度耐磨合金不但是制造电磁炮的关键材料,也是制造电磁弹射器的必要材料。
为了降低研制风险,共和国不得不采用双管齐下的策略。
重点研制轨道电磁炮的同时,海军与陆军联合成立“电磁武器装备研究办公室”,共同出资上亿元,委托5家科研机构与科研单位进行线圈电磁炮的前期研制工作,集中力量攻克数项技术难关。
从工作理论上讲,线圈电磁炮比轨道电磁炮更加先进。
当然,线圈电磁炮的研制难度更大。除了不需要高强度耐磨材料之外,线圈电磁炮在其他方面的要求均超过了轨道电磁炮,特别是“高密度感应线圈”的设计与制造方式,没有任何国家有充足技术储备。
只要攻克了材料技术,轨道电磁炮的研制难度并不大。
对共和国来说,能源问题很容易解决。在国家集中力量解决“空基激光拦截系统”的前提条件下,电磁炮的能源问题非常容易解决。对海军来说,因为战舰有足够的空间,所以能源问题并不突出。
按照理论计算,虽然电磁炮需要12级复合蓄电池驱动,但是可以用8级、甚至6级复合蓄电池作为储能载体,不需要全部采用12级复合蓄电池。
也就在这个时候,海军与国防部在巡洋舰与驱逐舰的动力方案上出现了分歧。
电池可以作为电磁炮的能源载体,也可以作为动力系统的能源载体。在8级复合蓄电池的产量提高数十倍、暂时没有投入民用市场的情况下,国防部倾向于建造“全电动战舰”,而不是建造“核电混合动力战舰”,主要就是聚变反应堆的造价居高不下,“核电混合动力系统”的成本非常高昂。海军则倾向于建造“核电混合动力战舰”,而不是“全电动战舰”,因为只有配备了聚变反应堆,战舰才拥有真正的持续作战能力,不然迟早都得返回港口或者依靠其他战舰提供电能。
这里不得不提到另外一种战舰,即“华夏”级航母。
作为共和国第一种配备了聚变反应堆的水面战舰,设计“华夏”级航母的时候,工程师就想到了在海上为编队里的“全电动战舰”提供电能的情况,因此“华夏”级的聚变反应堆可以在短时间内以125%的设计功率运转,同时为2艘护航战舰充电。
根据这一情况,国防部坚决认为没有必要在护航战舰上配备聚变反应堆。
如果为“秦岭”级配备2500吨6级复合蓄电池、550吨8级复合蓄电池与80吨12级复合蓄电池,不但能够保证其最大8500海里的续航力,还能在4500海里续航力的基础上为2门各配备了550发炮弹的电磁炮提供全部电能,无须在补给弹药之前充电{充电可以与弹药补给同时进行}。
海军仍然坚持在大型护航战舰上配备聚变反应堆。海军的理由很简单,护航战舰不可能一直伴随航母作战,在很多时候需要单独作战。为此,海军以美国海军“朱姆沃尔特”级驱逐舰在伊朗战争中的作战行动为例,证明配备了电磁炮{电热化学炮}的大型战舰不但能够担负起对地支援的重任,还得离开航母单独行动。
海军与国防部的争执,差点葬送了“秦岭”级巡洋舰与“太湖”级驱逐舰。
直到2019年,电磁炮即将研制成功时出现的一件事情,最终使国防部改变了态度。
当时美国已经制造出4级复合蓄电池,并且以“甩卖”的价格在国际市场上推销配备了2级复合蓄电池的民用产品,向一些国家出售配备了4级复合蓄电池、甚至6级复合蓄电池的军用产品。共和国立即修改“电动产品出口规范”,向国际市场推销包括民航飞机、高级电动汽车、高级电动游艇在内的配备了6级复合蓄电池的民用产品,向“友好国家”出售配备了8级复合蓄电池的军用产品。
如此一来,6级复合蓄电池与8级复合蓄电池的市场需求量猛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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